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有哪些法律知识要点
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严重干涉婚姻自由的,将受到刑法制裁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婚约法律无规定,处理不好惹纠纷婚约引发人身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不强制履行。
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也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解除。
因此,如果订婚的一方当事人到法院去要求法院保护或者解除他们之间的“未婚配偶关系”,甚至是要求强制履行“结婚的义务”,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赠送的财产,酌情返还对正常的因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一般的解决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财产(包括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予以返还;(二)对订婚期间,当事人双方一般性的经济往来或者是赠送的价值不高的物品,受赠人可以不予返还。
“青春补偿费”,法律不支持所谓的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如果由于过错方的原因,给无过错的一方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绝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骗取财物,将受法律制裁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不法分子假借谈恋爱、订婚的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对此,一经发现,不但骗取的财物要返还受害者,对行为人也要给予一定的制裁措施。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三、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大多数人都把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当作是自己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没有领结婚证,却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四、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结婚是人生的大事。
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一)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三)离婚后申请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四)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五)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教您一招:如何补办结婚证?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五、结婚也要符合条件,不合条件法律禁止结婚不但要经过必要的登记手续,而且结婚的双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结婚登记。
那么当事人要符合哪些条件呢?结婚须达法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我国法律对结婚年龄的基本规定。
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婚龄。
2.婚姻法律知识
我国婚姻法规定,合法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附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现在你的朋友提起离婚时可以的。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当事人就离婚达成合意,且就财产分割方面也有协议。这样,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到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即可办理离婚。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法院判决离婚。通常这适用于调节无效而且财产分割等方面无法达成合意的夫妻。
但我国的判决离婚有一定要求,①重婚②一方与他们同居③家庭暴力或虐待④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符合以上要求的,法官基本会一次性就判决离婚。 其他以感情破裂为由的,实务中都会驳回第一次申请,然后隔半年再次申请离婚的,才予以批准。
你的朋友想一下要以那种方式离婚。其次,离婚后你的朋友可以基于男方在婚姻中没有对自己尽抚养义务而要求离婚后的经济补偿。
(区别于经济赔偿,这是基于男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如外遇之类,女方可要求赔偿)最后,第二次婚姻走到一起毕竟不容易,孩子也都成年了,俗话说“老来伴”,让你的朋友和她先生敞开心扉,好好谈一下。问题总归能解决的。
毕竟离婚也是件麻烦事。祝你朋友幸福。
3.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哪些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如下: 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4.婚姻法律知识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 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章名】 第二章 结 婚 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五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七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 系。 第八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 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章名】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九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四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 权利。
第十五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 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 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 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第十七条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 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第十八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九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 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 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一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 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 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 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 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章名】 第四章 离 婚 第二十四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 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第二十五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
