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怎么给女方上户

2021-09-05 综合 86阅读 投稿:花落

1. 结婚后,怎样把女方的户口扒过来

第一男方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至于所说的申请书的具体格式,范文派出所户籍室的墙上一般都有,不用担心不会写,申请理由要看具体情况了,象你所说的理由就是夫妻投靠)

第二要携带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第三等待男方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这个等待的时间,可长可短,跨省最长,有时要三四个月)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男方上户了。

要注意的是婚迁要咨询清楚关于婚后多少年才能迁移,因为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规定。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一般1到3年不等。

2. 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怎样可以上到女方户口

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权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规定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就在哪上户口。即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母亲的户口里,抚养权仍然属于二人。 离婚叶,男方仍然可以争取抚养权。

依据《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五条: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新生婴儿入户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安部推出30条便民利民措施(附全文)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 结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到男方户口上

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到男方户口上:

1、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双方(男、女)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2、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3、由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4、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4. 结婚后女方户口怎样迁入男方家

女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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