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话,规范字的手抄报(图片)
一、普及普通话是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作为承担着培养祖国接班人重任的学校,校园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的重要场所。教师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先行者。
使用普通话也是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1.推广普通话,教育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教师,更需要具备说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的能力,只熟悉某一门学科的单一型的教师,已不能胜任新的教学要求和时代发展。作为高科技单位的四川航天总公司直属子弟学校——成都航天小学,已走在了推广普通话的前例。
他们不仅承担着培养航天后代的教学重任,也把推广普通话作为了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自觉行动。该校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学校领导就把普及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放在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广大师生提出了严格要求:“进入校园,一律讲普通话”。并在进校门第一个门厅处用醒目的大标牌写上“请讲普通话”五个大字作为警示语。
在教学过程中,也严禁任何学科的教师用四川话授课。几年来,经过抽查,该校没有发现一位教师上课用四川话讲课的,也没有一位教师因此而受到处分的。
2.推广普通话,领导带头 学校的干部,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头羊,为了进一步让教师们养成课内外说普通话的好习惯,成都航天小学领导班子作出决定:说普通话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学校中干以上领导必须做到:讲话、发言、讨论使用普通话;中干与校领导交谈和请示工作必需使用普通话;中干与教师交谈、布置工作时,也必需使用普通话,否则对方可以不予理会和回答。
在领导的表率作用影响下,广大教师也自觉坚持使用普通话。各教研组还分别制定了适宜各组坚持说普通话的规章制度:有积分制的、有扣分制的,有奖励式的、有惩处式的,目的都是为了督促大家把普通话说得更好、讲得更标准。
3.推广普通话,成绩显著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人生的哲理。”成都航天小学通过举办晚间普通话培训班和平时严格的训练、要求,在使用普通话工作中已经收到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和社会反响。
该校的师生们已养成了在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的习惯。任何时候到航天小学与师生们对话,都能听到他们清晰、流利的普通话。
这也使得当地很多友邻单位的家长慕名而把孩子转到这所学校就读。家长们都说:“因为这所学校的师生都说普通话,也让孩子到这里来养成从小说普通话的好习惯。”
在龙泉地区还流传一句话“要听普通话,就到航天城”。为此,我们不得不说成都航天小学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已走在了前例。
二、推广普通话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我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十三亿人口,民族语言、地方语言各占其地、各拥其主,复杂纷繁。
在信息化、商品化的今天,语种的繁多、复杂,使语言交流、信息传递受到严重制约,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严重阻碍。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势在必行。
“推广普通话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革新,使推广普通话的紧迫性日益突出”。因此,推广普通话是科技信息时代的迫切要求;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有利保障;推广普通话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所以我们必须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孩子抓起,从自身做起,使用国家通用的普通话。让普通话为市场经济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
三、写规范字是教育教学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 使“用规范字,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是体现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准;也是提高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字,也是对教师课堂教学最基本的要求;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书写习惯的重要途径。
1.教学需要规范字 使用规范字,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教师不仅要通过教学,教会学生使用规范字,还应该通过传授知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书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书写一手漂亮的规范字,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为学生书写规范字起到表率作用。美观规范的字体还能满足学生的欣赏欲望。
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也能自觉养成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此,学校还要求教师,坚持粉笔、钢笔规范字的练习,并定期上交作业,期末教导处还组织专门人员对全校教师进行粉笔、钢笔规范字的比赛,并进行评比、打分,还将获等级奖的作品进行展示,供大家参观、学习。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教师们书写规范字的水平大大提高,写规范字已在教学中习惯成自然。在学生的评语上、作业批语上,板报、专栏上教师们漂亮、规范的字体都受到了学生、家长和上级领导的好。
2.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小知识
汉语:
一、语言
汉语的标准语是近几百年来以北方官话为基础逐渐形成的。它的标准音是北京音。汉语的标准语在中国大陆称为普通话,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 在广义上是指汉族的语言,狭义上指普通话,另外还有国语、华语、中文等称呼都是指汉语。毫无疑问,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语言,世界上大约有1/5的人使用汉语作为母语。汉语也曾对其周边的国家的语言文字产生过重要影响。例如日语、韩语、越南语中都保留有大量的汉语借词以及汉语书写体系文字。汉语是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汉语是或是一种中国语文。
汉语作为世界特有的象形文字语言,文字高度的统一与规范,现代汉语有统一和规范的语法,尽管方言发音差异特别大,但是书面语言规范,没有方言差异造成的书面交流障碍。
二、文字
