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口迁移问题,怎么办理结婚证
拿着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两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 户口迁移期间能否领取结婚证
可以。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扩展资料: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温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 领了结婚证怎样迁户口
领了结婚证迁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 老公的户口本迁移去工作的地方了怎么领结婚证
老公的户口本迁移去工作的地方了,若需要办理结婚证是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老公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相关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老婆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到老公或者老婆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 户口在两地的两个人怎么样才可以领取结婚证
异地结婚手续其实很简单
不管在中国的哪里办,只要是真实有效的,都是一样的。
必需要拿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地方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如果是将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这边的话,因为是异地,有些东西是比较麻烦的。即使你的手续是其全的,一边跑两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我还是一次性的告诉你吧,不用你到处乱跑。
1、首先准备《女方登记照》2张(1寸)、写《书面申请》1份、复印《结婚证》1份、复印《双方居民身份证》1份。
申请书大概就是:
申请书
我叫某某某,几几年几月几日出生,住某省某市某镇某居委会,于几几年几月几日与某某登记结婚,由于某某原因,特将某某的户口从某地迁至某地。
特此申请
姓名
时间
(大概就这样,都很简单的,只是形式,没人会看的。)
2、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或者单位证明(因为你们都没有单位嘛,所以就到村里开,或者是居委会)开《迁出证明》(为了保险,迁出证明共2。1份是对当地派出所,1份是对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写),然后拿着户口本和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3、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或者单位证明开《接收证明》;
4、然后你拿着《户籍证明》、《迁出证明》、《接收证明》《申请书》、《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这个证明只有市公安局才可办理,所以大概要等个半个月一个月的样子,拿到市局审批,批下来后,然后去派出所拿这张《准予迁出证明》,到女方的派出所去开具《迁移证》,也就是所谓的去下她的户口,然后到男方这边上户口,办理新居民身份证。就OK啦!
呵呵!说来是不是很麻烦,现在给你简单讲几个重要的环节。
先办好: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登记照、申请书;
江西开:1、户籍证明、迁出证明 3、迁移证
湖北开:2、接收证明、准予迁出证明 4、落户手结
这是一样都不能少的,记住在办事的时候到哪里都记着带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