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节安全小知识七条
一、防电
春节期间用电的机会比较多,安全用电是迫切关注的问题。
1、不要让宝贝随意动家用电器,避免灾害发生;
2、检查家用电器是否漏电、是否老化、是否会对老人和孩子构成威胁;
3、告诉宝贝不要在变压器附近、高压电线下玩耍。
4、对于取暖器材做到人离电断。
二、防火
1.要防山火,不要在近山的地方玩火,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及时扑灭。
2.要防止住宅火灾,家长们不要在床上吸烟,离家外出时要关闭煤气、关掉不必要的电源,对易燃物品要妥善处理好;
3.要注意熏制辣制品,注意火候。
4.要在发生意外时懂得如何自救或求救。
三、防盗
春节大家都会出门拜个年,准备外出时要做足安全措施,要关锁好门窗;有必要的话托自己熟悉、信任的人帮助看管。
四、防爆炸
春节,一直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好吃的、好玩的,总是比平时更丰富,可是,在节日快乐的氛围里,爸爸妈妈也别大意,留心看,你会发现宝宝周围其实潜藏着不少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即可受害。作为孩子监护人的你,一定要绷紧安全的弦哦!
随着鞭炮品种的增多,体积日渐增大,其爆破力和杀伤力也越来越强。对孩子的威胁主要有两点:一是伤害听力,二是伤害眼睛。老师为您支小妙招:
1 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去指定的商店,以保证质量,杜绝劣质产品,
2 燃放地点要选择在空旷地方,家长要给予悉心监护。
3 保证孩子与燃放的鞭炮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以避免鞭炮产生的声音对听觉的损伤。
4 教孩子做好耳部的防护,如用涂有凡士林或护肤霜的棉花塞住外耳道,或用两手掩住双侧耳廓,防止巨响震伤耳膜及耳蜗。
5 如果遇到哑炮,千万不要走近去看,以免突然炸响。
五、防交通事故
春节期间外出的人比较多,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按交通规则走好自己的路。家长们酒后千万不要驾车哦!
发现或发生不良情况要及时报警。
六、防意外事故
春节期间,宝贝们易遭受异物的“算计”。这与餐外的食物有关,比如各种零食上桌,孩子们边看电视边吃花生、瓜子、果冻等零食,往往导致误吸。
再如,鸡鸭鱼肉过年必吃。而孩子缺乏经验,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鱼刺、鸡骨卡入咽喉或刺入黏膜等恶果。
七、防走失
1 在人潮拥挤的场合一定紧牵着孩子走,以免走失。
2 给孩子换上颜色鲜艳的衣服,在很远的地方就能一眼看到。
3 教孩子记牢自家的详细住址与电话号码,最好在其衣袋中装一张写有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的卡片。
4 叮嘱孩子千万莫跟陌生人走。万一与父母走失,应向周围的人求助,如带着孩子的母亲或警察叔叔。
2.安全每日一案例200字
安全生产文化案例:从细节做起,安全生产每一天 背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一直是我国企业生产经营的“老大难”问题。
近些年,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意识也逐渐增强。**造币厂装配生产部领导班子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出一系列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
部门员工也踊跃参与其中,以严谨负责的工作精神和态度,为提高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案例一一个螺钉都不能少 装配二班的李立正在进行J98机最后的的安装调试工作,这时他发现原先放在机帮上的5颗螺钉少了一个。
螺钉如果落入滚筒或者齿轮中间,将破坏零件结构,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但是J98的验收迫在眉睫,又不知螺钉落在哪里,该怎么办呢?李立此时第一个念头是产品的质量安全是第一重要的,一定要给厂家一个质量过关,能够安全生产的机器。
他当机立断,拆掉机器表面的盖板,排查每一个螺钉可能跌落的角落,终于在小滚桶的夹板中找到了这个丢失的螺钉。 案例二严格遵守行吊安全操作规程的“阿福” 起重班班长李关根,大家都亲切的称他“阿福”,在担任起吊工的30年中,严格遵守起吊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了零事故零损失。
9月29日,双节即将来临,起重班要赶在假期前将厂房工件摆放整齐,任务很繁重。下班时间越来越近,任务还没有完成,大家的心中开始有些急躁。
检查过程中,李班长发现一名行吊工在起吊前没有仔细检查吊装物体的挂钩、绳索是否牢固就要起吊。他赶紧上前制止了这名工人。
李班长经常强调,行吊使用前,必须检查吊装物体的挂钩、绳索是否牢固,否则,不准起吊。安全要从一点一滴做起,绝对不能疏漏马虎。
案例分析:公司领导严格的管理和积极的宣传培训工作,部门员工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身边的事故隐患,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装配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3.关于春节安全知识的文章500字
春节安全知识的文章,
开头(40字)
春节不能大吃,暴食伤身体;(60字)
春节不能狂饮,酗酒伤身体,滋生事端,如群殴;(60字)
春节不能随地放炮,随地放鞭炮会引起火灾。(60字)
春节取暖要防止电炉引起的火灾,煤气中毒;(60字)
春节驾车出行,注意安全,谨防交通事故;(60字)
春节在江河湖面滑冰要小心,注意安全,谨防落水淹死;(60字)
春节进山滑雪要小心,注意安全,谨防雪崩,撞石和高空坠落;(60字)
结尾,(40字)
4.总结发生在春节期间的安全事故以及身边的安全隐患
据中国消防在线消息,据统计,2010年2月12日零时至19日12时,中国共发生火灾7480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5人,受伤13人,直接财产损失2849万余元。
