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2.有关法律的小知识
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3.法制小常识
法制小常识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4.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常识一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法律小常识二
1.如果公安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公安机关的信访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席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抗议。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法律小常识三
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除外)。
5.
独立自主原则是我国对外政策的核心和基本立场,这是由我国国家性质与时代主题所决定的。
(1)只有坚持独立自主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独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肩负着保卫祖国领土不受侵犯、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确保国家安全的重任。
独立自主表现在我国同其他国家的交往中,就是坚持我国政府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自主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决不允许其他国家以任何借口干涉我国内政。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它主要包括国家的政治独立、经济自主和领土完整。
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保证了我国始终坚持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2)只有坚持独立自主,才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真正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关系。
独立自主表现在国际事务中,就是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在国际事务中坚持讲公道话、办公道事,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不屈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的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因而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我国以一个主持正义和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活跃在国际舞台上,对外关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只有坚持独立自主,才能顺应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
在当代,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威胁。只有坚持和主张各国独立自主地发展,各国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平共处,才能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基础。
(4)只有坚持独立自主,才能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国情决定的。
国家有权自主选择并决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制定法律、法令和政策,确定国家的政治道路,并根据自己的意志开展立法、行政、司法活动,不受任何其他力量的干预和限制。我国根据我国的国情,创造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成为全国人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鲜明体现 略。
6.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7.法律小知识
一 刑事诉讼 1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2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3 紧急时无法律.法律不强人所难 . 4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5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6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8 无犯意则无犯人.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9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既无法律,何来违法。 二 民事法律 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3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4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 民不举官不究。
5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物之常理决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
在法律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7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8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0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11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12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13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14 契约胜法律。
合意创立法律 15 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16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17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18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19 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20 没有人有义务做不可能之事。 21 关联并不等于因果关系。
22 没有人有义务为对手提供武器。 23 一项过错不能成为另一项过错的理由。
24 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25 对于一项含糊不清的回答,应朝着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26 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27 一旦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28 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29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30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31 有损害即有赔偿 32 显著之事实,无需证明。
33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三 法理学 1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2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3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6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7 当国家制定的法律朽坏的时候,自然法便会取而代之。
8 已判决的事项应当被视为真理。 9 法律因某种理由而存在;理由发生了变化,法律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0 相似的理由导致相似的规则。 11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12 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 13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14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15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程序优先于权利。 17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18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9 公法易逝,私法长存。
四 律师 1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 取自相似案件的论式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
5 文本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图。 6 法律条文的本意不容背离。
7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8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9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0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1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1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如说成: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依托。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 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
8.法律小常识10条
1、租来的房子可别任意装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上下班途中受伤也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3、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4、微信群、QQ群主对群员违法也承担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不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5、小三不违法,但是打了小三就违法了。
6、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划定24%和36%两个关键数字,构成“两线三区'”。36%以上是无效区(超过的部分不用给),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有约定必须给),24%-36%期间是自然债务区(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不用再给)。
7、消费者遭遇欺诈或淘宝后想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食品可要求10倍赔偿)
8、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9、婚后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判净身出户吗?
关于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如果没有进行协商的,一方不能直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离婚时一般是平等分割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0、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9.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