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没结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2021-10-26 综合 86阅读 投稿:落樱花

1. 父母还没有结婚孩子的户口得怎么办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存在事实婚姻。

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即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对其生父母赡养义务。

同时,非婚生子与其生父母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总而言之,从法律上讲,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另一方面,非婚生子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若非婚生子父或母均无力抚养,可联系当地福利机构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 没有结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非婚生子女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应当出具相关证件、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二十一条 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二十二条 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

第二十四条 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第二十五条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离婚证》;

(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第二十六条 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按照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接生医院母亲分娩记录、病案档案、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或者亲子司法鉴定书,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公民年满14周岁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经公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公安派出所按照漏登漏报补录户口办理。

第二十七条 公民因母亲不详不符合签发条件,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随父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会商后核准办理:

(一)亲子司法鉴定书;

(二)经申报人签字确认的母亲分娩记录、病案档案、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或者学籍证明等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材料;

(三)申报人签字确认公民母亲不详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

3. 父母还没有结婚孩子的户口得怎么办

一,按照我国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

二,非婚生子(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如下来解决: 1,《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即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三,非婚生子上户口时,要带的资料:婴儿的出生证,要申报户口一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子鉴定证书等。

四,当然,最好是男女双方去把婚结了,这样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也比较有利。

4. 没有结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一、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二、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三、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5. 父母没结婚户口能办好吗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6. 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能上户口吗

有出生证明就可以办理上户。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不能崎视。

非婚生子申报户口,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

一、办事程序:

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超过2周岁的,向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材料,派出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派出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学记录等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办理机构: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承诺时限:

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派出所当场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超过2周岁的,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审核)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母亲没结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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