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国籍的是怎么结婚的
就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而言,有两种登记办法,一种是在我国登记结婚,另一种是在国外登记结婚。
国内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从其所在国家的规定办理。
2. 在不同国家结婚算重婚吗
如果在国内的婚姻以及在国外的婚姻都有效的话,就算重婚。根据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规定,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3. 比如两个不同国家的人在网络上认识想要结婚的话 需要怎样的程序啊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
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4. 国籍不同的两个人,怎么结婚呢
一、国际婚姻涉及的法律:
通常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 处理国际之间的结婚、认领子女、离婚、财产继承等私人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私法"。因此, 国际结婚主要涉及的是国际私法, 以及当事人双方国家的婚姻法、民法等法律。
此外, 国际结婚并不是简单的不同国籍的男女双方的结合, 这里包括两个人将来的人生计划, 夫妇二人今后生活的国家、孩子的教育以及以哪 一方的国家为孩子的母国语等问题。若配偶者是来自宗教信仰较强的国家, 又涉及到婚后的宗教信仰等许多问题。
在日本,"法例"是处理日本人与外国人之间关系成文法中的一部重要法规。根据"法例"第13条"结婚成立依据法"规定∶
①结婚成立的条件应遵从各当事人本国法律
②结婚方式应遵从举行婚礼地点的法律
③尽管有前项规定, 但根据当事人之一的本国法举行的仪式也是有效的。但若在日本办理结婚的事宜, 当事人之一是日本人的话, 必须遵从日本法律。
该"法例"第14条"结婚的效力"规定∶ 所谓结婚的效力是指∶夫妇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同, 就遵守该法律。若不同, 如果夫妇双方一直生活在同一地区,就遵从该地区的法律。若前两项都无法可依, 就遵从与夫妇两人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该地区的法律。 以上两条是结婚当事人必须遵守的。
二、国际婚姻的国籍处理:
(1)和日本人结婚的外国人配偶的国籍问题∶
外国人在日本结婚后其国籍不变, 仍保持自己原来的国籍, 如想取得日本国籍, 只有申请"归化"。(申请归化的条件和手续, 请参照"生活与工作"栏目中的"定住、永住与归化")
(2)国际结婚所生子女的国籍问题∶
在美国、加拿大、巴西等国出生子女都可以取得该国家国籍, 这叫做国籍的出 生地主义。但在日本国出生取得日本国籍时, 其依据是国籍法第3条∶
a、出生时父亲或母亲为日本国民
b、出生前死去的父亲死亡时为日本国民
c、在日本出生时父母生死不明或无国籍者, 其子女为日本国民
这叫作国籍的血统主义。在日本无论父母的哪一方为日本人, 所生子女都是日本国籍, 这在血统主义中为父母两系主义。
实行出生地主义的国家有∶
美国(两系)、澳大利亚(两系)、加拿大(两系)、巴基斯坦(父系)等。
实行血统主义的国家有∶
中国(两系)、日本(两系)、韩国(父系)、印度尼西亚(父系)、伊朗(父系)等。
日本同中国一样, 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即使取得了别国的国籍也是一时的。这些孩子的国籍必须在22岁之前作出最后的选择。
在国外出生而取得外国籍的日本人, 若不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将会失去日本国籍。出生三个月以内办理出生手续的同时, 必须向驻外日本使、领馆递交保留国籍的申请, 否则超过规定的期限将会失去日本国籍
5. 不同国籍的情侣该如何注册结婚
看你们想在哪里领结婚证,还有你们的国籍是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都不是该国家的公民而又想在该国领取结婚证的话,就要通过自己国家在当地驻地的领事馆或者大使馆里查询。每个国家规定不一样,所以只有那边的工作人员才能解答你的问题。
如果一方是中国公民,另外一方是外籍人员,而你们又想在该外籍人员的国家登记注册结婚亦是要用以上的办法。但如果一方是中国公民,一方是外籍人员想在中国登记结婚的话,就分别准备以下资料去中国公民户籍所属的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即可。
本市居民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国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6. 急:世界各国结婚所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
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5个工作日、地处效县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交表后,若需查询本人申请的结果情况,可拨打市电话局"168"自动声讯服务台的15882161查询电话,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询台自报出国申请编号,即可得知准确信息。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汉》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6)获得护照后,须仔细核对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等),然后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7)获得外国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办理短期出国人员登记手续。
(8)护照中附有"B"字编号出境登记卡的人员,须凭护照。国外有效签证和注销户口的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换领"A"字编号(一式两张)出境登记卡后,方能出境。
(9)出境时勿忘携带护照、机(船、车)票和健康证明,从开放的边防口岸出境。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 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 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 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申办签证 1. 向申请前往国的使、领馆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 2. 缴验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如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
3.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由于签证不同,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申请人用前往国的文字填写,缴付若干张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的官员会见,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
5. 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将申请人的材料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核。 6. 前往国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意见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就由使、领馆签发签证,如不同意,使、领馆也将告知申请人。
7. 获得前往国签证的申请人应缴纳签证费用。与我国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的,可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