1.银行业务常识
你看看是不是这些: 网上银行(ebank) 网上银行是银行通过互联网络的渠道向客户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的网站。
它的成本低廉,能提供内容丰富的业务功能。例如:一个个人网上银行部分可以包括:账户管理、代理业务、个人外汇业务、证券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医保业务、网上医院和客户服务八个模块; 一个企业网上银行部分包括账户查询、网上结算、公司理财、代理业务、预约服务和客户服务六个模块 柜员系统(Teller) 传统的柜员系统都是C/S形式的,提供给柜员和银行内部职业用于日常业务处理和管理,会机核算等工作.现在柜员系统也开始用B/S结构的更多了,功能也更加丰富.柜员系统一般都与核心系统COREBANK打交道,是银行最重要的软件系统的一部分. ATM自动柜员机(ATM) 自动柜员机目前只担负了一些简单的对个人账户的查询,存取小额现金的服务。
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 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 以下几类: (一)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 务。
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三)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四)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
(五)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七)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卡基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贷记卡和储值卡。
借记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不能透支。 贷记卡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向资信良好的个人和机构签发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可在指定的特约商户购物或获得服务。
信用卡既是发卡机构发放循环信贷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凭证,也是持卡人信誉的标志,可以透支。按照授信程度的不同,贷记卡分为真正意义上的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储值卡是指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电子钱包性质的多用途卡种,不记名,不挂失,适应小额支付领域。 在所有卡基支付工具中,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和贷记卡是卡基支付工具的主体。
习惯上,我们将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和贷记卡统称为银行卡。据统计,从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张银行卡到今年6月底,我国已发行银行卡7.14亿张,发卡机构110多家,684个城市实现银行卡联网通用,包括所有地级城市及300多个经济发达的县级市。
银行卡特约商户接近30万家。去年全国银行卡交易总额达到18万亿元。
在银行卡中,借记卡占据其中的绝大部分,95%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准货记卡约3000万张,贷记卡约300万张。2003年,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总额达12亿元,交易金额38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0.2%和111.9%;银行卡同城交易成功率达到88.22%,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81.19%。
2004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内地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银行卡在香港地区使用,这是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中的又一个新的重大突破。内地为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电子钱包性质的储值卡基本上是由非金融机构发行。一些城市,如上海和厦门,使用的卡基电子货币可用于公共交通、餐饮连锁店等。
预计卡基电子货币将越来越多地用于公共交通、高速公路收费、汽车租赁、旅游集散地、停车场、加油站以及超市,并可能扩大到公用事业收费等。储值卡的资金清算,由发行者为商户提供交易数据处理服务,并借助银行完成发行者与商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银联,万事达,VISA 银联 "银联"标识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国内各发卡金融机构发行,采用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可以跨行跨地区使用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万事达国际组织 万事达国际组织于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期创立了一种国际通行的信用卡体系,旋即风行世界。
1966年,组成了一个银行卡协会(InterbankCand Association)的组织,1967年四家加州银行组成「西部各州银行卡协会(Western States Bankcard ssociation,WSBA)」,并推出MasterCharge的信用卡计划。不久,该协会加入银行间卡片协会,并将MasterCharge授与该协会使用,1969年银行卡协会购下了Master Charge的专利权,统一了各发卡行的信用卡名称和式样设计。
1970年银行间卡片协会取得MasterCharge的专利权。与美国商业银行一样,银行间卡片协会也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如与欧洲信用卡国。
2.准备去银行上班,要知道那些金融知识呀
没必要去买书,无实际意义的。
对于你在银行的钱途不会有太大帮助。不如去找间银行拿几张宣传单来看看更快捷。
书上说的都是超高深的学问,那是研究人员跟学者的玩意。 如果你想了解银行的大概业务的话,推介你去工行官方网站看看。
其他银行大同小异的。 /index.jsp 如果你要看书的话建议你看这几类的书: 1、心理学。
2、市场营销 3、一些金融类的杂志报刊,如《银行家》、《中国金融报》 最快捷的方式还是去新浪或搜狐浏览下金融栏目吧,好多有用的信息。对于你以后跟老板或客户交流有很大的帮助。
3.请问银行业务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账户透支。”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其法定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央行的法定业务主要有:(1)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公开市场业务制度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2)代理财政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组织兑付政府债券;(3)经理国库与清算服务;(4)中央银行贷款;(5)央行禁止从事的业务;
4.金融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验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5.金融基础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
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所谓政策性银行( policy bank / non-commercial bank )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1、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
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2、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
在给这个概念下定义问题上,中西方提法不尽相同。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定义应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
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
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
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
6.金融学必备基础知识
一应定要学好英语,高等数学。而且在大学期间尽量取得一部分学习和工作方面的荣誉。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等
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要求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金融学的常识
报读在职研究生金融学专业需要了解的五个常识
金融学专业介绍
金融工程、金融学与国际金融是金融学专业的主要三大类,其他大部分金融类专业都是从金融学衍生而来,金融工程和国际金融也不例外。
三者的区别
一、金融工程更偏微观一些,主要教授金融行业内的技术、操作和原理;金融工程强调数学和计算机背景,金融工程一般要多出线性代数和高等数学的内容,其专业课程也更多地以数学工具作为基础。就业方向主要为期货、股指相关高薪但就业机会不多的行业。
二、金融学则更偏向宏观,管理的成分更多一些。从课程上看,最直观的便是对数学的要求不一样。
三、国际金融因其涉及到对外金融业务,故对英语要求会更高。
不同金融职业的工作内容
伴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日渐成熟,金融行业也飞速发展,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金融高级人才日渐稀缺,金融业的大发展造就了中外工商企业需要大量各种层次的金融与财务方面的人才。以下就是金融学相关职业的工作内容:
金融投资分析人员也被称为金融分析师、证券分析师或投资分析师。他们一般就职于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帮助这些公司或公司客户作出理性的投资决定。
个人金融理财人员也被称为金融理财师、金融策划师、金融顾问等。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客户的短期和长期的金融需要和金融状况,为客户提供购买适合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的建议。
就业去向
绝大多数金融分析人员就职于大型金融公司的总部,19%的人员就职于证券和商品交易所、中介公司和投资服务公司,余下的人员主要工作在保险公司,管理、科技咨询公司以及地方及联邦政府。31%的金融理财人员就职于证券、基金经纪公司,14%的理财人员就职于银行、信用社或存款公司, 38%的金融理财人员属于自雇人员,作为金融产品的代理工作于小型投资顾问公司。余下少部分人员工作于保险经纪公司。
如何参加学习
报读有六大专业方向都可以选择。金融投资实务与管理方向、国际金融与风险投资方向、现代金融与企业投资方向、金融投资与证券实务方向、投资分析与金融理财方向、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方向
在职报考优势--1、强大的师资力量:授课教授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资深专家及研究员。2、实用的金融论坛:聘请各大银行,国内外金融界着名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及专题研讨会。3、优良的学习环境:上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内,学术底蕴深厚。4、灵活的教学模式:分为周末班、假期班、和网络远程班,其中北京周末班为小班上课,便于学员与老师间及时有效的沟通。
8.金融方面的知识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