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财产保险的小知识有哪些呢
保险范围: 房屋(包括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经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设备等),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等)。
保险责任: 火灾、雷击、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雪灾、爆炸、地陷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核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战争暴动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负责。 附加保险: 财产盗抢险,管道爆裂及水渍险,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损失险等。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家财险条款,不同公司产品的规定会有所差异。
2.财产保险基础知识有哪些
财产保险基础知识有: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通常讲的财产保险是广义的财产保险,凡是以财产或其有关利益作为标的的各种保险都属于财产保险;财产是指建筑物、货物、运输工具、农作物等等有形财产;有关利益指的是运费、预期利益、权益、责任、信用等等无形财产。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广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狭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
四、车险占到保险公司70%以上的业务份额,所有在保险公司内部车险一般是单独设立
五、企业财产保险介绍企业财产险是专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是财产保险业务中经营最成熟的业务之一。企业财产险为稳定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凡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以及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以作为保险标的投保企业财产险。企业财产险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任何性质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都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投保。
六、财产保险种类繁多,除车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外,其它产品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进行风险转移.
3.财产保险知识梳理有哪些内容
1.财产保险合同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与委付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2.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当事人双方签订财产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任何一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均会伤害对方。
5.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告知是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前和缔结时以及合同有效期内就重要事实向对方所做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6.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某一事项对保险人所做的担保,这是严格控制风险的一项原则。
7.只有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的形成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才构成保险人赔付的条件。 8.要确定近因,首先要确定损失的因果关系。
确定因果关系的基本方法有从原因推断结果和从结果推断原因两种方法。
4.财产保险基础知识有哪些
保险基础知识及相关法规:(2006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 1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人主要负责赔偿因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2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在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中,保险人的责任比基本险有所扩展,除了承保基本险的责任以外,还负责赔偿因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3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均可承担的保险责任。在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中,对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是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备因保险事故受损,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另外,在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和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予以负责。 (责任免除选项不予讲述)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责任。
在综合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如下附加险: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盗窃险、橱窗玻璃破碎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破坏性地震保险等。
5.家财险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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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险
为租户提供室内财产、家用电器等基本保障,还有财产盗抢、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高空坠物等附加责任可供选择,让您住得安心再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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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东提供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损失等基本保障,还有出租人责任、高空坠物等附加保障可供选择,让您出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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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有业主提供台风、暴雨、火灾、洪水等灾害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等基本保障,还有财产盗抢、水暖管爆裂及水渍损失、家用电器安全……,多种附加保障可供选择,全面保护您的爱家!
6.车险理赔常识
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1、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 “ 交强险 ”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3、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
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 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 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4、交强险制度何时开始实施?原已投保的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
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
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
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
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 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
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7.关于保险方面的法律常识
1、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现在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一栏已经不允许添法定了,但如果是很久以前承保的并且至今有效的保险合同上填写的受益人是法定的话,那么保险金额就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上面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受益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二章 法定继承中是这样写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像你在上面说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父母、子女、夫妻都过世了的话,兄弟姐妹是完全可以作为法定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
2、养老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其生前交付的养老保险金是可以继承的
按照《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第四条规定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
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
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
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