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维权常识有哪些
当代大学生究竟存在着哪些方面的权益呢?
首先,大学生作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享有公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而除此之外,大学生作为一特殊群体,他们还享有一些特定的权益,包括与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权益。当今大学生权益受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社会实践以及创业中的权益受损;二、在学校里的权益受损,包括与校方的摩擦;三、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有关大学生在社会中的权益受损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很多,其中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大学生自己的因素。在前段时间的一期《中国青年报》上,就有有关几名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权益受损的报道。讲的是中央财大经济学系的几名大二学生利用暑期的时间去一家私企打工,不但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少挫折,权益也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他们想通过暑期的时间去打工,一方面充实自己,一方面也可以赚点零花钱。当他们被告知一家公司肯雇佣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兴高采烈地去了,在事先他们根本就没有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更不用说是合同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而在打工的过程中,这家公司并没有按照他们事先所说好的来执行,他们的工作时间超出了他们原先所定的时间,工作量也比原先所说的要大得多,这样不说,在打工结束之后,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所该得的报酬。而几个大学生在与公司理论几句没有结果之后就没有再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他们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做,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之后也不知是媒体如何得知才报导了这样的事件。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首先是学生方面的问题,他们涉世不深,考虑不周,他们把这个社会理想化了,而没有想到社会复杂的一面,他们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不懂得用有效的手段或借助一定的途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而有些企业或组织正是利用当代大学生这样的一种心理,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也是一大问题。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时代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多的人在议论着当代大学生身上的创新意识和勇于实践的精神。却少有人注意到,风景线背后?阴影":有的大学生在转让知识成果时,由于不了解自己成果值多少钱,结果成果低价被人买走;也有的大学生在创办公司时,违法违规,甚至被勒令停业;也有的大学生在与社会企业合作时,受骗上当…… 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深厚的知识基础,是大学生创业的优势,但与在商海沉浮多年、深沉老练的老板们相比,这些还不够,创业学子,要学会保护自己。当然,对于这种种现象,我们要制止它们的发生,但是有些社会现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失,所以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要做的首先便是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毕竟是要人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来适应人的,所以作为大学生,要在思想意识上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在现实行动中切实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2.大学生维权常识有哪些
当代大学生究竟存在着哪些方面的权益呢? 首先,大学生作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享有公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而除此之外,大学生作为一特殊群体,他们还享有一些特定的权益,包括与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权益。
当今大学生权益受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社会实践以及创业中的权益受损;二、在学校里的权益受损,包括与校方的摩擦;三、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有关大学生在社会中的权益受损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很多,其中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大学生自己的因素。
在前段时间的一期《中国青年报》上,就有有关几名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权益受损的报道。讲的是中央财大经济学系的几名大二学生利用暑期的时间去一家私企打工,不但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少挫折,权益也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
他们想通过暑期的时间去打工,一方面充实自己,一方面也可以赚点零花钱。当他们被告知一家公司肯雇佣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兴高采烈地去了,在事先他们根本就没有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更不用说是合同了。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而在打工的过程中,这家公司并没有按照他们事先所说好的来执行,他们的工作时间超出了他们原先所定的时间,工作量也比原先所说的要大得多,这样不说,在打工结束之后,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所该得的报酬。而几个大学生在与公司理论几句没有结果之后就没有再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他们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做,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之后也不知是媒体如何得知才报导了这样的事件。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首先是学生方面的问题,他们涉世不深,考虑不周,他们把这个社会理想化了,而没有想到社会复杂的一面,他们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不懂得用有效的手段或借助一定的途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而有些企业或组织正是利用当代大学生这样的一种心理,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也是一大问题。