死亡人数与去年春节相比下降47%,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火灾。 公安部消防局联合警务督察局节前组成10个督察组,对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以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供暖等部门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据统计,春节期间,各地共组成检查组2.3万余个,检查单位11.3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9.9万余处,已督促整改8.6万余处,下发法律文书3.2万余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737家。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加强节日执勤备战,加大对人流物流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的“六熟悉”频度和灭火预案演练力度,在重点时段派出消防车沿街巡防和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现场监护,及时扑救火灾和开展冰雪灾害抢险救援。 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7979起,出动车辆29849辆次,出动官兵18万余人次,其中,火灾扑救7435起,抢险救援3694起,社会救助2880起,共抢救遇险被困群众1585人,抢救财产价值7.6亿元。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既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又不放过一个小问题,不留一处死角,以更有力的措施、更严厉的手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4日~2011年1月24日。
三、任务分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二)区直有关部门组成10个检查组,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改。
1、建筑施工和液化气站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深入施工现场以防坠落、防垮塌、防滑、防火、防风等“五防”为重点,对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及用电设备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小工程、小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液化气站及其供应点储存、灌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区质监分局、区用电所、区消防大队 2、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农村道路及水上交通进行安全检查。严查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机动车带病上路、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区农机局、区公路分局、区交管大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隐患排查。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 4、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非煤矿山采矿、探矿作业进行全面排查,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局 5、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专柜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禁止店外经营和设置流动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等非法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 6、旅游及消防公共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旅游景点、景区、饭店的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督促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旅游安全。
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古民居、商场、医院、网吧、歌舞厅、宾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 牵头单位:区旅委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区文广新局、区消防大队、区用电所 7、供水及食品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对涉及供水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切实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
主要检查餐饮具消毒是否到位,是否购进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是否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和过期等食品。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区农委、区住建委、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 8、校园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学校的周边环境、保安执勤、器械配置、校车管理,出入登记、教师值班、校园监控、特殊用房、体育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以及水、电、暖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薄弱环节。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区公安分局 9、木竹加工企业安全检查组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有安全隐患的、有锅炉容器的及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的木竹加工企业,督促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切实消。