汉字用来记录汉语已经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一直沿用到今天,没有中断过。在如此长的历史时期里,汉字不仅为人们的现实生活服务,而且记录下极其丰富的文化资料;甚至跨越国界,被日本、朝鲜、越南等邻国借去记录非汉语语言。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也不断有人批评汉字的缺点,主要是说汉字难认、难写、难于机械化(印刷排版、打字等)。因此在扫盲、儿童识字教育、文化传播等方面,都不如拼音文字效率高。
跟拼音文字比较起来,汉字有它的短处,但是也有它的长处。汉字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够超越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古今汉语字音的差别很大。但由于2000年来字形相当稳定,没有太大变化,字义的变化比较小,所以先秦两汉的古书今天一般人还能部分看懂。如果古书是用拼音文字写的,现代人就根本无法理解了。有些方言语音差别也很大,彼此不能交谈,可是写成汉字,就能互相了解,道理也是一样的。
50年代开始进行简化汉字的工作。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了2200多个简化汉字(包括用简化偏旁类推的字)。这项工作目前已告一段落,今后在一个时期内将保持稳定,不继续简化。因为不断简化会破坏文字的稳定性,而且简化一批字以后,原来的繁体字并不能废除。结果是汉字的总数有增无减,反而加重了学习和使用的人的负担。
关于文字拼音化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论。从理论上说,任何自然语言都可以用拼音文字记录。但是由于汉语方言分歧,在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没有取得广泛、切实的成效以前,改用拼音文字会给方言区的人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由于汉字历史悠久,大量的文献都是用汉字记录的。一旦改弦易辙,势必在文献的广泛利用上造成一定困难,在社会心理和民族感情上也可能引起波动。事实上,由于长时间使用汉字这一可以表意的书写系统,汉语中可以存在大量同音字词,而且这个现象确实发生了,现在一个音节最多可以对应几十上百个汉字,如果使用拼音来记载语音,会出现不读出来就看不懂的现象,即使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也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如果真要进行汉字拉丁化的工作,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在汉语发展到合适的程度以前,最好搁置拉丁化的计划。
3.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手抄报内容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4.语文文字规范手抄报
语言文字规范化稳步推进 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
一年来,围绕贯彻实施该法律,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稳步推进。 城市人口集中,地区辐射力强。
2001年,国家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第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也以重庆、广州和上海等方言区为重点,举办了不少有新意和特色的活动。如南京市组织了以“迎华商大会,净化古城市容”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对社会用语用字进行了有效整治。
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如浙江宁波慈溪市把工作重点放在教师队伍上,建立推普示范单位结对辅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资格的普通话要求,效果明显。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重庆市一次市政府办公会上,市长要求“每一位发言者都使用普通话”,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一年来,新闻出版部门从自身做起,净化语言文字的环境。甘肃省为提高广电系统的普通话水平,对全省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进行了全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已有90%以上人员达到规定等级。
2001年,国家语委组织信息产业部、民政部、建设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等十几个行业系统研究了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目前,金融、信息等许多公共服务行业已把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列入本系统有关岗位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齐抓共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已然深入人心。然而,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并非易事。
2001年4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语委组成调研组,赴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省调研该法的贯彻情况。调查发现,有的省没有语言工作委员会,地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也不健全。
在西北地区,一些地方由于环境封闭,语言观念陈旧,说普通话还被人讥笑,甚至有家长不赞成用普通话教学;有人认为当地属北方方言区,语言交流障碍不明显,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南方地区,有人认为公务员不必专门培训普通话,“只要能听懂就行了”;一些学校用方言授课的现象仍较严重,有些城市繁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有所回潮。
这虽是局部地区的情况,但也反映了面上的一些问题。国家语委强调,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不但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大问题。
当前,社会语言应用空前活跃,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这种情形下,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为迫切。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现行文字,这决定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不可能一蹴而就。
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
由于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汉语是我国的主要语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并且是世界上最发展的语言之一。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也是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目前,汉语正在为我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学好汉语,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汉语的发展现在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地步。
