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生孩子怎么上户口本吗

2023-01-23 综合 86阅读 投稿:欺负我

1. 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未婚生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交社会抚养费。给孩子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证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 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急)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权利,所以户口是能上的,但是具体操作各地有差异,有的地方达到年龄是头胎不罚款直接就可以上,总的来说属于非法生育,行为人男女双方要接受罚款,上户口是孩子的权利,孩子无罪,这个权利是要保证不用担心,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罚款内容如下:

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具体请看: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证件: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3. 夫妻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未婚生子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证件。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 我没有结婚证,孩子在家里生的,户口怎么上的

这个很麻烦,在家里生孩子,生的当天,也就是孩子还没有生下来,开始腹痛要生了,要报告村里,请村里接生员接生,村里见证孩子出生,村里可以开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上户口第一重要的证件,其他证件缺一样也许还可以上户口,特别是缺准生证是可以上户口的,但是必须交罚款,缺其他证件是可以补办的,唯有缺出生证明是不可以上户口的,医院生孩子,要医院开出生证明,在家里生孩子,必须要村里见证,没有请村里见证,是无法开证明的。

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5. 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小孩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给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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