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离婚怎么办?理离婚

2021-10-17 综合 86阅读 投稿:北忆

1. 没有结婚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还没领结婚证可以先拍婚纱照吗?很多人可能会探讨这个问题,毕竟如果拍了婚纱照,最后却不结婚了,这就有点尴尬了,当然,这些情况还是有可能发生的,今天就来看看一些相关的知识吧。

情况一:先领证再拍婚纱照

婚礼需要花费多少时间,金钱、精力,相信那些已婚的夫妻都是了解的。但是随着经济和生活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结婚的速度也变得更快了,也就是现代人们口中说的“闪婚”。闪婚的感情基础少,或许对彼此的家庭环境背景以及生活习惯等都不是那么的了解,这样的婚姻基础是非常脆弱的,所以很多的人都会选择先领结婚证,再拍婚纱照,最后在举行婚礼,这也是现在社会比较正常的流程。

情况二:先拍婚纱照在领证

不过对于那些已经在一起很多年有了稳定坚实感情基础的新人们来说,是不是先领结婚证再拍婚纱照也就变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甚至有的新人在选婚纱照的时候才刚刚考虑好领结婚证的时间。其实你们已经确定婚期的新人,拍婚纱照是在领证之前还是在领证之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拍婚纱照到能到婚纱照的时间至少需要两个月,新人可以慢慢的挑选适合自己的商家套系,认真的对比,这样可以避免头脑发热冲动消费。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婚纱照也是如此,拍之前肯定是要慎重考虑的,感情很好的人,是不用在意这个问题的,如果是相亲来的,感情可能还不是很深入,那么可以选择领证后在拍,不管怎么说,结婚很重要,大家要多考虑。

2. 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理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没办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1)现在没办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你们就没有结婚,没有结婚证,你如何能办理离婚证?!

(2)你现在不想和她过了,不是“离婚”,只是分手:因为你们还只是同居关系。

(3)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只是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这在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2、“女方她就是懒着不走。 关键是她不肯离啊。办了她就肯离吗?”:

(1)你们根本不用“离”,本来也没“结”吗。

(2)她不肯离,你可以在协商不成时报警。

3、最好的办法是:

(1)你以分割同期间财产为由向法院起诉,同时请求法院确认同居关系解除,然后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有了判决,她再不走,你报警警察也好管。

(2)其实,能协商还是协商吧,找她家人。

3. 没领结婚证要离婚该怎么办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4,在此期间购买的房子,写在对方名下,产权归对方个人所有,你只能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而不能要求产权,因房产属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5,你可以要求法院分割你们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4年后的习俗婚礼,可以视为未婚。

2、没有结婚,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3、房产是小张父亲购买的,可以视为小张父亲赠与小张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协议分手。

5、这样的情况,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以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双方来说,再谈恋爱结婚的,属于二婚,在中国现有的世俗观念中,二婚对于双方再次择偶来说都是有负面影响的。

希望能帮到你。

5. 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您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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