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小知识

2021-11-23 综合 86阅读 投稿:尛晴天

1.问一个法律小常识 非常急

1、“她的手机被老师缴了”:老师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没收手机(但这类事经常发生、校规中也经常见到,许多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并不表示合法),只有权基于你女朋友的违规行为而暂时“保管”几天。

老师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第4条的规定,侵犯了你女朋友的财产所有权。

附:《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老师偷看她手机里的短信”:老师此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朋友的隐私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第16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3、“还拿着手机乱发信息 ”:侵犯了你朋友的财产权(老师无权使用手机)、名誉权(老师以你女朋友的名义乱发信息,会对你朋友的名誉和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害)。相关依据见上。

4、不过,法律途径只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但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途径,她们是师生关系,而且也还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如果冒然诉诸法律,效果不一定好。

建议你:可以让你女朋友找一两个好友去和老师沟通一下,先认错,然后说明老师使用手机发短信、偷看她短信的行为侵犯了你女朋友的权利,希望老师尽快归还她的手机,此事就过去算了,如果老师还坚持不给,可以请一个律师去和老师谈,也可以找校领导反映,如果以上方法都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2.问一个法律小常识 非常急

1、“她的手机被老师缴了”:老师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没收手机(但这类事经常发生、校规中也经常见到,许多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并不表示合法),只有权基于你女朋友的违规行为而暂时“保管”几天。

老师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第4条的规定,侵犯了你女朋友的财产所有权。 附:《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老师偷看她手机里的短信”:老师此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朋友的隐私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第16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3、“还拿着手机乱发信息 ”:侵犯了你朋友的财产权(老师无权使用手机)、名誉权(老师以你女朋友的名义乱发信息,会对你朋友的名誉和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害)。

相关依据见上。4、不过,法律途径只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但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途径,她们是师生关系,而且也还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如果冒然诉诸法律,效果不一定好。

建议你:可以让你女朋友找一两个好友去和老师沟通一下,先认错,然后说明老师使用手机发短信、偷看她短信的行为侵犯了你女朋友的权利,希望老师尽快归还她的手机,此事就过去算了,如果老师还坚持不给,可以请一个律师去和老师谈,也可以找校领导反映,如果以上方法都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3.民法总则共同侵权有哪些规定法律知识大全

是有的,对于共同侵权责任的具体内容,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一、规定共同侵权责任的本质特征立法机关倾向于仍然采用《民法通则》第130条的内容,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草案》倾向于采纳原来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则《侵权责任法》规定共同危险行为,是一个确定的立场。

争议在于,如何规定共同危险行为人之一的免责条件。《草案》的基本意见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4.普通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这个是个人观点一不小心就多了点小常识一:1、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有:⑴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⑵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⑶营业性台球室;⑷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机室;⑸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的播放场所。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任何经营场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指: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6、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7、如果你是一个初中生,担负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小常识二: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小常识三: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

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注:诉讼时效为2年)但从法律上讲,借条和欠条却是存在一些很大的区别的,为了让咱老百姓有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思,下面把这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大概说一下:借条一般是借别人的钱,可能同意写明还款时间,也可能只是写明借到某某多少钱,而未写明什么时候还,那么在法律上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写明了什么时候还,那么从该时间到了后两年内,对方未还钱,你也没追要(请注意,这里的“追要”应当是以可以获得证明的方式进行的),那么法律对你的权利不再保护了,当然了,如果借你钱的人仍然愿意还钱,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还,那么法律保护你的权利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在借钱那一刻开始的20年内,你的权利都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在这期间你找过对方要求其还钱,那么从你要求而对方未还的那时间起算,法律只在两年的时间内对你的权利进行保护。那么欠条和借条就有很大的不同,从欠条出具的时间开始起算,在两年内你未要求对方给钱(要求给钱也必须是可以证明的),那么法律也不保护你的权利了,如果欠条上写明了还钱的时间,那么法律保护也从该写明的时间开始起算,保护两年的时间。

以上看起来可能比较晦涩,但法律问题可能就是这样的,我以比较通俗的说法简单的表述一下:有还款时间的借条法律从该还款到后的两年时间内进行保护,无还款时间的保护20年,但一旦中间找对方要求过,那么从要求的时间起算保护两年;无还款时间的欠条法律保护两年,从写欠条的时间起算,有还款时间的欠条从该时间起算保护两年。小常识四:1、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也可以把整栋楼主列为被告。2、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3、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4、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5、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6、如果你对自己服务的单位产生强烈不满,你千万不要采取转移单位。

5.最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懂得哪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承担责任或行为有效的年龄限制

1、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条件:14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到16岁犯8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

2、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民事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会赋予某些权利以期间,在期间内不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就会丧失。

