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必知法律小知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2.“法冶护航,快乐成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护航快乐成长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
——题记青少年在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声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
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现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的健康成长如大海中远航的小舟,少不了法律的沿途护航。一个人,一个世界要是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将无法想象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只有法律的限制,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着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受它的约束和保护。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好似鱼缸里的鱼,即受它的束缚,又不至于我们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如果没有了它,我们就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和保证,不能存活,所以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前提。
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的我们更要从小就学法,知法,只有这样才能弘扬正义,远离邪恶。
3.法治护航快乐成长为话题作文
第一篇在以前的时候我觉得法律离我们是非常遥不可及的,甚至是难以触碰到的,我认为只是杀人放火,抢劫勒索等严重的行为才算得上是犯法,但读了关于法律系列的一些书,例如在学校图书馆借的《学生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本书,它使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就如同一张白纸一样,我们成长的过程无非就是在给这张白纸上涂上颜色,我们每一个人所走的每一步都会在这一张白纸上面留下来。而唯一不同的就是呢,有的人在白纸上涂了色彩斑斓的颜色,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漂亮无比;而有的人在那张白纸上留下来的则是那灰暗的一片,还有的就是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在这张白纸上涂色,但这张纸却早已不翼而飞的人。
而法律呢?它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它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联在一起。只有有一个邪恶的念头闪过,法律的大网便悄悄地靠近于你;若是你已察觉法律的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便说明自己已经在无形之中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而在《学生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本书中,令我印象较深的有以下几个:(1)未成年学生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那其中讲到了5点相应措施。第一点是向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帮助,这点呢,是由我国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中有规定的;第二点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求助。
也可以在我国的《婚姻法》第43条中了解到;还有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通过以上的了解呢,我就可以从中学到自己遇到什么情况时应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个就是“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一就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点是我们当时正在做的一件事,父母对我们子女虽然有抚养的义务,但作为子女的我们也不应该以此为借口,在父母给的零花钱上大花流水,同时父母在子女们未成年的时候也要对他们所造成别人的伤害时负他们的责任,因为我们不是自己一个人,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父母,不能够在自己惹事了过后还让自己的父母来收拾这些残局。
第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老去,当然我们的父母更是如此。
在我们的父母一日日老去,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无法照顾自己时,我们子女就应该站出来养自己的父母,如果拒绝赡养我们不但受到相应的处罚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第二篇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
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
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
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
4.帮忙写一篇法律护航人生
我的法律人生 前几天,闲来无事,与老主任相聚,不免要交流一下过来工作、学习情况,家庭近况,当然要谈一些共同爱好,对于我来说最值得介绍的当然是最近通过的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情况,令老朋友非常羡慕,跃跃欲试,并要重拾就业,再拼一把。
尽管,我今年是勉强通过了资格考试,但回想起自1995年以来学习法律的经历可谓是“路漫漫起修远兮”,十五年磨了一剑,正好是红军自瑞金出发北上抗日到全国解放的时间距离。要问有什么感言的话,可以总结为以下这么一句话:“三个偶然,一个坚持,再加上时间保证”。
第一个偶然:巧遇那么一些人。我的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业务是待人接物,文秘、档案,在处理好业务的同时,不时写一些文章,也偶有“火柴盒”、“豆腐块”见诸报端或杂志,有的还评了奖,《台华村的新鲜事》在邯郸电台1991年举办的“社教征文”活动中评为一等奖,《文明行为哪里来》于1998年被评为邯郸市首届通讯员好新闻一等奖,《学生坐堂 教师跑堂》在华北晚报系统举办的新闻好标题评选中获得三等奖,《谈谈家庭档案》在1994年邯郸档案学会征文竞赛中获得三等奖。
本来是学历史的,对历史也还有点兴趣,平时看一些历史典籍,人物传记,再写写书法,工作繁忙,业余时间忙里偷闲,自得起乐,也还攸哉。1994年秋教师节时与一个和文教局有业务联系并自称是邯郸市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人员偶遇,由于本人略通文墨,帮忙写了几次诉状,逐渐对法律有了一点了解,就枉自尊大了,有时免不了侃一些法律问题,在与姓张的一位同行交流某未成年的行为能力时,脱口“未成年人还不是公民呢”,人家纠正“公民的概念只与国籍相关,与成年与否没一点关系”,当时就遭遇了尴尬,也初步确立了学学法律的意识。
我们当时的办公室主任,是个爱学习的人,也有意学习法律,正缺一个同伴,一是本来就有意向,再经撺掇,就走上了学习法律的漫长而艰辛的道路。 第二个偶然:巧遇那么一些事。
工作和职责总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则是“铁打的硬盘流水的兵”,二则是同样一个办公室随着社会的变革职责和功能也会变化。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作为工作重点,逐步在行政机关推开。
由于自己略通法律,懂得一点皮毛,就被赶鸭子上架了。于1998起,开始在机关分管起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生产安全等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这一阶段正是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起步阶段,为了尽快使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走向正规,先后起草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首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格式文书”文本,积极倡议并举办了首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使行政执法工作初步走上了正规。2000年我县被确定为国家“普九”达标县之一,这年,为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在加大教育投入,开展救助贫困生的基础上,我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依法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失行动,使我县当年顺利通过了国家“普九”评估验收。
次年我们还编写了《普九之歌》一书,2004春在南京、上海考察当地教育法制工作后撰写的《法制工作学先进我们学什么》,在业界引起一定反响。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校园纠纷逐渐成为令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头疼的事情,纠纷之频繁,解决难度之大呈蔓延之势。
解开这一绳扣,恢复学校往日良好的教学秩序的重任也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这个分管法制和综合治理干部的头上。由此,报考了“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班,开始了系统学习法律知识,重点研究教育法律工作。
