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如何正确使用法律,处理虚假广告的行为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对于广告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虚假广告传递的是虚假的信息,会误导消费者和使用者,一旦消费者接受了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所以《广告法》中一再强调广告主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告中演员假冒专家进行广告宣传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如果骗取数额较大(超过了2000元),我认为应当构成了诈骗罪,如果数额不大,那么,就触犯了广告法,相关法条如下。
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第三十四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3.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主体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行为 2、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结果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主观方面 4、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4.虚假宣传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5.规定虚假宣传的法律还有哪些
虚假宣传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市场主体不得进行的行为,不只《广告法》进行了规定,还有多部法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律有: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看到,不只《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也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不能进行虚假宣传,并且规定了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比如罚款。 只不过,这几部法律对罚款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规定的不一致。
具体根据哪个法律进行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6.虚假广告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9条之规定,虚假广告行为,是 指以欺骗手段所进行的内容不实的广告宣传行为。
虚假广告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在广告用语中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功能等 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情况,使用无科学依据的夸张用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检验鉴定或者 审批并授予有关证明文件,却在广告中谎称产品质量达标,认证合格,获专利、获奖、有生产许可证和注册商 标等内容。
擅自改变商品获奖的时间、级别、颁奖部门以 及扩大商品获奖范围。擅自改变食品、药品、类药品等的《广告审批 表》宣传内容,进行虚假或者夸大的广告宣传。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等为本企业或者 产品作虚假广告宣传。以邮寄、预售商品为名,利用广告骗取购货款。
实施虚假广告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中行政责任包括: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 围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于广告经营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 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实施虚假广告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 是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购买产品的消费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的2倍,具体数额根据具体情况 确定。
实施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即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虚假宣传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特征 1、宣传所提供的信息是虚假信息,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宣传是最普通的营销战略。
通过宣传,一方面使消费者迅捷地了解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并依此做出是否购买的判断。另一方面可以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在生产经营中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如果经营者向社会提供虚假信息,必然会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虚假宣传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市场的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决定市场主体命运的重要因素,正当的竞争是通过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新市场等方式实现的,合法的竞争要求每一个竞争参与者都必须按照符合市场规则的,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行事,偏离了这些原则和规则,必然走向不正当竞争,经营者在宣传产品方面进行不正当竞争是很容易实现的,因为随着的现代化,生产工艺日益复杂,产品的种类纷繁多样,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等不可能有足够的知识,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来依靠广告、商品上的标注等,经营者提供虚假的信息,会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既定的市场容量的前提下,依靠虚假信息赢得的竞争优势或获取利润,势必会使其他竞争者的态势减弱或减少,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3、虚假宣传的直接受害者是消费者或同业竞争者,因消费者充分相信虚假广告的内容并按照广告实施购买行为,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广告的形式有多种,比较广告或贬低广告可能被利用进行虚假宣传,比较广告与贬低广告影射的主体是同业竞争者,当然,比较广告与虚假广告是有区别的,比较广告只会符合真实性和限制性并遵循正当竞争的原则,就是合法广告,比较广告或贬低广告,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与虚假广告融合,以自己商品或服务的长处与竞争对手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短处相比,不说明比较内容只表现结果,违背事实,片面扩大,无根据引用最高级形容词,对比性、诋毁,发布这些广告均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998年3月,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筹办拟定6月开张营业的百脑汇资讯广场的招商广告活动中,在穿行于北京中关村地区的三趟公交汽车302路、332路、320路车体上悬挂广告牌,用醒目的字体宣称:“现在买电脑,马上后悔”、“nova百脑汇资讯广场5月惊喜价!”这一广告宣传引起中关村众多电脑商家的强烈反应,十五家电脑经销商联手指控该商贸有限公司,称“百脑汇”的宣传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吸引消费者去“百脑汇”买电脑,而不是对电脑行情纵向比较,在本案中,被告使用与客观事实相悖的虚假广告用语,误导消费者,从而使原告的消费群体在购买决策上产生困惑,甚至产生对非被告商品的排斥心理,构成不正当竞争。 4、虚假宣传是通过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实现的,广告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同时广告传递的信息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信息,它带有劝诱性,诱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接近其推销的目标,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引起人们注意,引起人们的兴趣,使人们处于潜在状态的需求被唤醒来形成显现的需求,因此,广告还有诱导和说服的功能,为了追求诱导和说服的效果,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就可能采用夸大宣传的方式发放信息,欺诈消费者,这样就形成了虚假宣传广告,当然,虚假宣传还可以其他媒体形式进行,比如文学形式等。
8.有关虚假广告的法律条列,法律出处,涉及的那个法
1、民事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存在明显过错,即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行政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37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3、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虚假广告是情节犯,必须实施的虚假广告行为在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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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急需法制小知识
法律小常识(一)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 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 的法律义务了。
法律小常识(二)
1. 如果你被公安机关怀疑有违法或犯罪嫌疑,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果你是一个初中生,担负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3. 如果你在企业工作,领导让你加班而你又不愿意加班,宪法和劳动法严格规定劳动者有休息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你加班。
4. 如果你不知道我们身边什么样成年人可以合法地没有身份证,人民解放军官兵和人民武装警察官兵持有的军官证或士兵证为有效身份证件。
5. 如果你不幸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辩护。
法律小常识(三)
1、如果你明明无罪却成了被告,那么你就不要再费神费力地去争取检察院的免予起诉了,因为新的《刑事诉讼法》已不再使用免诉。但你也不必但心,你将会在法庭上被宣布无罪。
2、如果你的邻居因装修吵得你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你不要脸红脖子粗地和他纠缠,在交涉无效后,你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你不要以为这类小事是没人管的。
3、如果你未满10周岁的孩子将另一个孩子碰伤,你作为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这也是不需要争辩的法律规定。这和你家养的狗将别人咬伤你必须为伤者提供狂犬疫苗是同样的道理。
4、如果你和一个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你只在两种条件下可炒企业的鱿鱼:一是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内,你随时可以走人;二是在企业未按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时。除此之外,你若随便跳槽,便要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你在最低工资保护之列,那么你要清楚;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劳动保护费不是这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法律小常识(四)
1. 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2. 精神病患者在神志清醒时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要以为鉴定了一个人是精神病患者,就注定了他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最重要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他犯罪时的精神状态。
3. 如果你对自己服务的单位产生强烈不满,你千万不要采取转移单位物品的方式来报复。即使你心里想的是将来还要把东西送回去,只是吓唬他们一下。但法律绝不会把虚拟的行为纳入审判的决定因素中,因此判你盗窃罪是板上钉钉的。
4. 如果你曾遭到无端诽谤,你要及时起诉。因为法律对追究犯罪有一个时效期限法定最高量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受害人没有起诉,即不再追诉。而刑法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你三年内未起诉,那么三年后你再想起诉就来不及了。
5. 如果你想举报单位领导的违法或犯罪问题,最好不要采用匿名信的方式,因为现在的纪检和法律部门一般不受理匿名举报。这样,如果你真名举报,就该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以确保一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