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时代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多的人在议论着当代大学生身上的创新意识和勇于实践的精神。却少有人注意到,风景线背后?阴影":有的大学生在转让知识成果时,由于不了解自己成果值多少钱,结果成果低价被人买走;也有的大学生在创办公司时,违法违规,甚至被勒令停业;也有的大学生在与社会企业合作时,受骗上当…… 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深厚的知识基础,是大学生创业的优势,但与在商海沉浮多年、深沉老练的老板们相比,这些还不够,创业学子,要学会保护自己。
当然,对于这种种现象,我们要制止它们的发生,但是有些社会现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失,所以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要做的首先便是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毕竟是要人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来适应人的,所以作为大学生,要在思想意识上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在现实行动中切实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3.大学生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常识一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
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法律小常识三
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4.大学生有那一些权益呢
大学生是一个充满青春与骄傲的名字,因为我们承担着世界的明天,大学生活本应该是丰富且缤纷的,我们都期待可以在大学的几年中尽情地飞翔,充实自己,锻造自己。
而在生活中,却也时有大学生权益被侵犯或受损害的事情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深思考。的确,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大学生,我们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我们站在时代与新思想发展的前沿,应该说我们看事情要比同龄人深刻与透彻得多。
但是很多时候不少大学生有着很强烈的理想化思想,毕竟接触社会不多,经历的事情也不够多,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符合他们理想的世界,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下,很多时候他们会忽视社会的众多阴暗面,而致使他们的权益受损害,在很多大学生的实践和就业过程中就存在着不少这样的问题,他们缺乏一种保护自己的思想而现在的大多数高校都通过成立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并且把维护学生权益当作组织建设的一部分来重视;在学生方面,很多学校通过开展"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讲座以及一些常识的宣传来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 当代大学生究竟存在着哪些方面的权益呢? 首先,大学生作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享有公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而除此之外,大学生作为一特殊群体,他们还享有一些特定的权益,包括与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权益。
当今大学生权益受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社会实践以及创业中的权益受损;二、在学校里的权益受损,包括与校方的摩擦;三、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有关大学生在社会中的权益受损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很多,其中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大学生自己的因素。
在前段时间的一期《中国青年报》上,就有有关几名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权益受损的报道。讲的是中央财大经济学系的几名大二学生利用暑期的时间去一家私企打工,不但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少挫折,权益也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
他们想通过暑期的时间去打工,一方面充实自己,一方面也可以赚点零花钱。当他们被告知一家公司肯雇佣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兴高采烈地去了,在事先他们根本就没有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更不用说是合同了。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而在打工的过程中,这家公司并没有按照他们事先所说好的来执行,他们的工作时间超出了他们原先所定的时间,工作量也比原先所说的要大得多,这样不说,在打工结束之后,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所该得的报酬。而几个大学生在与公司理论几句没有结果之后就没有再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他们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做,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之后也不知是媒体如何得知才报导了这样的事件。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首先是学生方面的问题,他们涉世不深,考虑不周,他们把这个社会理想化了,而没有想到社会复杂的一面,他们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不懂得用有效的手段或借助一定的途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而有些企业或组织正是利用当代大学生这样的一种心理,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也是一大问题。
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时代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多的人在议论着当代大学生身上的创新意识和勇于实践的精神。却少有人注意到,风景线背后?阴影":有的大学生在转让知识成果时,由于不了解自己成果值多少钱,结果成果低价被人买走;也有的大学生在创办公司时,违法违规,甚至被勒令停业;也有的大学生在与社会企业合作时,受骗上当…… 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深厚的知识基础,是大学生创业的优势,但与在商海沉浮多年、深沉老练的老板们相比,这些还不够,创业学子,要学会保护自己。
当然,对于这种种现象,我们要制止它们的发生,但是有些社会现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失,所以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要做的首先便是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毕竟是要人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来适应人的,所以作为大学生,要在思想意识上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在现实行动中切实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有的职责 针对上面所说的第二个方面的大学生权益受损现象,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毕竟大学生的绝大多数时间是生活在学校里的。
就大学教育而言,包含研究自由、生活自由及学习自由等事项,并且学生在合法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而在中国高校中,学生权益损害主要体现在乱收费方面,时下,一些学校特别是一些地区的民办高校收费不当,据报道,湖北一个百万人口城市教育系统每年从学生手中的乱收费高达600多万元之巨。
