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普及小案例,与法律知识有关的案例写3篇案例分析

2021-11-07 综合 86阅读 投稿:玄墨染

1.与法律知识有关的案例,写3篇案例分析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

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

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

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2001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

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

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

2001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

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

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

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

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

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

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

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为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应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教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法制观念学习。

法制教育已纳入学习规划。 听了李所长的讲述后,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带来的。

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

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

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

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

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

2.法制案例小故事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3.十个法律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小明受伤的责任要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应该提倡,但组织者一定要选择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学校为了省钱,让学生参加建筑劳动,这本身就不合适,何况在劳动中又没有老师看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学生重伤、死亡或多名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4.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法律的10个例子

1,早晨来上班,你过马路要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

2,路过菜市场,买了煎饼抄果子。他要约,你承诺,跟摊主形成买卖合同。

3.来到所里,有个当事人来交代理费,没带够,给所里打了个条。当事人跟所里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4,坐在电脑前,打不开电脑,坏了,让人来维修。你跟维修人员之间建立了合同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

5,人家维修完了,让你掏钱结账,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原来被小偷袭偷了,小偷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刑事法律关系。

6.你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以过年放假不出警,你起诉公安局,属于行政诉讼。你与公安机关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7.公安机关败诉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国家赔偿法赔偿了你的损失。这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围。

8,你很高兴,请大伙去吃饭,到饭店,与饭店形成合同关系。

9,在饭店吃饭,你拼命劝大伙喝酒,结果导致一人酒后肠胃出血,朋友起诉你,与你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10,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很多,比如结婚得zd达到法定条件,离婚得符合法定标准啊。

5.法律知识小故事150字左右

为配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学生和群众更好的学法、用法、守发,今年以来,临泉县吕寨镇中心学校在全镇21所中小学中广泛开展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把普法教育工作做实做透,该镇决定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经过镇综治委研究决定,2007年元月份起,该镇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和镇中心学校,以五五普法位契机,对全镇中小学学生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并通过他们把法律知识、法律故事等传递到他们的父母等家人身边,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们的口语表达能力,一方面达到普法教育再次见效果的目的;为使“同学法”真正取得实效,该镇编印了常用法律知识明白纸,普法小手册等,发放到学生的手中,使他们学法有依据,宣传有内容。据了解,该镇打算在明年开学后举行学生父母共同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同学法”活动得到进一步巩固。

目前,该镇已发放普法明白纸6000多份(张),普法手册2000多本(份),有效地推进全镇法律知识的普及。

6.一分钟左右的法律案例或知识

10个法律小知识

1. 如果你被公安机关怀疑有违法或犯罪嫌疑,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果你是一个初中生,担负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3. 如果你在企业工作,领导让你加班而你又不愿意加班,宪法和劳动法严格规定劳动者有休息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你加班。

4. 如果你的邻居因装修吵得你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你不要脸红脖子粗地和他纠缠,在交涉无效后,你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你不要以为这类小事是没人管的。

5、如果未满10周岁的孩子将另一个孩子碰伤,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这是不需要争辩的法律规定。这和家养的狗将别人咬伤,主人必须为伤者提供狂犬疫苗是同样的道理。

6、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7. 精神病患者在神志清醒时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要以为鉴定了一个人是精神病患者,就注定了他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最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他犯罪时的精神状态。

8. 如果你对自己服务的单位产生强烈不满,你千万不要采取转移单位物品的方式来报复。即使你心里想的是将来还要把东西送回去,只是吓唬他们一下。但法律绝不会把虚拟的行为纳入审判的决定因素中,因此判你盗窃罪是板上钉钉的。

9. 如果你曾遭到无端诽谤,你要及时起诉。因为法律对追究犯罪有一个时效期限,法定最高量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受害人没有起诉,即不再追诉。而刑法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你五年内未起诉,那么以后你再想起诉就来不及了。

10. 如果你想举报单位领导的违法或犯罪问题,最好不要采用匿名信的方式,因为现在的纪检和司法部门一般不太重视匿名举报。如果真名举报,并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一定能举报成功。

7.法律常识,案例分析,法规条文,与法律有关的历史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8.急求~~~法律知识的小品(例子或剧本

《管大妈》普法系列短剧 上传日期:2006-10-11 上传: 笑正宗 人气:1503 几块宣传牌子——树立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干净整洁的小区,可使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居民享有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出场人物——管大妈(福兴园住宅小区管理站保洁员)、福爷、二虎(均为小区住户)、群众若干。 管大妈正和几个人在小区花池里栽花。

管大妈:“王婶婶,李大妈,今天我请你们一块儿过来补种花草,影响你们去公园儿锻炼了,你们不怪怨我吧?” 王婶婶:“哪儿能哇!我们是来将功补过啦!前天,我听说我那小孙孙儿领着几个孩子,跑到花池里拔了不少花草,我听了心里就象针扎似地难受哇!唉!这些花儿啊草儿啊,也都是小生命儿啊!” 李大妈:“俺这两天,给俺那小外甥儿洗了两天脑筋,教育孩子爱护花草。管大妈,你做得没错儿!你就是不招呼俺们过来,俺们也得买些花秧子补种哩!孩子们不懂事儿,可大人们和当老的得承担责任啊!” 管大妈:“老姐妹们,我这个小区的保洁员,是咱们社区管理清洁卫生的直接负责人。

