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完结婚证怎么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流程: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2. 结婚证领完户口怎么办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
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
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