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人 都是 外地,怎么在 外面领结婚证
你好:两个相爱的人如果想在外地登记结婚,完全可以啊。恋爱双方分别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委托异地办理结婚的委托书就行了。你们拿着异地委托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到你们向登记结婚的外地民政局登记结婚。 我给你提供登记结婚的法律相关条文。望你们仔细看之。对你们会有帮助的。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明白后,能否采纳。
2. 户口在两地的两个人怎么样才可以领取结婚证
异地结婚手续其实很简单
不管在中国的哪里办,只要是真实有效的,都是一样的。
必需要拿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地方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如果是将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这边的话,因为是异地,有些东西是比较麻烦的。即使你的手续是其全的,一边跑两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我还是一次性的告诉你吧,不用你到处乱跑。
1、首先准备《女方登记照》2张(1寸)、写《书面申请》1份、复印《结婚证》1份、复印《双方居民身份证》1份。
申请书大概就是:
申请书
我叫某某某,几几年几月几日出生,住某省某市某镇某居委会,于几几年几月几日与某某登记结婚,由于某某原因,特将某某的户口从某地迁至某地。
特此申请
姓名
时间
(大概就这样,都很简单的,只是形式,没人会看的。)
2、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或者单位证明(因为你们都没有单位嘛,所以就到村里开,或者是居委会)开《迁出证明》(为了保险,迁出证明共2。1份是对当地派出所,1份是对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写),然后拿着户口本和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3、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或者单位证明开《接收证明》;
4、然后你拿着《户籍证明》、《迁出证明》、《接收证明》《申请书》、《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这个证明只有市公安局才可办理,所以大概要等个半个月一个月的样子,拿到市局审批,批下来后,然后去派出所拿这张《准予迁出证明》,到女方的派出所去开具《迁移证》,也就是所谓的去下她的户口,然后到男方这边上户口,办理新居民身份证。就OK啦!
呵呵!说来是不是很麻烦,现在给你简单讲几个重要的环节。
先办好: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登记照、申请书;
江西开:1、户籍证明、迁出证明 3、迁移证
湖北开:2、接收证明、准予迁出证明 4、落户手结
这是一样都不能少的,记住在办事的时候到哪里都记着带户口本。
3. 两人户口不在一个城市想在异地,如何在异地领取结婚证
一、登记地点: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提交的证件:
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相馆照相。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上签字声明。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4. 两个人都是外省的在异地有什么办法可以领结婚证
您好,目前国家政策暂不支持异地办理结婚证。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