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篇“知识产权”感想的文章
知识产权现状之我所见 今天听了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讲座,从中了解到了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基础知识,知道了中国以及世界现今阶段知识产权的现状和发展的趋势,感受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对中国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身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身为一名中国人,油然而生一种进取心和紧迫感,结合自己对生活中各种现象的感官认识,也有一点自己小小的感受和见解,似乎有点不吐不快之感。
对于知识产权以及基本现现状的感受和认识是:对知识的认识足够,对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有限。就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简单的讲就是通过对知识的运用加以劳动付出,而产生的独特的产品,为之付出了的人就享有优于其它人的对该物的各种权利。
这个权利理所应当应该被保护,如果得不到保护,也就是说你一个没有付出努力开发的人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可以享有与开发人完全一样的对该被开发物的权利,那么就不会有人去花费心思去开发创新了,直接等着别人开发好自己坐享其成就行了,正是因为这样就更需要保护,对开发人的付出予以肯定和奖励,这种肯定和鼓励就通过知识产权赋予开发者一些特有的权利而实现,有这样的利益和价值观上的肯定才能提高人们的积极性,鼓励开发,促进创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这个简单的角度来讲,知识产权必需予以足够的保护。
这个道理我想一般人都能够明白,而现实中间接侵犯知识产权或者说是不理解支持知识产权的现象还是那么多呢。在小商场里,我们对仿冒的阿迪耐克情有独钟;在计算机市场我们会更倾向与选择便宜的翻版的软件或者直接从网上下载等等,如此现象不胜枚举。
今天听了讲座,也对平常司空见惯的现象产生了一点思考。期间我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大家会这样,不支持正版,那么青睐盗版,难道就是因为他们一点都不明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点都不了解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困境和在国际上遭到的令人愤怒的遭遇么,是因为他们一点都不爱国么?我想,就我自身而言,对这样的结论不敢苟同,我也用盗版,那绝不是因为我不知道不明白更不是因为不爱国。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消费者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关心知识产权的不管是学者也好专家也罢,都是一个值得研究也应该研究的东西。作为一个刚刚步入法学领域的大学生我有我自己的思考和浅略微薄的见解; 首先,我想谈谈也更是想问问知识产权界的精英学者和专家们,知识产权的目的在哪里?毫无疑问,主流观点肯定的告诉我们,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促进发展。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也都知道,我想提出的问题或者观点是,我们是不是真正为了广大群体的利益而设立这样的制度呢?产生这样的疑问绝对不是无风起浪,在现实中,广大群众也包括我在内,最直接感受到的是,知识产权纯粹是为了少数人,换句话说消费者很难从这个制度中直接和明显的感受和实际收到益处。也许,大家会说知识产权的利益是长远的广大消费者以后明明白的会知晓的,所以请大家理解。
这样的话我大可理解,这十分认同,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硕大人口的国家,仅仅凭借这样的理由会让这样一个制度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一直不懈的支持么?也许理论上可以,但我想我们不应该抱着理想的和理论上的可能而不做更多的思考和研究。在这里,不是质疑产权保护的初衷和用意,而是出于希望使这个制度能更好的被接受和发展而有所疑问的,我的建议是为了使这个制度更好的被接受和发展,能否在制度的立意和价值导向上有所完善和改进,以取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然后,就我对自身想法的分析,和对人民群众心里的分析,对现实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的原因,我有自己的几点看法:第一,中国的特殊的国情。人口庞大地域广阔,风俗习惯,价值观世界观差异很大,知识理论,道德文化层次的差异非常巨大,这样的话很难要求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不同消费层次和观念的消费者都对消费中支持正版的观点予以支持和理解;第二,经济利益的作用。
绝大部分消费者选择盗版是因为加戈便宜,其实,这也无可厚非,能达到相同的效果人们都会选择付出更小的代价,专利拥有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觉得过分去职责消费者不是最佳选择,毕竟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补课避免的,没有解决这样的问题不能奢望消费者完全放弃盗版,从而是专利得到维护,这是不现实的,虽然是在法在理的,从全局考虑做出理性思考我们只能也应该另寻它法。第三,专利维护的方法结构不够合理。
通常情况下,开发者弄出了新的专利,就去国家政府申请,缴纳一定手续费等就能获得专利权,就可以对抗其它开发者,他在市场上就很自然的获得了一定的垄断能力,这种垄断力是维权的可贵成果,同时也是危险的利益毒药。俗话说的好没有制约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有权利必定倾向把他用到最大。
2.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
[071231]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
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这个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在创新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黎明老师是我的老师,他在创新型思维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们觉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这种三元的逻辑会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虑如何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在思维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们讲利益的鼓励包括发奖章,包括发创新奖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励和创新的机制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3.帮写一篇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中国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已经进行了很多年了,然而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是很模糊。最近学校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学习的机会,在刘老师的细心讲授中,我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全新的认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和其它民事权利相比,有一些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5、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当你引用别人的观点时,你是否表明了出处;当自己的文章被别人剽窃时,你是否有维权意识。
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含义,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会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我与知识产权 老湿要我们写一篇感想 肿么办 肿么办 作为一个没停过
