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法律常识拓展

2023-01-01 综合 86阅读 投稿:星烁烁

1.中学生法律知识10条 短一点手抄用的

1、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有:⑴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⑵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⑶营业性台球室;⑷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机室;⑸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的播放场所。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指: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6、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

7、“环境”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8、我们常提到的9种环境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辐射。

9、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共财物,并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附近的交通警察。(拨打电话110)。

10.当你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车逃跑,你应该记住逃跑车的车型、颜色、号牌等特征以及逃跑的方向。

2.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知识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十六周岁以下不够刑事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6、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五、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六、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5、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八、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3.高中生应该掌握那些法律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本教材。

全书共分为绪论、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章节。突出了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每章一练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基础知识。书中配有知识库和小锦囊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特点。

本书不仅适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课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参考书。

4.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5.高中生的我想学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

建议不要直接看法条,那样很枯燥,而且一般是看不懂的。如果你是以实用为目的的话,可以看一些介绍法律常识的书(比如《人一生完全法律指南》这样子的)。法律理论的书(比如《论犯罪与刑罚》,这本还是比较好读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比较难,一般高中生看不大懂的,当然如果你大学想读法律的话,那就必须看这些东西了。

至于介绍法律常识的书,举《人一生完全法律指南》不是推荐它,因为我也没读过,只是说类似这种书是专门写给没有法律基础的人的,你读来没有理解困难。

6.中学生法制小常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

7.高考将适当增加法治知识 高中将学哪些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其中,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2.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3.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

8.法律小知识

6 法律条文的本意不容背离。

7 真相无所惧,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物之常理决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

在法律上没有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6举证之所在。 8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9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无需证明。

33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 10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11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12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3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 23 一项过错不能成为另一项过错的理由。

24 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9 法律因某种理由而存在,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民不举官不究。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11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12 以事实为依据,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0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败诉之所在,总体上来说,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e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r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7 当国家制定的法律朽坏的时候,自然法便会取而代之。

8 已判决的事项应当被视为真理。 15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程序优先于权利。 17 法律有时入睡,以法律为准绳。

不如说成;理由发生了变化。 20 没有人有义务做不可能之事。

21 关联并不等于因果关系,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 有此上士,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应朝着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26 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27 一旦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

22 没有人有义务为对手提供武器,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以程序为依托。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

30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31 有损害即有赔偿 32 显著之事实,都是公民的权利 17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18 在法庭上,皆应被视为无辜,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唯怕被隐瞒,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4 取自相似案件的论式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 5 文本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图,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只有证据。

7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8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三 法理学 1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2 法治意味着。 2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一 刑事诉讼 1存疑不能认定。

29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私法长存。 四 律师 1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18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9 公法易逝。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 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 法国作家 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 13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14 契约胜法律。合意创立法律 15 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28 享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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