5.小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2005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坠落的教学楼系1970年修建,走廊栏杆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强、张英夫妇认为该栏杆没有达到建设部1986年颁布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1.1米之高,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判令一完小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一完小赔偿原告李强、张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8493元。 严禁教师体罚学生 案例:小学五年级学生军军因迷恋上网已逃学两天。
班主任唐老师了解实情后,利用自己上语文课的时候,罚军军站在讲台边。但军军站在那里并不老实,竟故意伸出舌头,左右摇晃脑袋,逗得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笑出声来。
唐老师见状很是气愤,上前推了军军一把,导致军军摔倒在地,右手腕关节处移位,花医疗费3200多元,还不得不休学一年。经教育局调解处理,学校赔偿了军军致伤的全部损失。
安全管理要严格 案例:赵某刚满10岁的儿子小波在某小学读4年级。前不久,学校组织小波班上的同学到郊区野炊,小波在一高坎边拾柴时,脚下一滑,滚落至坎下,导致左肩关节脱位。
小波共住院治疗近两个月,花医疗费6800多元。学校在支付了小波1000元医疗费后,以经费困难为由拒付。
赵某认为小波是学校组织野炊时受伤的,所有损失应由学校承担,遂起诉至县法院要求依法解决。经法院调解,赵某与学校达成如下协议:小波摔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学校负担80%,其余赵某自负。
: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案例:大坪小学二年级学生刘颖用扎头发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弹弓。一天课间休息时,刘颖邀上同班同学华小刚在操坪里射弹弓,他俩用弹弓上的橡皮夹住小石子,对着不远处的一个矿泉水瓶不停地射击。
刘颖在射击时,华小刚站在他的右前方对他进行指点中,射出的小石子竟击中华小刚右眼。华小刚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6天,花医疗费3408元。
其伤情医院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右);眼球视网膜挫伤。经鉴定,华小刚构成七级伤残。
由于华小刚父母就儿子的损害赔偿问题与刘颖父母及学校争议较大,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刘颖父母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刘颖父母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学校承担次要责任,原告自负一定责任。
案例二: 【案例】 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
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
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俞某称: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
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被告中心小学辩称:原告头部在运动会期间被铅球掷伤是事实,愿意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
但俞某违规进入铅球落地区域,李某擅自投掷铅球,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李某辩称:原告头部被其投掷的铅球所伤是事实,但其是参加学校组织运动会的运动员,经老师同意后投球,且球未掷出投掷区域,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学校负赔偿之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护、管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俞某随裁判老师进入运动区时,在场老师无人加以劝止,进入后又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原告受到伤害。
对此,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过错责任。李某在学校组织下参加运动会,参加投掷铅球比赛时未满13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他作为未成年铅球运动员,在裁判员未加制止的情况下投掷铅球,无法预料到投掷行为带来的后果,应由小学承担疏于组织管理的过错责任。因此,原告要求小学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
原告在受伤后,精神上遭受一定的伤害,可酌情由被告小学赔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对小学提出的原告俞某和被告李某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评析】 1.本案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好奇或是看热闹而随老师进人铅球运动区,这一行为本身不能说明其主观上有过错。而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本身就负有防止他人人身损害事故发生的责任。
鉴于本案原告进入运动区域老师未加阻止,亦未及时将其劝退,故该项目主持老师有一定过错。对于原告的行为,学校负有过错责任。
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呢?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责任。但本案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运动会期间不可能到现场进行监护,而且原告参加运动会受伤是由于学校未尽管理职责,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而造成。
因此,原告的。
6.关于安全的小故事
所谓重大过失是相对于一般过失而言的,是指不但没有注意到其身份或职务上的特别要求,而且未能预见和避免普通公民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构成重大过失。
2000 年 9 月 22 日下午第二节课是某小学一、二年级的游泳课,该校体育教师丁某和黄某安排学生下水清理游泳池。当时,游泳池正在排水,但水仍有齐胸口深。