学生作为消费者,在学校处于弱势地位,要有效保护他们的权益,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国务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给予学生消费者以明确的法律保护,避免部门条例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架,尽量不让损害学生消费权益的行为有法律空子可钻。二、实施学校收费明白卡制度,即凡是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必须由收取人在卡上签名,并出具收费凭证,以防止部分学校和教师逃避工。
5.大学生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常识一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
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
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
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
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
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法律小常识三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6.大学生有那一些权益呢
大学生是一个充满青春与骄傲的名字,因为我们承担着世界的明天,大学生活本应该是丰富且缤纷的,我们都期待可以在大学的几年中尽情地飞翔,充实自己,锻造自己。
而在生活中,却也时有大学生权益被侵犯或受损害的事情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深思考。的确,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大学生,我们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我们站在时代与新思想发展的前沿,应该说我们看事情要比同龄人深刻与透彻得多。
但是很多时候不少大学生有着很强烈的理想化思想,毕竟接触社会不多,经历的事情也不够多,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符合他们理想的世界,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下,很多时候他们会忽视社会的众多阴暗面,而致使他们的权益受损害,在很多大学生的实践和就业过程中就存在着不少这样的问题,他们缺乏一种保护自己的思想而现在的大多数高校都通过成立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并且把维护学生权益当作组织建设的一部分来重视;在学生方面,很多学校通过开展"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讲座以及一些常识的宣传来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 当代大学生究竟存在着哪些方面的权益呢? 首先,大学生作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他们享有公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而除此之外,大学生作为一特殊群体,他们还享有一些特定的权益,包括与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权益。
当今大学生权益受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社会实践以及创业中的权益受损;二、在学校里的权益受损,包括与校方的摩擦;三、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 有关大学生在社会中的权益受损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很多,其中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大学生自己的因素。
在前段时间的一期《中国青年报》上,就有有关几名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权益受损的报道。讲的是中央财大经济学系的几名大二学生利用暑期的时间去一家私企打工,不但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少挫折,权益也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
他们想通过暑期的时间去打工,一方面充实自己,一方面也可以赚点零花钱。当他们被告知一家公司肯雇佣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兴高采烈地去了,在事先他们根本就没有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更不用说是合同了。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而在打工的过程中,这家公司并没有按照他们事先所说好的来执行,他们的工作时间超出了他们原先所定的时间,工作量也比原先所说的要大得多,这样不说,在打工结束之后,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所该得的报酬。而几个大学生在与公司理论几句没有结果之后就没有再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他们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做,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之后也不知是媒体如何得知才报导了这样的事件。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首先是学生方面的问题,他们涉世不深,考虑不周,他们把这个社会理想化了,而没有想到社会复杂的一面,他们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不懂得用有效的手段或借助一定的途径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而有些企业或组织正是利用当代大学生这样的一种心理,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也是一大问题。
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时代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多的人在议论着当代大学生身上的创新意识和勇于实践的精神。却少有人注意到,风景线背后?阴影":有的大学生在转让知识成果时,由于不了解自己成果值多少钱,结果成果低价被人买走;也有的大学生在创办公司时,违法违规,甚至被勒令停业;也有的大学生在与社会企业合作时,受骗上当…… 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深厚的知识基础,是大学生创业的优势,但与在商海沉浮多年、深沉老练的老板们相比,这些还不够,创业学子,要学会保护自己。
当然,对于这种种现象,我们要制止它们的发生,但是有些社会现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失,所以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要做的首先便是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毕竟是要人去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来适应人的,所以作为大学生,要在思想意识上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在现实行动中切实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有的职责 针对上面所说的第二个方面的大学生权益受损现象,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毕竟大学生的绝大多数时间是生活在学校里的。
