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
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
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
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
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2.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3.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4.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5.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6.小学生法律知识顺口溜
1、小学生法制顺口溜:
守法纪,爱生命,游戏室,不要进。
录象厅,不涉足,更别沾,黄赌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险事,不能做。
交网友,不痴迷,陌生人,要远离。
放学后,即回家,迷信事,不参加。
好与坏,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学生法制口诀:
喝酒吸烟迷游戏,不良行为莫沾染。
打架斗殴好赌博,自毁前程多悔恨。
社会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长成栋梁可参天。
扩展资料:
小学生安全知识顺口溜:
1、饮食卫生
饮食卫生记心头,饭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时间不嬉笑,细嚼慢咽消化好,
无证摊贩东西脏,不洁食品不进口,
自带午饭要加热,生吃瓜果要洗净。
2、火灾自救歌
同学们,快快来,我们都来讲安全。
不玩电器不玩火,把住预防这一关。
火灾一旦已发生,不要惊恐和慌乱,
千万不要贪财物,千万不要跳下楼。
听从指挥快速跑,乘坐电梯不安全。
浓烟围困呼吸难,要把身体贴地面,
弄湿毛巾捂口鼻,离开火场去求援,
快快拨打“119”,消防队来保平安。
如果实在逃不掉,跑到阳台再呼救。
7.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7、《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 19、《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1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19、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8.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9.小学生法律常识有哪些
安全小常识 : /index/hcjm-jfts-004.htm车辆防盗 1. 自行车、助动车和机动车,要慎重选择停放点,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处。
2. 夜晚应将车停放在专门的车棚和车库内,没有车棚、车库的要落实其它防范措施 ; 3.养成离车上锁带走钥匙的习惯。 4. 非机动车停放后要带走车上的悬挂物品,以防失窃。
5. 保证锁具完好,有条件的可在车辆上安装防盗装置或小型报警器。 对扒窃的防范 1. 钱款如要随身携带,应将钱款和其他物品混杂放置在包袋内,并将其挂在身前。
2. 携带现金较多时,应分散放置,并记住现款特征,以便必要时能及时辩认。 3. 不要在公共场所翻弄钱款,不要将钱款放在外衣口袋和裤子的插袋里。
4. 随身携带钱款应放在尽量不被他人看见和摸到的位置 。 5. 乘坐公交车,把暂不使用的钱款放在内衣口袋或包袋内,扣好钮扣和拉链等 。
反扒防窃小常识 1 ) 外出游玩或在商店挑选商品时,做到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更不要随意委托他人 代看所携物品。 2 ) 在乘座公交汽车时,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马甲袋、时装袋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
3 ) 携包上车时,必须将皮包拉链拉上,并尽可能将拉链面紧贴身体,拎包、背包还要 放在背后,以防失窃。 4 ) 要文明乘车,相互谦让,不要争先巩后拥挤在车门口,防止扒窃分子乘机作案,更 不要在车厢内嬉笑打闹,而精力分散,遭扒被窃。
5 ) 乘客上车时,钱包、皮夹不要放在暴露在外的裤子后口袋和西服的下面口袋以及衬 衫口袋内,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6 ) 携带数量较多现金乘车时,最好不要在公众面前暴露,以免引起扒手注意,尾随 作案。
7 ) 乘客对故意碰撞你的人或二三个紧贴你的人尤其要加倍小心,防止失窃。 8 ) 乘客一旦发现钱物被窃,应一面注意身边乘客,一面通知售票员紧闭车门,并尽可 能及时报警。
9 ) 广大乘客发现车扒活动,要敢于揭发,积极配合公司售人员扭获罪犯。 对抢劫的防范 1.遇有陌生人敲门,应问明身份情况再决定是否开门;不要让人以任何借口叫开 房门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老人、儿童、残疾人住户,尤其要在门上安装“猫眼”、“警链”,防止犯罪分子闯入作案。
3.外出旅行时,不要让人知道您携有巨款或贵重物品等,以防不测; 4.男女谈恋爱,不要在深夜或在地处偏僻路段滞留,以免遭抢劫、污辱; 5.到银行等机构存取较大数额的钱款时,要有人陪护,以防抢劫 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1、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常有许多人受伤,其中必有少伤势严重或处于频死状态的伤员急 需抢救。能在现场进行及时正确的救护,对于减少事故受害者的伤残或死亡至关重要。
2、心肺复苏:当发生突发的呼吸、心跳停止的时候,要及时对伤员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以挽救伤员的生命,如能在4分钟内开始,成活率最高,现场心肺复苏的程序为: 11( 1 ) 首先要保持呼吸道畅通,打开伤员的嘴巴,清理口腔内的异物,口腔气道通畅 ; 11( 2 ) 其次是维持呼吸,检验伤员是否还有呼吸,若伤员已没有呼吸,可立即采取口对口的呼吸方法,每3-4秒吹气一次 ; 11( 3 ) 其三是恢复血液循环,对心跳骤停的伤员,要立即采取心脏复苏术,抢救者应 掌握胸外心脏按压双手配合的正确姿势及按压动作,有节奏地按压心脏。 3、控制严重出血:个体重50公斤的人,其血液量为4000毫升,当失血量达1500 毫升以上时,便会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伤员出现模糊、口渴、头晕、甚至昏迷现象。