丁某和黄某警告学生不要靠近排水口后,就走开了。突然,二年级学生岑某被卷进直径约三十多厘米的池底排水口。
半小时后,才将岑某救起,但由于窒息时间太长而死亡。本案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游泳池正在排水时让一、二年级的学生清理游泳池有很大的危险性,这是普通公民都能预见到的,而丁某和黄某却走开了,显然丁某和黄某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
案例二: 班干部维持纪律造成损害学校承担赔偿 2003 年 12 月8日上午第四节课,某小学一年级(1)班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
7岁的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7岁)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 45 天,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7600 元。
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 【审判结果】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按教师的指示维持课堂纪律的,对此造成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受害人陈某虽有违纪行为,但并不成为他人实施侵权的理由,陈某本人没有责任。 【编者评述】根据《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但这是一种职权,只能依法行使而不能随意转让。
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到课堂维持秩序,应告知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管班级, 而不能将管理学生的职责 交给未成年的班干部,其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教育要求的。 案例三:学生上课受伤校方赔 1.3 万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宗由学生上体育课受伤致残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 11 岁小学生黄某获得该县附城镇某小学赔偿款 13263 元。
黄某是河源市龙川县附城镇某小学五年级男生。 2002 年 10 月 15 日下午,该校五、六年级的学生由体育老师黄某组织上体育课。
课前,黄老师宣布参加乒乓球等项目比赛的同学进行训练,其余学生自由活动,同时要求学生不要去玩单双杠,不要影响其他学生训练。由于黄某不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便与几位同学擅自去玩单杠。
黄某因身高不够,几次跳起没能抓住单杠,便爬上单杠旁边的砖墙,跳过去抓单杠,但因没抓着而跌落在地上,摔伤右手,造成严重骨折致7级伤残,并花去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66316 元。 事后,黄某认为自己受伤虽自己有过错,但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受伤,学校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于是黄某将该学校告上龙川县法院,要求依法赔付其受伤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 【审判结果】 原告黄某在 上体育课时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不听从老师的要求,在没有体育老师组织和指导的情况下,擅自并且不按规定要求去抓单杠,以致受伤,黄某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被告校方(体育老师)虽在上体育课时对学生提出不要去玩单双杠的要求,但校方并未在可预见的单杠区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受伤,校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依照《民法通则》和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黄某造成损失的 66316 元由学校负责赔偿20%,即 13263 元,其余由原告黄某自负。
【编者评述】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资料: /xssg/sgal02.asp。
7.关于安全的实例,详细一点还有关于安全的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 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 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 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五、人在高处极其危险,应杜绝以下几种不良行为 1、墙头又高又窄,不要到上面去。 2、没有建好的高楼,缺乏保险措施,不要爬上去玩。
3、不要爬树,这种行为既不爱护树木,很细的树枝又承受不了 4、不要在楼梯上打闹,很容易摔下来。 5、不要蹲在窗沿上擦玻璃,也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很容易从 楼上摔下来。
6、不要坐在楼房走廊的栏杆上,不能在楼房走廊或窗户边追逐、奔跑,以免发生意外。 7、不能爬阳台,更不能从一处阳台攀越到另一处阳台上。
六、外出活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和家人上街时,不要一个人乱跑。 2、集体外出时,如果有事,一定要跟领队老师请假、打招呼。
3、集合时,看看你前后左右的人有没有到。 4、上街时,要跟紧大人,不要东张西望。
5、如果发现自己掉队了,不要惊慌。可以站在原地,等家长或 老师来找你;也可到当地的管理处,请工作人员在广播里播 放“寻人启示”;切不可跟陌生人走,当心碰上骗子。
七、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烫伤呢? 1、接开水时要先把杯口对准龙头的出水口,再开龙头接水,最 好是在带龙头的开水壶里接开水。如果杯口对不准的话,开 水会溅出来烫伤人。
2、不要太勉强地使用装满开水的开水瓶。可请大人帮忙倒水。
3、开水装大半杯就可以了,装得太满的话,走动时水会泼洒出 来。 4、端着很烫的杯子走路时,杯下可放一只杯托。
端着杯托,就 不怕烫了。 5、喝热水前,先试一试冷热,就不会被烫到了。
八、使用电时应特别注意的安全 1、插插头时,手拿住插头后部的塑料座,不要去碰前端的金属 簧片。 2、当手上有水时,不要去碰电源开关和电器的金属壳,因为水是导电的。