就大学教育而言,包含研究自由、生活自由及学习自由等事项,并且学生在合法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而在中国高校中,学生权益损害主要体现在乱收费方面,时下,一些学校特别是一些地区的民办高校收费不当,据报道,湖北一个百万人口城市教育系统每年从学生手中的乱收费高达600多万元之巨。
学生作为消费者,在学校处于弱势地位,要有效保护他们的权益,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国务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给予学生消费者以明确的法律保护,避免部门条例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架,尽量不让损害学生消费权益的行为有法律空子可钻。二、实施学校收费明白卡制度,即凡是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必须由收取人在卡上签名,并出具收费凭证,以防止部分学校和教师逃避工商。
7.结合实际情况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1.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工资要按月,足额发放。 3用人单位必须足额及时的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投保是不合法的 5.不得收取入司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 社会群体事件越来越多,加强大学生主动维权意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我们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进而关系到大学生消费维权的问题,近年来也层出不穷。对于大学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突出影响到这个社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
因而,关注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了解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利益保护,当前便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的主题。 正如我们所知,消费者作为在经济活动中的弱势群体,关于其利益保护问题一直都是个社会问题。
但对于这样一个接受中国高等教育、有着相对渊博学识特殊的消费群体——大学生,充分了解其消费状况,使其作为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则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对待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则更加深刻。
恰逢系里本学期的学业规划中有为期两周的社会调查活动,所以借此机会,以了解大学城消费维权保障状况,进而了解大学城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的近况为目的,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实事求是、培养自身能力的要求,在参阅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前提下,本小组以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以及个别采访等形式,对大学城内各高校大学生在具体消费维权上存在的现状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及剖析。 具体报告分析部分组成如下: 一、大学生消费理念及现状。
二、大学城商家侵权、大学生消费利益受侵害的现状。 三、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及消费维权的主动性。
四、导致大学城消费维权现状的深度思考。 五、调查、探讨解决途径。
此次的社会调查我们小组制定的课题为“关于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问题调查”旨在了解大学城内消费者权益保障状况,从而加强自身的交流、规划、调查等能力,通过消费者权益这个切入点来加深对法学专业中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本次社会调查中,供投放3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30,谨以此问卷统计所得数据及相关资料的查询及组织,完成本份社会调查报告。
一、大学生消费理念及现状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生购买力的不断提高,我们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显出来,我们消费观念则更加左右我们作为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的行为。并且作为当代大学生,有着自己全新的消费概念。
主要表现为理性消费是主流,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 从调查结果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代大学生主要的消费概念。
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尽量搜索一些“物美价廉”的商品。
正是出于对经济的考虑,大多大学生变得不是那么在乎名牌,而更多关注的是产品的质量。也由于这样的消费理念,促使大学生会选择去一些店里“淘”商品,以寻求较高的性价比。
另一方面,近些年随着电子产业的日益发展,当代大学生最突出的消费就是使用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涉及金额较大的电子类产品,其次则是餐饮、发型、服装、饰物、生活用品等。 通过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理念及现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关于大学生消费维权的问题。
通过对大学生消费现状的调查,使我们对关于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调查有了方向上的把握,更系统地剖析其中的问题。 二、大学城大学生消费权益现状 经过本次社会调查活动,对大学城大部分校区的问卷调查,使我们对大学城商家侵权、大学生消费权益受侵害现状有了整体上的认识。
随着大学生这一特殊消费群体的购买力不断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拓宽,大学生遭遇的侵权现象也屡见不鲜。通过投放问卷,我们了解到了目前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现状。
一、校园侵权事件耐人思考,消费纠纷此消彼长 根据我们调查,当问及“校园里侵权事件多吗?”这一问题时,32%的大学生认为很多,校园里侵权事件时有发生;62%的大学生认为一般,校园里侵权事件只是偶有听说而已;而仅有6%的大学生对这一问题持乐观态度,认为校园里很少出现侵权事件。 另一方面,初步了解校园侵权事件现状后,我们便试图调查具体消费侵权纠纷的类别。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消费纠纷依旧多发生在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价格收费、安全问题等传统纠纷上。此外,由于大学生消费能力的提高,在如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领域的经济活动日渐频繁,调查中发现有62%左右的大学生指出在售后服务上也同样存在着消费纠纷。
同时,除了传统消费纠纷外,如广告、合同、霸王条款方面上的纠纷事件也日益涌现,呈现此消彼长的现象。 二、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双向不协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拥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等九项权利。
调查中,虽然在人身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受尊重权等被我们广为知晓的传统权利上近年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一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