许多严重分歧的方言妨碍了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交谈,造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许多不便。语言中的某些不统一和不合乎语法的现象不但存在在口头上,也存在在书面上。
在书面语言中,甚至在出版物中,词汇上和语法上的混乱还相当严重。为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防的进一步发展的利益,必须有效地消除这些现象。
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在文化教育系统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广这种普通话,是促进汉语达到完全统一的主要方法。
为此,国务院指示如下: (一)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小学和中等学校的语文课内一律开始教学普通话。到1960年,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学和师范学校的学生都应该基本上会说普通话,小学和师范学校的各科教师都应该用普通话教学,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也都应该基本上用普通话教学。
各高等学校的语文教学中也应该增加普通话的内容。中等学校、高等学校的就要毕业的学生和高等学校的青年教师、助教,如果还不会说普通话,应该进行短期的补习,以便于工作。
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应该分别定出大力加强各级学校汉语教学、促进汉语规范化的专门计划,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
5.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小知识
汉语:一、语言 汉语的标准语是近几百年来以北方官话为基础逐渐形成的。
它的标准音是北京音。汉语的标准语在中国大陆称为普通话,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
在广义上是指汉族的语言,狭义上指普通话,另外还有国语、华语、中文等称呼都是指汉语。毫无疑问,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语言,世界上大约有1/5的人使用汉语作为母语。
汉语也曾对其周边的国家的语言文字产生过重要影响。例如日语、韩语、越南语中都保留有大量的汉语借词以及汉语书写体系文字。
汉语是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汉语是或是一种中国语文。
汉语作为世界特有的象形文字语言,文字高度的统一与规范,现代汉语有统一和规范的语法,尽管方言发音差异特别大,但是书面语言规范,没有方言差异造成的书面交流障碍。 二、文字 汉字用来记录汉语已经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一直沿用到今天,没有中断过。
在如此长的历史时期里,汉字不仅为人们的现实生活服务,而且记录下极其丰富的文化资料;甚至跨越国界,被日本、朝鲜、越南等邻国借去记录非汉语语言。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也不断有人批评汉字的缺点,主要是说汉字难认、难写、难于机械化(印刷排版、打字等)。
因此在扫盲、儿童识字教育、文化传播等方面,都不如拼音文字效率高。 跟拼音文字比较起来,汉字有它的短处,但是也有它的长处。
汉字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够超越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古今汉语字音的差别很大。
但由于2000年来字形相当稳定,没有太大变化,字义的变化比较小,所以先秦两汉的古书今天一般人还能部分看懂。如果古书是用拼音文字写的,现代人就根本无法理解了。
有些方言语音差别也很大,彼此不能交谈,可是写成汉字,就能互相了解,道理也是一样的。 50年代开始进行简化汉字的工作。
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了2200多个简化汉字(包括用简化偏旁类推的字)。这项工作目前已告一段落,今后在一个时期内将保持稳定,不继续简化。
因为不断简化会破坏文字的稳定性,而且简化一批字以后,原来的繁体字并不能废除。结果是汉字的总数有增无减,反而加重了学习和使用的人的负担。
关于文字拼音化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论。从理论上说,任何自然语言都可以用拼音文字记录。
但是由于汉语方言分歧,在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没有取得广泛、切实的成效以前,改用拼音文字会给方言区的人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由于汉字历史悠久,大量的文献都是用汉字记录的。
一旦改弦易辙,势必在文献的广泛利用上造成一定困难,在社会心理和民族感情上也可能引起波动。事实上,由于长时间使用汉字这一可以表意的书写系统,汉语中可以存在大量同音字词,而且这个现象确实发生了,现在一个音节最多可以对应几十上百个汉字,如果使用拼音来记载语音,会出现不读出来就看不懂的现象,即使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也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如果真要进行汉字拉丁化的工作,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在汉语发展到合适的程度以前,最好搁置拉丁化的计划。
6.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近日笔者在青田街头看到许多为即将举办“第三届青田石文化节”营造气氛的广告标语:“青田,美石美刻都精彩”。 不得不惊叹广告创意者的智慧与聪明,这些广告标语,构思倒是巧妙,但对人们规范用字却起到了不好的作用。
不仅此例,当下社会,出现了许多亵渎汉语言文字的行为表现,诸如“牙口无炎”、“默默无蚊”……这些乱用“谐音”的做法,扰乱了优美的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对我们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是很不利的。
笔者认为,适当的幽默没什么不可以,但不能扰乱了优美的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比如消防宣传中“防范于未然”故意写作“防范于未燃”……这样的文字看多了,即便是成年人,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难免会有混淆弄错的时候,很难想象对在语言学习阶段的中小学生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规范汉字,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等,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有“雅言”的传统,作为文化节的口号用语更应该使用雅正的书面语,语言风格优雅。
《淮南子》说,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说明文字的功用,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汉语言文字,字型优美,内涵丰富,表情达意,传达信息,我们要好好爱护它,不可随意乱用,否则会糟蹋了这份宝贵的人类财富。
