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300字左右
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 据报道,1983 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2995 名,而 1996 年已达 7663 名,13 年上升 了 2.56 倍。1991 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 1.8‰,2003 年增至 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 10 多倍。目前,25 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 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 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 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 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市西湖 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 重重地从高达 20 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 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 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 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 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 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 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 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
2.关于法律安全小知识的手抄报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3.三年级上册的法律知识的手抄报的名人名言资料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4.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50个字
我们与法: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5.有关法律的手抄报图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6.小学生法制手抄报
基本内容 遵守纪律和法律,依照规定行动,不违背. 例: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 反义词:违法乱纪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
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
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 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
再看一看我们现在。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
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
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一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
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 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
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
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 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
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 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
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
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
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名言: 1.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2.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韩非子 3.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4.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刘备 5.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 张衡 6.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 孟德斯鸠 7.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8.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9.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杰弗逊(美) 10.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这些够你抄的了吧。
我渴望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