外出血的止血方法有: 11( 1 ) 直接加压法。用手掌或手指直接按在伤口上,并保持压力15分钟以上。
11( 2 ) 高举法。举起伤员出血的肢体,高于心脏部位,以减缓出血部位的血夜流动 。
有条件的,可在伤口敷一块清毒纱布或垫干净的衣物包扎。 11( 3 ) 压迫止血法。
当四肢有严重出血时,可压迫肢体的重要动脉 。 4、搬运伤员:当意外伤害发生时,宜在对重伤员就地检查伤势和初步处理后再搬 运。
搬运方法根据伤员的伤势情况、伤员的体质和搬运的远近及道路情况而定,主要搬 运方法有:单人背负法、抱持法、扶持法和四人双手椅托法。 居室防盗 1、楼房要安装防盗铁门,老式平房在启锁处安装防撬角铁,“双保险锁”,大杂院及一门多户要安装总锁,有条件的住户要安装报警装置。
2、底层沿街面的窗户要安装铁栅栏,铁栅间距不超过15厘米,并要加固气窗、排气窗。 3、家中现金存放不宜过多,其余可存入银行并记下存折帐号。
4、现金、首饰、存折、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不宜被外人发现的地方。 5、邻里互相关照,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打“110”报警。
10.小学生法律小知识大全
具体链接如下 观《今日说法》有感 初三(8)班 黄 芳 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 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日说法与我 初三(11)班 刘晓兰 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
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
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 《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
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
《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让生命有更多的逗号 初三(11)班 刘晓兰 教室里播放着------------,我的心紧悬着,我的脸紧绷着。
一辆辆超载的车冲断桥头,翻落山崖,一位酒后昏昏驾车的司机,一具具血肉不清的尸首,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引起对生命的思考。 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
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 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 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 难道人们没有判断力吗 在生命的继续与其他各种事物中。 许多人为了清闲而逃逸,为了享受而吸毒,在死神面前江郎才尽的认输。
生命交通,小小随意,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的继续与凋零是瞬间的定格,请你别为清闲而逃逸,为享受而吸毒而犯罪,请你别为生命过早的画上句号。
请您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拥有更多的逗号。 未成年人的素质真得要提高 初三(1)班 余秀文 最近学校开设了中午时间看《今日说法》这一套方针,我觉得这效果十分的不错,因为一来有助于我们提高一些法律意识,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关心一些国家的事情。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电视里演播的事例也不例外,但令我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个案例。 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对舒家的兄弟祸害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这个老婆婆与老伴儿到芦苇塘里割芦苇,因身体不适,在岸边休息。
而此时她的老伴正在芦苇塘里工作着。两兄弟一起祸害了老婆婆,这件事真是骇人听闻,哪有素质教育这么薄的青少年,不但他们俩的父亲,还硬强求这对兄弟俩不承认这桩事,并托邻里的人做伪证,这个行为不但使他们陷入法律制裁的旋涡,而且还阻碍这个案件正常运行。
他们的行为与做法终究逃不过法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祖国的明天,但是不是每一个青少年都是这样的呢 完全不是,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提高素质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做一个合格的青少年。
同学们,你们做到了吗 如若没有,快快加油吧!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一] "与法同行" 高一(3)班 邓丽钦 我校是市首批"青少年法制学校",我们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少年警校","警校共建"的教育功能,使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与法同行"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一书,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法制读物","办一期小小报","开办一次模拟法庭","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开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各班开展了"法制故事大家说","我把法带回家"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资料,阅读法律丛书,收信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资料,以故事的形式进行班级故事比赛,与爸爸妈妈同学法。 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让学生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使学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