捍卫祖国的文字规范性、纯洁性,是每一个公民在文化上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健申)
7.普通话,规范字的手抄报内容,短的,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是基础和重要的阵地。
高等学校的师生更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方面军。我们要带头在学校营造一个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
营造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首先要树立规范意识,明确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意义。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汉语内部的方言也是多且复杂,这些都给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人们的交际带来一些困难。作为唯一能够跨越汉语方言隔阂,沟通各兄弟民族交际的普通话就成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共同语。
而规范汉字,则是记录这种共同语的最好工具。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意义重大。
小标语: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5)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6)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7)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8)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9)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0)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1)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12)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5)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7)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9)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0)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21)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22)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3)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24)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25)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8.推广普通话小知识
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口号
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5.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6.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7.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8.推广普及普通话,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9.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扬爱国情。
10.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11.爱国,首先要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12.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13.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从小讲好普通话,争做合格好公民。
15.学好普通话,沟通更融洽。
16.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7.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9.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20.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22.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23.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文明语温暖男女老少心。
24.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25.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6.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7.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2010年“推普周”宣传主题)
28.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
普通话的历史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9.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手抄报设计;及内容;图
普通话,即现代标准汉语,又称国语、华语,指通行于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华人的共通语文,为现代汉语共通的交际口语与书面语。普通话基于现代北方汉语的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并作为官方、教学、媒体等标准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台湾地区的官方语言,是新加坡共和国四种官方语言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非官方语言)的法定地位。
规范汉字包括简化字和其他不需简化的字。推行规范汉字,使用规范汉字,就是要求我们在面向公众的书面语表达中不写错别字,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自造字和已经淘汰的异体字,不滥用繁体字。在学校,首先是教学用字要使用规范汉字,其次在公共设施用字(招牌、标志牌等)、公务用字(公文、印章等)、印刷物用字、张贴用字(通知、启事、海报、标语及其他宣传品)等一切面向公众的用字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是基础和重要的阵地。高等学校的师生更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方面军。我们要带头在学校营造一个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