期间,撰写了《校园伤害事故法律研究》等多篇教育法律研究文章,并深入学校面向教师或学生群体进行法律宣传或演讲,《让法律为我们的幸福人生护航》还在2006年的《邯郸法学》发表,当年加入省法学会,成为该会会员。当然作为一个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干部的主要职责还是如何规范学校教育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在这一阶段,积极主持并开展了各级各类学校“章程”起草,规范学校教学行为工作,制定了《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实施方案》和《安全文明校园标准》,推动实施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积极协调和亲身处理校园事故,有效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减少了校园恶性事故的发生,该项工作连年受到市县相关部门的表彰,本人也多次受到市县表彰。 当然,通过学习法律,最大的收获是:能够正确运用法律,处理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的运用,取得一个合理的结果。
第三个偶然:有那么个条件。工作上有需要是学习的背景,爱学习是学习的动力。
对于一个人学习习惯的养成是比较容易的,学习方法也因人而异,但是,对于一个自学成材的人,如何把握课程重点、难点,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我在学习上就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有爱好,工作上也有需要,就是学不深,学不透,对关键的知识点一知半解,如,在学习债权时对债权优先与物权——“买卖不破租赁”一词的理解,是包括动产在内,还是仅针对不动产,或是仅适用于不动产中的房屋的理解上,总是摸棱两可,一遇到具体的问题就傻了眼。
5.法律护航 伴我成长500作文
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总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
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险些丧命:
有一天,在一辆公交车上,有一个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许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时不时把头手伸出窗外,这时,对面突然来了一辆公交车,差点把小男孩的头挤扁,辛亏驾驶员处理及时,才没造成悲剧。可见知法是多么的重要,如果当时他知道车辆行驶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这一条或者驾驶员能及时提醒他,就不会有这惊险一幕了。
当然,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还要会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没有意义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才会使它的存在更有意义。让我们再来听一个小故事吧:
小建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建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建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建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建,无助的小建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调解,于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亲到庭谈话,
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建的父亲态度强硬,强调当初小建的母亲声称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建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终于父亲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帮小建找回了爱,令他有了一个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见,法律对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6.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7.五年级作文:"关爱成长,法制护航"的征文500字
法律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栽。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多么重要。也因为有法律,我们青少年才得以健康成长。法制的道路坚信和任重而道远,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它,否则将遗憾终生。
近日,南京一起虐童案在网上迅速传播起来。我也有了解到这条新闻,当我看到那个男生悲伤一道道柳条印的时候,心里不禁颤抖了几下。这位母亲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给这位小男孩的心理和身体上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如果不是老师的及时发现,或许那位男生会被打死!对于这位母亲来说,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也想对这位男生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制的明镜,是给人反思的,发生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的也有案例。就读于初中的王某,因在网吧成天成夜的上网,被社会上的小青年盯上,也第一次被勒索了20元,王某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所以在第二次又被勒索了50元。青年们恐吓他说:“你不给钱,我们就打你,看你敢不敢。”王某最后对父母说起了这件事,及时报警,将他们绳之以法。其实,不难发现,在生活中犯罪的人是从一个善良的人愚昧的思想中越陷越深,最终坠入黑暗,我们只要用好法,学好法,法治也会成为一道坚实的“风景”。
树立法治观念要求我们必须懂法、守法、敢于用法维权。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去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8.法制护航,快乐成长 为主题的读后感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系列读后感
在以前的时候我觉得法律离我们是非常遥不可及的,甚至是难以触碰到的,我认为只是杀人放火,抢劫勒索等严重的行为才算得上是犯法,但读了关于法律系列的一些书,例如在学校图书馆借的《学生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本书,它使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就如同一张白纸一样,我们成长的过程无非就是在给这张白纸上涂上颜色,我们每一个人所走的每一步都会在这一张白纸上面留下来。而唯一不同的就是呢,有的人在白纸上涂了色彩斑斓的颜色,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漂亮无比;而有的人在那张白纸上留下来的则是那灰暗的一片,还有的就是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在这张白纸上涂色,但这张纸却早已不翼而飞的人。而法律呢?它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它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联在一起。只有有一个邪恶的念头闪过,法律的大网便悄悄地靠近于你;若是你已察觉法律的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便说明自己已经在无形之中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而在《学生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本书中,令我印象较深的有以下几个:(1)未成年学生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那其中讲到了5点相应措施。第一点是向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帮助,这点呢,是由我国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中有规定的;第二点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求助。也可以在我国的《婚姻法》第43条中了解到;还有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通过以上的了解呢,我就可以从中学到自己遇到什么情况时应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个就是“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一就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点是我们当时正在做的一件事,父母对我们子女虽然有抚养的义务,但作为子女的我们也不应该以此为借口,在父母给的零花钱上大花流水,同时父母在子女们未成年的时候也要对他们所造成别人的伤害时负他们的责任,因为我们不是自己一个人,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父母,不能够在自己惹事了过后还让自己的父母来收拾这些残局。第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老去,当然我们的父母更是如此。在我们的父母一日日老去,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无法照顾自己时,我们子女就应该站出来养自己的父母,如果拒绝赡养我们不但受到相应的处罚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