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户口本怎么领结婚证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内容的薄册。
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 没户口本怎么领结婚证
1、在当事人是属于无户口人员,而不能出具户口本的前提下,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应该先综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补录户口、申请领取身份证后,再办理结婚登记事宜);
2、在当事人已经申请领取了户口本,但是忘记携带或者不能出具户口本原件的前提下,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去当事人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一,《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