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消费者维权小知识

2022-09-06 综合 86阅读 投稿:于心

1.求小学生维权知识作文

护税维权——真难!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2.如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宪法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少年的成长,儿童受国家保护,国家培养少年、儿童在德育、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着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重任。婚姻法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父母已经死亡的儿童,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姊,有扶养的义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者从事其他雇佣性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处罚。”。

3.求小学生维权知识作文

护税维权——真难!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

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

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都懂的那些日常消费常识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5.青少年维权的工作方法有哪些呢

第一、办理具体的案件与宣传相结合,以宣传为主。

青少年维权工作以办理具体案件为基础,要把每一件维权案件办好、办实,同时要结合宣传,要使每一件维权成果让社会知晓,争取全社会了解青少年维权、了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要让青少年维权工作在更广泛的领域产生影响,因此,青少年维权工作要与宣传相结合,且以宣传为主,青少年维权工作只有通过宣传,才能有声有色的开展起来。 第二、专业人士维权与社会维权相结合,以社会维权为主。

青少年维权工作一开始总是由专业人士开展起来,但是青少年维权工作是一个非常广泛领域的工作,仅有专业人士是不够的,必须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维权相结合。只有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积极开展起来,青少年维权工作才能产生更大的实效和成果。

因此,青少年维权工作必须将专业人士维权与社会维权相结合,以社会维权为主。 第三、做青少年的工作与做人的工作相结合,以做监护人工作为主。

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对象是青少年,始终把做青少年的工作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基础,但仅仅做青少年的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与做监护人的工作相结合。 监护人是维护青少年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也是侵犯青少年权益的一个危险点,因此,做监护人的工作非常关键。

故青少年维权工作必须将做青少年的工作与做监护人的工作相结合,以做监护人的工作为主。 第四、家庭、学校维权与社区维权结合,以社区维权为主。

家庭、学校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青少年最主要的生活、活动场所,家庭、学校是青少年维权工作重要阵地,但家庭、学校又不是孤立的,它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着联系,社区作为社会方方面面的连接点,一方面可以综合各方面维权,另一方面又可以指导各方面维权。 因此,青少年维权工作必须将家庭、学校维权与社区维权相结合,以社区维权为主。

6.儿童的儿童权益

保护 在儿童保护方面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出生登记:在发展中国家,每年约5000万新生儿出生未经登记。

童工:除了家庭童工外,大约有2亿1800万年龄在5至17岁的儿童在外从事童工的劳动。其中1亿2600万在有害的工作环境下劳动。

童婚:在发展中国家,大约6500万年龄在20至24岁的妇女在18岁之前就已结婚或联姻,其中3000万生活在南亚。 拐卖儿童:据估计,每年有120万儿童被拐卖。

武装冲突和紧急情况下的儿童:超过30万名儿童兵,有些仅8岁,被招募参与到全球30个国家中的武装冲突中。自1990年,武装冲突直接导致了200万名儿童的死亡。

女性生殖器割礼:据估计,非洲目 前大约有1亿至1亿4000万妇女和女童接受了割礼。根据目 前的出生率,每年大约有300万女童面临着接受割礼的危险。

对儿童的性剥削:据估计,约有200万名儿童在参与卖淫和色情行业中遭受性剥削。 暴力侵害儿童:大约有4000万15岁以下的儿童遭到虐待和忽视,需要保健服务和社会关爱。

节日 1925年8月,世界54个国家的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发表了爱护儿童、保障儿童福利的宣言。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英国规定每年的7月14日为儿童节,美国规定5月1日为儿童节。

上网指南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有必要早些接触最新的现代科技知识,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儿童上网,但应注意以下事项,以免适得其反。①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公开家里的电话、地址或学校的班级。

有网上朋友邀请外出时,一定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并由父母陪同外出。不去不适宜儿童进入的经营性互联网上网场所(如网吧)等。

②重视隐私:上网时的密码、帐号不要随便使用,更不能留在电脑的有关资料中,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其他个人信息后,要随手关闭浏览器。③健康上网:为了能够保证健康成长,不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得浏览与年龄不相符的网页信息。

另外上网时间不要过长。 强迫症 强迫症是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一种强迫思维,自己的行为不受自己的控制。

其发病率很高,多见于儿童发病。年龄越小,强迫症的症状表现就越明显,对孩子的健康影响很大。

那么,儿童强迫症的症状特点有哪些? 儿童强迫症的症状特点: 所谓儿童强迫症就是一种患儿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一个正常的儿童,在他发育的早期,也可能有轻度的强迫性行为。

如有的孩子走路时,喜欢用手抚摸路边的电线杆;有的孩子走路时,喜欢用脚踢小石子,有的孩子爱反复地计算窗栏或凉台栏杆的数目等等。这类行为不伴任何情绪障碍,而且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消失。

一个有强迫症的儿童,除此以外还常有其他强迫性症状,如强迫意向、强迫观念、强迫情绪等。 视力 婴幼儿刚出生时,眼睛的各部位组织和功能均未发育成熟。

多数婴幼儿眼睛属正常或轻度远视,新生儿视力差,只能看见2-3米以内物体轮廓。2个月婴儿的眼睛能随目标的活动而转动;4个月婴儿视力为0.02-0.05;5-6个月婴儿视力为0.04~0.08;7~8个月婴儿已有固视,能长时间看一个方向;1周岁儿童能识别眼、耳、鼻等器官;2~3岁儿童的视力达到0.5~0.6;3~4岁儿童视力达0.7~0.8;5~6岁儿童的正常视力接近1.0;而1.0视力是标准正常视力。

到12岁左右,眼球发育完全,视力可达到1.0~1.5左右。 不良习惯 舌习惯:多发生在替牙期,儿童常用舌尖舔弄松动的乳牙或刚萌出的恒牙,都会形成舌习惯。

吮指习惯:有70%的婴儿从3~4个月开始有吮指的动作,这种动作在两岁以后逐渐自行消失。唇习惯:多为咬下唇,使上前牙向唇侧倾斜并出现牙间隙,咬上唇则形成前牙反颌。

咬物习惯:以咬铅笔及啃指甲者多见,还有咬三角板、衣角、袖口、手帕、被角及吮橡皮奶头等不良习惯,久而久之,可造成局部小开颌。下颌前伸习惯:学龄儿童喜欢模仿他人,如见到下颌前突的患者喜欢模仿,时间长会形成下颌前突畸形。

偏侧咀嚼习惯:多因一侧牙有龋坏,乳磨牙早失,迫使儿童只能用健侧牙齿咀嚼,日久,咀嚼侧发育良好,废用侧发育不足,形成面部不对称畸形。对儿童口腔不良习惯,首先从教育引导着手,说服儿童自觉废除不良习惯,如果说服无效则应采取一些措施。

小孩刷牙窍门 专家认为,一般来说,在孩子到了两岁半,20颗乳牙都萌出后,就可以开始教孩子学刷牙;3岁左右应让孩子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的习惯;如果孩子还没有掌握含漱技巧,可以暂时不用牙膏,而改用较浓的茶叶水来刷牙,因为茶叶水中也含有防龋作用的氟元素。父母自己应养成良好的护牙习惯,用言传身教去带动孩子:比如早晚刷牙,饭后漱口,每晚睡前5分钟,与孩子一起刷牙,然后不再吃零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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