3、电器的电线不能用力拖拉。 4、发现电线破损,不要去碰露出的金属导线。
5、千万不能用金属物、铅笔芯等东西往插座的孔里捅。 九、如何预防煤气中毒? 1、使用煤气时,要开窗,保持室内通风透气。
让一氧化碳等有 害气体及时排出室外。 2、热水器附近不能放置易燃物品。
3、热水器使用完以后,一定要关闭开关,绝对不能不关开关就 去睡觉。可采用挂牌子的方法提醒自己。
4、如果煤气泄露,应立即关闭煤气总阀门,千万不要开灯或点 火。 5、如果有人煤气中毒,应迅速通知大人来进行抢救。
十、如何防止高空落物砸伤行人呢? 1、从住宅楼的阳台下经过时,应与楼房保持一定距离。刮大风、下暴雨时,更要特别小心,防止楼上的物体坠落下来砸伤你。
2、如果你住在楼上,也应该考虑行人的安全。不要在阳台、窗 台等处,防置花盆、拖把等易砸伤人的物品。
3、如果需要在阳台边上放置物品,一定要加防止坠落的装置。 4、在阳台上活动的时候,注意不要将物体碰落到楼下去。
十一、同学之间不宜开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学后面用双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颈椎 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学的腿上,可能会把同学的腿坐断。
3、不能突然地吓唬人,会把同学吓坏。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学摔倒受伤。
5、不要在门上放东西,一开门,门上的东西砸下来,会把同 学打伤的。 十二、如何防止异物呛入气管? 1、吃东西时不要大声说笑。
2、不要把花生米、豆子之类的东西抛到空中,。
8.安全知识教育例子
一单元《安全防火》
第一集 玩火危险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了解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火”这一自然现象,着重教育中小学生正确认识火的危害性,防止因为好奇心而引来火患。 教学内容:介绍火的相关知识,表现火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传达火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危害的信息;以中小学生玩火作为切入点。重点表现火灾给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后果。 表现形式:以真实场景展示与资料片穿插为主要手段,表现火的相关内容:以消防专家的正面分析为主,配合大量火灾现场资料直观地表现火灾的危害性。 第二集 认识火源 中小学生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教学目的:向中小学生 授火是如何产生的相关知识及如何正确、合理运用火的方法。 教学内容:以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火的应用(如蚊香的使用、用电及煤气等)为主要内容介绍防火安全知识,区分正确与错误使用火的做法以加深中小学生安全用火印象。 表现形式:以主持人演示方法进行亲身示范,配以消防专家提示。 第三集 防火知识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掌握正确的防火知识。 教学内容:介绍消防安全标识的用途及电起火和燃气起火的特点。 表现形式:用问答的方式讲解消防安全标识;以童话的形式演示电和燃气火灾的扑救方法。
第二单元《火场逃生》
第四集 消防体验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掌握正确的消防知识。 教学内容:介绍消防器材的种类与使用方法、消防工具、消防服等在内的消防知识。 表现形式: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演示。 第五集 火灾报警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了解火警电话119的工作程序,掌握正确的报警方法,使中小学生对“119”与“安全”产生固化试的联想。 教学内容:“119”的日常工作及接警处警过程;拨打119报警电话的正确方法;没有电话时的报警方法。提出“勿忘119现代芭蕉扇”的新概念。 表现形式:以演绎《西游记》故事与现场采访相结合。 第六集 火线自救 教学目的:教导中小学生掌握火灾发生时正确的逃生与自救方法。 教学内容:传授中小学生可能遇到的各种火灾(学校、家庭、高楼及公共场所)以及必须采取的正确逃生与自救方法。 表现形式:火灾现场的自救与逃生。
第三单元《安全在家》
第七集 安全用电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了解用电安全常识。 教学内容:介绍电的简单常识,演示家用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及预防触电的有关知识。 表现形式:以童话剧的形势串联大量的用电知识。 第八集 安全用气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安全使用煤气、炉火的有关常识。 教学内容:表现各种燃气、煤气在正常使用时产生的危害性,教导中小学生如何正确的使用燃气等。并通过专家的讲述让中小学生掌握正确、安全的使用方法。 表现形式:现场模拟、演示为主,结合专家讲解。 第九集厨房安全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对厨房中潜在的危险产生正确清醒的认识。 教学内容:表现厨房中各种潜在的危险如烫伤、刀具等及发生危险时的急救措施。 表现形式:以主人公亲身经历的形式串联有关防范知识。
第四单元《交通安全》
第十集 安全骑车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在道路上骑车的规定,掌握正确的骑车方法。 教学内容:纠正中小学生在骑车时容易犯的错误,主人公相互交流正确做法,并由交警讲述有关骑自行车的交通规则。 表现形式:表现从主人公学骑自行车到了解规范行车规则的感受过程。 第十一集 安全行路 教学目的:教导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产生概念上的认知。 教学内容:介绍交通安全的有关概念,如信号灯、斑马线、车辆常识、交通标志、交通规则等。 表现形式:以中小学生“安全课堂”为主线,提出交通安全的问题,并用儿歌方式教唱《交通规则歌》。 第十二集 遵规守纪 教学目的:帮助中小学生认识交通中错误行为的危险性,树立未来也得讲交通规则的概念。 教学内容:表现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游戏、打闹、翻越护拦等危险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通过影片资料演示未来交通状况,强调未来也要讲秩序这一概念。 表现形式:通过学生参加实践课这一形式,向更多的儿童传达交通规则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