1、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实际生活方面

1、合同等书面材料需要仔细审核

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2、劝酒、共饮会担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共饮者,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醉酒人身体状况不适合过量饮酒而故意劝酒、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未尽到对醉酒者的安全保护义务等,上述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醉酒者出现酒精中毒或其他危及生命健康等情况,共饮者应当及时将醉酒者送医。如因共饮者的疏忽,延误了醉酒者被救助的,共饮者将承担责任。

3、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规定,经营者以店堂告示或保险等合同等作出的加大另一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未经特殊标注并解释可认定为无效的条款。

并且在店铺或电商购买页面标注的承诺可以作为合同条款,若对方未尽到上述义务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即加重自己责任的有效。

4、借条的证据效力不是100%,要配合转账记录、录音等证据

这个具体看金额大小,以及你的支出能力。金额小且交付现金的,就不需要转账记录(本就不存在)。大额借款最好转账,否则即便有借条,法院最后很可能不支持。所以,在重复一句,借钱不要直接给现金,用银行转账。依此类推,其他较大数额款项给付的也尽量不要现金交易。

5、借条欠条一字之差,维权差异大。

借条、欠条若均约定了还款日期,那本质上差距并不算太大。但是在未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6、为了在诉讼中,避免对方故意不接收传票等材料拖延时间,可以在借条、合同中约定双方通讯地址,这样一旦发生诉讼就可以按照通讯地址发送,避免时间拖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 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第五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 责任。

7.法律上的知识

1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来的花盆或路边的广告牌砸着或是你掉进了没有盖好且没有设警示牌的井而受伤,你可以将它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有超过他遗产数额的债务,你可以不还。

3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

4 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律师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5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到期之后两年内未催要,你将失去自己

的权利。

6如果你未满18周岁的孩子夜不归宿,你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你就违

法。

7如果你和一个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不能随便调动,除非你在双方约

定的试用期限内或者企业未按合同支付你劳动报酬。

8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证据

证明这一点

9喝醉酒犯罪,法律不饶你。

10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役等行为不服,你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

11不管你是否年轻,但你应关心你的单位是否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12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对一名妇女施暴,你可以拔刀相助,直至犯罪分子

不再实施犯罪即可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别忘了父母遗产,也有你一份。不过你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14如果你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手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

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15如果您是一位劳动者,在您遇到劳动争议时,如果您希望通过仲裁解决,那

您应该在发生纠纷后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16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

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17如果您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使您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伤害,如果您想

起诉,您应该在两年内起诉,过了两年您再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18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夫妻双方因

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

判决离婚. 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19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

同。如果您正在患病规定的医疗期间,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

患职业病、因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那单位就不能

解除合同。

8.侵权责任法主要功能有哪些

一是赔偿功能。本法的主要作用在于侵权行为人实施了侵权 行为之后,责令其向受害人支付损害赔偿金,以填补受害人因侵权 行为产生的损害的

法律

功能。赔偿就是在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并 致他人损害以后,行为人应向他人负赔偿责任,以填补受害人因其 .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对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 损害赔偿。在各种民事权利遭受侵害后,尽管需要对这些权利提 供各种救济,但只要涉及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就应该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大陆法系国家的侵权法理论一般认为补偿是侵权法唯 一的功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体系中侵权法是 隶属债法的范畴。我们认为,本法在制定过程中体现出的立法精 神反映出本法的功能并不仅限于赔偿功能一种,还包括救济和预 防功能。

二是救济功能。本法是为受到侵权行为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了 一种事后的救济方式。物权法、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等都是通过 法律形式赋予民事主体特定的民事权利,而一旦这些权利受到侵 害,本法就作为保护绝对权利的法律,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对受害 人遭受的损害予以救济。也正是因为本法立足于对受害人的救济 而非对侵害人的惩罚,虽然损害赔偿本身也意味着对民事违法行 为的制裁,但本法的损害赔偿必须是建立在等价有偿原则之上的, 即强调赔偿范围、大小和受到损害的范围、大小应当是等同的。

三是预防功能。本法通过规定侵权行为人应负的民事责任, 以及在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以后责令其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 任,进而教育不法行为人、引导人们正确行为、预防各种损害的发 生,从而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生活的和谐。$ —方面,本法 以过错原则作为归责的一般原则,要求行为人在因过错致人损害 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体现了法律对于其行为的定性和 否认。民事主体可以通过本法了解到自己的侵权行为可能会产生 的损害后果和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从而提高责任意识和道德意 识,避免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于本法规定非因责 任人过错而产生的责任,尽管行为人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控制、避免 后果的发生,但是因为法律规定其需要承担责任,责任人可以在后 果出现之时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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