感想最好写,从知识产权的法治发展,受到国外知识产权的影响,和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乱弹箱琴让你抄什么,这都是胡扯,老师不是傻子,自己的语言和抄来的,一看便知,而且知识产权面比较广,主要是著作权,发明和商标权,相对著作权和商标权案例非常多。只是一份感想,并不是论文,不需要观点是否符合主流。
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轻知识产权的国家,可能因为一直中国相对比较贫困,才导致今天的局面,这种虚拟的财富是不符合马克思物质主义精神的。不需要拍法律马屁,如果中国知识产权自律的好,这些相关的法律是不需要修改的,修改就意味着,侵权的普遍性。老师通常还是希望看到一些有意思的文章,我认为谁都会接触到盗版侵权,作为一个活在非真空下的人,多谈谈自己的感受,是可以满足感想要求的。
5.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和体会
原发布者:运动员凑牢
知识产权法心得体会本学期的学习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以来,让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前几年我国就已经在全国大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说明我们国家也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产生了极大地重视。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知识产权作
6.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
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
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
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
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
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
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
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
7.如何写学习“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心得
第一,先要交代基本情况
1.必须有学习情况的概述和叙述。主要是对培训学习内容、师资、学习环境、学员基础等进行分析记述。
2.收获和提高。这是重点,学会哪些,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都应讲清楚。
3.问题和不足。学过的一些东西,在哪些方面还没有很好理解掌握。为便于今后的学习,须对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怎样产生的,也应写进去。
4.今后的打算,吸取前一时期学习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第二,写好感想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先要有素材。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还不如不写。[资政知识产权]
8.以“知识产权保护校园行”为内容写一篇感想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
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由于国际经济、文化交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的冲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也日益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都含有大量的涉外因素。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知识产权法确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集体、法人、合伙等,从国际交往来看既有内国人又有外国人。外国人在内国以及内国人在外国享有知识产权的现象已十分普遍。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知识产权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
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流动性。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在国内外流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是没有国界的。
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各种报纸、杂志、国际学术会议、学者访问、国际博览会、电视、广播、图书资料、卫星技术、计算机的国际互联网等的出现,使得在一个国家取得的某一知识产权很容易就会传播到外国。这种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的,特别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
因为,一方面他们想把自己拥有的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商标商品、文艺作品输送到国外,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惟恐这些智力成果到所在地国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以至被无偿使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对手。
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的这些权利,同样也能够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
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十分重要的。除了各国通过国内法对涉外知识产权给予保护外,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签订和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目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并没有给缔约国提供一套统一适用的专利法和商标法,它仅仅为缔约国规定了相互保护工业产权的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1、国民待遇原则。
缔约国必须把它依法给予本国国民在工业产权方面的保护,也同样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2、优先权原则。
成员国的国民就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首先在某个成员国提出申请,自该项申请提出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以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应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在优先权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者就相同的内容提出申请,专有权仍授予缔约国的申请人。3、强制许可原则。
每一个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证,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例如,专利权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但强制许可只能在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者自批准专利权之日满3年(取其中较长者)未实施专利时才能采取此措施。
4、独立性原则。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无关。
(二)、《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解决了专利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
(三)、《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它是对《巴黎公约》中关于商标国际保护的补充。(四)、《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