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常识教育心得

2022-10-28 综合 86阅读 投稿:北忆

1.学习《民族政策常识的好处》

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开创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们建立了新中国,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翻身解放;引导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确认五十六个民族成份,实现了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了空前的民族大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的历史性飞跃;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密切了党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新中国成立近六十年来,不管面对什么样的风险和考验,我国始终保持了民族团结、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党的民族政策,既全面考虑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事实,又全面考虑了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在发展水平和文化风俗上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基本事实;既深刻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也积极借鉴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既保持基本原则、基本理念的稳定性、一贯性,又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充实、不断更新、不断完善,因而具有历史和现实的科学依据,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感召力。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处理民族问题的智慧和心血,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严格执行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到党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的民族工作的成败,直接决定着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历史经验证明,我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只有在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得以真正搞好和切实加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也只有在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凡是民族政策执行得好的时候,民族关系就健康发展,民族团结就不断巩固;凡是民族政策执行得不好的时候,民族关系就遭遇波折,民族团结就受到破坏。

2.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快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

3.民族政策常识

什么是民族政策?

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政策的实质和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政策;后者如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政策等。

从内容来看,有政策原则和政策措施之分。民族政策原则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如我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等;具体的民族政策措施,通常是对涉及民族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的具体的规定。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

(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3)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4)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策;

(5)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政策;

(6)保障各民族使用发展语言文字政策;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8)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9)同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建立统一战线的政策;

(10)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民主改革的政策。

4.民族团结教育心得体会一篇

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2009年已经过去了,回首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的华诞,十月一日在天安门广场阅兵仪式又再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时至今日,我们中国已经走过了60年的风雨和坎坷路程。当全世界的人民都在关注着崛起的中华民族,我们都为自己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名儿女而感到自豪。国庆庆典的壮观场面让每一个人难以忘怀,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年大庆的日子里,天安门广场树立起56根民族团结柱,成为节日期间最为亮丽的风景之一。

6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60年来,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冲突是各族人民之祸,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三心合一心,黄土变成金”。团结是力量,团结是财富,团结是生产力,团结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础。“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使数万同胞遇难、数百万人痛失家园,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蒙受巨大损失。地震天不塌,大灾有大爱。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传播着血浓于水的中华民族骨肉亲情、民族大义、文化大同、无疆大爱,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国主义精神,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这是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果,是党富民强国大政方针的生动写照,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团结一心、风雨同舟的强大力量。

高举维护国家统一、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爱民族团结,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民族团结,自觉捍卫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捍卫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图谋。没有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就没有各民族的兴旺昌盛。只有各兄弟民族手挽手、心连心,团结一致,才能众志成城,抵抗自然灾害,应对金融危机,在风云突变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5.民族宗教政策心得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

6.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后的感受

在当前形势下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他们的阴谋及破坏活动一直也没有停止,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

我们知道因民族发生分裂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对国家、对民族、对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09年的“ 7.5”事件就是一个血的教训,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团结我们很有可能让敌对势力有可成之机。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该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来面对世界。

7.民族政策常识有哪些

一、民族平等政策 1.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

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各民族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2.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观 (1)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制定民族纲领和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不论大小,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 (2)民族平等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解决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的一个总原则。

3.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 (1)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一律平等,具有同等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②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③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平等权利给予更多保护;④各民族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国民族平等的特征 我国的民族平等具有权利的广泛性、权利的真实性、权利的彻底性、权利的完整性、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等特征。

5.民族平等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民族团结政策 1.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相互尊重、平等互助、友好合作、和谐相处。

它是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另一个总原则。 2.党和国家的民族团结政策 民族团结作为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3.各民族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团结的意义) (1)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基础。

(2)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3)各民族的团结合作,不仅推动了本民族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4.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①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 ②民族团结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也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最终目的。 5、应当怎样维护民族团结; 政府方面: 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地制宜、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②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维护民族团结。

④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开放的心态,客观、平等的态度尊重、珍惜、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

公民(青少年)方面: ①要热爱祖国的民族大家庭,自觉拥护我国的民族政策; ②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③在学校生活中,各民族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以实际行动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光荣义务:④积极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1.地位: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2.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1)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我国民族分布具有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3)从我国各民族分布的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人口的多少和分布范围的大小,设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最大限度地保证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充分行使自治权,以实现民族平等。 3.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的推行 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的推行经历了实践、确立和发展完善三个阶段。

(1)实践阶段。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成立了一些自治政权,进行了具体的实践。

1947年5月1日,诞生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 (2)确立阶段。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义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宣布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则,这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指导原则和法律基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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