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法规小知识

2023-03-05 综合 86阅读 投稿:人来疯

1.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一)观点一 尽管政策和法律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是高度一致的,但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表现在: (l)党的政策是全党意志的体现,表现为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内部”的;而法律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表现为由立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则,它们必须是公开的,面向社会公布的。 (2)政策可以主要由或完全由原则性的规定组成,可以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法律则是以规则为主,不能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否则,权利和义务界限不明,难以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加以有效调整。

(3)政策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保证实施,但党纪只能适用于党内;而法律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可以对任何违反者实施制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4)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虽然党的根本政策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大量的具体政策往往随着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否则便不能发挥及时的指导作用;而法律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一般是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如果变动周期过短,则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便处于捉摸不定的状态,这样就不能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秩序。

(二)观点二 也有学者把二者的区别表述为: 1。两者制定的组织和程序不同。

狭义的法律仅能由有权制定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也只能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党的全国性政策只能由党中央决定。

法具有国家意志,党的政策代表党的意志。 2。

两者实施方式不同。 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党的政策靠宣传教育,对党员还可以纪律制裁作保证。

3。两者的讽整范围 两者的讽整范围有的是共同的,交错的,但有的却是区别,例如具体犯罪问题仅由法律规定。

4。法律比较规范化、定型化;政策一般比较原则,有较大伸缩性。

在当代,党的政策与法治的关系不仅体现在政策对法治有指导作用,也体现在法治对党的政策也有制约作用。 。

2.一般人应知的15个法律常识是哪些

1. 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误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

4.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5.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6.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7.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8. 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9. 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0.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1.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12.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3.双方不登记结婚,但已摆传统的结婚酒,是否符合事实婚姻?

答:新的婚姻法无“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双方不领结婚证,则在法律上没构成婚姻事实,法律上定义为“同居关系”。原则上这种情况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

14.如何从法律上判断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答: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法律规定高于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即民间借贷1年期利率高于24%(即月息2%)以上,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讲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3.《政策法规》内容有什么

1。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资料准备和分析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有其特殊性,需要充分收集相关资料。 2。

选择评价方法和评价软件 石油化工生产的特点体现现代的工业化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连续性,装置高度密集,所以选择合理、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法和选择安全评价软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 在石油化工安全评价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不同生产装置的寿命期和不同的评价目的,选择安全评价方法。

如对装置中单个设备的故障分析,采用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对于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和工艺过程的安全分析,选择HAZOP分析方法较为合适,可以把流程分析得透彻。 在进行石油化工安全评价时,安全评价工程师除了应具备对石油化工基本的安全分析基础知识,熟知常用的石油化工安全评价方法外,还应该能借助一些成熟的安全性评价软件分析,比如DNV的LEAK、SAFETYⅡ,将各种有效的评价方法有机结合在一起,计算故障的频率和事故的后果严重度,进而计算出事故的风险程度。

3。评价的重点内容和突出环节 石油化工生产的特点是易燃、易爆,所以在石油化工安全评价中,安全对策的基本思路也是防止、减少火灾的发生,控制和扑灭火灾而采取各种对策。

具体评价重点包括: (1)总图布置评价。对总图布置进行评价时,要考虑风向、地形标高、平面布局与安全防火的关系,明火与油气源的关系,重要设施的重点保护,同时还要考虑总体布局要适应应急救援的要求。

(2)工艺装置评价。 对生产工艺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应包括对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危险物料的识别、危险化学反应的识别和危险单元的识别;按生产单元对工艺生产装置的危险进行定量评价,以确定单元的危险度和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HAZOP或对设备RBI分析方法对整个工艺流程系统进行危险性分析。

4.法律法规与政策是什么

投标人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招标投标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1 投标人的分类及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分为三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亦称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投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 (1)响应招标 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书后购买招标文件,接受资格审查,并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的活动。

(2)参与投标竞争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对订立合同正式提出要约。 潜在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要想成为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两项资格条件: 一是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二是满足招标人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当具备5个条件(参考教材)。

《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个条件(参考教材) 。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从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并依此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才有资格成为合格投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同时,《招标投标法》也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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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策和法律是什么关系

法律与政策是现代社会调控和治国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自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务而确定的行动指导原则与准则,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灵活性等特征。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普适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征。

政策与法律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现象,它们的区别表现在意志属性不同、规范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稳定程度不同。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极为密切,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具有功能的共同性、内容的一致性和适用的互补性。

6.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7、《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 19、《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1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19、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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