所以,我希望你们多多支持我的工作,也希望你们以后经常参与和维护咱们小区的卫生清洁工作。一句话,只要咱们小区的居民都能讲卫生,爱清洁,只要竖起了好的风气,咱们的居住环境才能越来越好啊!” 她们正说着干着,就听一栋住宅楼的阳台上有人吵嚷。

福爷:“(在五层阳台上望六层阳台上看)谁这么缺德往楼下扔垃圾呢? 二虎:“(从六层阳台上望下看)福爷,您老也老了,怎么说话没边儿没沿儿的呢?我养得是信鸽儿,您懂吗?我是市里信鸽协会会员,养鸽子受法律的保护呢!我的鸽子,每天除了翱翔在广阔的蓝天上,回了家基本上就在我那个鸽子笼里面练上养生功了,基本上足不出户,您可不要没事儿找事儿哇!” 福爷:“你小子花言巧语的不认错儿是吧?啊?不认错儿,那我就以毒攻毒了,我就在我家阳台上张上网,要是网住了你那些灰鸽子,你可甭埋怨!” 二虎:“您要是敢收拾我的鸽子,那我就收拾您的小狗儿,您那条吉娃娃。哎?凭什么您能在小区里养狗,让小狗儿在小区里乱拉乱尿的,我就不能在小区里养鸽子啦?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管大妈:“你们两位,都甭吵了,让我这个小区的保洁员来给你们评判评判吧!” 二虎:“管大妈,您不就是小区一个义务保洁员吗?您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吧?” 福爷:“管大妈,你该管得应该是小区的卫生环境,比方说有人在小区的角角落落里随地大小便了,随地吐痰了,还有小孩子们摘花儿拔花儿了,跟我们吵吵的事儿不粘边儿。”

管大妈:“怎么不沾边儿啦?我先问您,您办了养狗的许可证儿了吗?给小狗儿上了户口了吗?” 福爷:“给狗上户口?笑话!我的户口还是前年才从乡下办过来的呢!我要不是我那个孝顺儿子该我买了这套房啊,我还不想到这水泥壳子里来受罪呢!我要没我的小狗狗陪伴着,还不憋闷死啦?” 管大妈:“您啊,不但得给您的小狗儿上户口,还得定期打疫苗针呢!这也是关系到小区居民健康的大事儿啊!” 二虎:“没错儿,福爷您是得给小狗打狂犬疫苗啊!不然,您的小狗一发病,见谁就咬谁,那我们住在这栋楼里的住户,还不深受其害啊,还不见谁咬谁啊?” 福爷:“二虎,你这后生可甭扒头上脸的讽刺我啊!我要是给小狗办了户口,打了疫苗,那你也拉不下。我这些天总是头昏脑胀的,医院的医生说我得了那什么啦?就是染上那什么菌啦?说是这种病菌就是鸽子传播的。

你,不但得给你的鸽子办理鸽子户口,给你的鸽子打狂鸽疫苗,你还得赔偿我的医药费呢!哼!” 管大妈:“福爷,二虎,你们都甭吵了。你们刚才吵闹的事儿,都涉及了小区的清洁卫生方面的问题。

小狗,鸽子,都不能在咱们小区里乱拉乱尿。小狗要是不打疫苗,鸽子粪便要是不加强管理,就会影响小区居民的健康啊!咱们呐,都是住在一个小区的老住户了,大家都要树立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风气,配合环卫、环保和卫生防疫部门搞好咱们小区的卫生清洁管理啊!我呀,也建议你们尽快地把自己的宠物管理好了,否则小区的居民们都不答应啊!” 王婶婶:“是啊!福爷您那狗经常在楼道里拉尿,在大院儿里拉尿,好些人都有意见呢!” 李大妈:“二虎,你养得那些鸽子,也经常飞到别家的阳台上和窗台上,好些人也对你有意见呢!” 福爷:“养狗的人多了,有意见也没办法!我的狗狗总不能成天憋在家里吧?” 二虎:“养鸽子的人也不少啊!住户们有意见,我也没办法,鸽子本来就是飞禽嘛!成天憋在笼子里不就肌肉萎缩啦?不就得了自闭症啦?” 管大妈:“关于你们的情况,小区管理站已经召集我们几个保洁净员商量多次啦!小区管理站,为了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也为了尊重饲养宠物的住户的意愿,已经决定在小区东头儿那片绿地上,专门圈围一个让小狗们活动的场所,鸽子也能到那里放飞。

这样,居民们也能领上孩子们过去观赏小动物们。另外,小区还准备专门定制一批很科学的鸽子笼,然后分发到小区几个养鸽户家里,统一安装在住户家的阳台上。

那种鸽子笼,即保证了通风,也不会让鸽子们将粪便拉到笼子外面。” 福爷:“。

9.谁有关于法律知识的故事

[分享]三个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联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 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 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

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 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几个小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故事一 在校劳动受伤谁负责? 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

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

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 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

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止伤口感染让小孟休息了半个多月,小孟家长为孩子治伤花费了不少钱。

事后,班主任老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小孟家长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 故事三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

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小冬还在教室。

10.法律小常识故事

法律小常识故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法律知识普及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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