第二十六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第二十七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 限。 第二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第二十九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 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 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第三十三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 助。
5.结婚注意些什么
婚礼知识篇 ——伴郎巧说祝酒词 酒辞到底应该是把宴会上所有人都赞扬一番呢,还是穿着礼服,一本正经地谈与新郎的友谊。
你为了活跃气氛,讲一些新郎如何放肆、如何享乐,那会惹新郎父母甚至新娘不开心。你究竟应该怎么说呢? 你的角色:作为朋友的伴郎,你要做的是让所有人知道你朋友在遇上他的心上人之前是一个怎样的好小伙,你知道朋友单身汉时快乐亦或不快乐的场面,甚至是一些可笑的事,如果你已结婚,你就该知道那些日子对你的朋友有多重要---快乐的单身生活。
婚礼日:婚礼那天,你的任务就是告诉新郎还有新娘的亲戚朋友父母,新郎是一个多么优秀的青年,他不仅是一个好朋友、好儿子、好学生,而且他也能够对各种场面应付自如。最好是既有动情的回忆,又适时开些过去的玩笑。
开场:第一件事是简短的介绍,告诉宾客你和新郎认识了多久,你对他了解多少,你要让所有人都听出是你们的友谊让新郎选你当他的伴郎。如果你们孩提时就是朋友,那就多讲些那时候的事,好让人知道你和新郎的友情之深。
嬉闹:一旦你说明了你是新郎的最好朋友,你就可以趁机搞些幽默,扮扮洋相,讲讲你和朋友一起干过的坏事---当然不是什么真的坏事---你们一起时有趣的插曲,如第一次做什么事,认错人的事,旅游冒险之类的故事。小故事应该短而有趣,自始至终体现你和朋友的深情友谊。
祝福:最后以新郎最好朋友的身份告诉新娘她作了最好的选择,如果你和新娘很熟的话,就说新郎新娘的结合完美无缺。(提示:你可以具体例举新郎、新娘的共同爱好,如网球、文学评论等)总之,你要翘姆指称赞他们的结合,最后加上你和你妻子(如果有的话),非常希望能继续和新郎及新娘保持友谊。
这点很重要,因为这样你才能吸引听众,保证你和朋友蜜月后的友谊。 最后小结:把你的祝酒辞看成是专为你朋友而写的电影剧本,你朋友当然是主角,其中还有新娘简短而精彩的表演,还有你的死党兄弟,你中学里玩过的游戏等等。
你的剧本不仅要情节丰富,还要有些罗曼蒂克,结尾要留给人无限遐想。 今生有缘婚庆 专业团队 贴心服务 婚礼知识篇 ——南京吉祥婚车路线 今生有缘婚庆公司有情提醒,新人在选择婚车路线上趋吉避凶,主要有以下几条路线: 线路1:太平门———富贵山,这条路线是新人“点击率”最高的一条,喻意为太平进,富贵出。
线路2:长乐路———永乐路———大光路———海福巷———龙蟠中路,这条路线是城南新人最爱的路线,当然大多数是家里老人提倡的,希望新人长乐、永乐、海福,然后来到龙蟠沾贵气。 线路3:樱花大道(市政府门口)———太平北路———太平南路———大四福巷,这条路是城中人喜爱的一条路,比喻为整个婚姻浪漫、温馨,无论在天南地北都是平平安安,然后走向四福地带。
线路4:龙江地区,道路好,景观美。龙江谐音为龙降,到这里来兜圈子,就是希望新人快点生出小龙子。
线路5:凤凰西街———凤凰街———虎踞路———集庆路,城西的新人喜欢这条路,特别是这里的姑娘出嫁,这条道是必经之道,表示凤凰窝里飞出了金凤凰,金凤凰掠过虎踞,就走上了普天同庆的道路。 (仅供参考) 今生有缘婚庆 专业团队 贴心服务 婚礼知识篇 ——主婚词、证婚词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友、女士们先生们: 笙箫引凤,鼓乐迎宾。
在这举国欢快喜庆的美好时刻,新郎周双庆、新娘李洪丽喜成连理。我首先向两位新人和他们的全家表示衷心的祝贺:祝愿他们鸾凤和鸣、枝茎永茂、椿萱康泰、福寿并臻。
成家立业是人生旅途的重要里程。周双庆先生和李洪丽小姐相知相爱、情深意笃,终成眷属,乃天作之合。
祝愿他们从今互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238666332敬互爱,互让互勉,家庭美满,比翼两飞,共创四化伟业,前途无限锦绣。愿这对佳偶发扬中化民族尊老敬贤和传统美德,尊敬双亲,善待高堂,让双方的父母和老人衣食丰足,精神愉快,笑口常开,颐养天年。
下面,我宣布:***先生、***小姐新婚典礼现在开始!(鞭炮齐鸣) 今天,我受新郎新娘的重托,十分荣幸地担任XX先生与XX小姐结婚的证婚人。在这神圣而又庄严的婚礼仪式上,能为这对珠联壁合,佳偶天成的新人作证婚我感到无比光彩,也是难得机遇。
各位来宾,新郎XX先生现在XX单位,从事工作,担任X职务,今年X岁。新郎不仅外表上长得英俊潇洒,忠厚老实,而且心里有颗善良爱心,为人和善;不仅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而且在业务上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是一位才华出众的好青年。
新娘XX小姐现在在XX单位,从事XX工作,担任XX职务,今年X岁。新娘不仅长得漂亮可爱,而且具有东方女性的内在美;不仅温柔体贴,知人为人,而且勤奋,品质高尚,心灵纯洁;不仅能当家理财,而且手巧能干,是一位可爱美丽的好姑娘。
古人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是情是缘是爱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使他们俩圆梦,让心上人相知在一起。
不仅是上帝创造了这对新人,而且还有创造他们的后代,创造他们的未来。此时此刻,新娘新郎结为恩爱夫妻。
从今以后,无论贫困,疾病,环境恶劣,生死存亡,你们都要一生一心一意。
6.婚姻法律知识
我国婚姻法规定,合法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附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现在你的朋友提起离婚时可以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当事人就离婚达成合意,且就财产分割方面也有协议。这样,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到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即可办理离婚。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法院判决离婚。通常这适用于调节无效而且财产分割等方面无法达成合意的夫妻。但我国的判决离婚有一定要求,①重婚②一方与他们同居③家庭暴力或虐待④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符合以上要求的,法官基本会一次性就判决离婚。 其他以感情破裂为由的,实务中都会驳回第一次申请,然后隔半年再次申请离婚的,才予以批准。 你的朋友想一下要以那种方式离婚。
其次,离婚后你的朋友可以基于男方在婚姻中没有对自己尽抚养义务而要求离婚后的经济补偿。(区别于经济赔偿,这是基于男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如外遇之类,女方可要求赔偿)
最后,第二次婚姻走到一起毕竟不容易,孩子也都成年了,俗话说“老来伴”,让你的朋友和她先生敞开心扉,好好谈一下。问题总归能解决的。毕竟离婚也是件麻烦事。
祝你朋友幸福。
7.婚姻中常见的错误观点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处事准则和思维方式,在这套标准的影响下,看待婚姻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但是不得不指出,这其中不乏很多错误的观点。以下就来总结一下,看待婚姻问题常出现的十大错误观点。
错误观点1:婚姻给男人带来的益处比女人多。
事实:与从前的很多报道相反,近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婚姻给男人和女人带来的好处是一样多的,只是不同方面而已。由于结婚,男人和女人都会活得长一些,快乐一些,富裕一些。大部分家庭丈夫挣得比妻子多,相对的,妻子就得到经济上的支持。
错误观点2: 孩子的降临会使夫妇之间的情感更加深厚,令婚姻生活更快乐。
事实:大量研究和调查结果表明,第一个孩子的到来会疏远夫妻之间的关系,给婚姻带来无形的压力。但是有孩子的家庭比没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率稍微低一些。
错误观点3: 一段婚姻能否长久的关键是运气和浪漫情调。
事实:比运气和浪漫更重要的,是责任心和相敬如宾。几十年恩爱如一日的夫妇把他们的婚姻形容为一件付出巨大劳动才创造出的作品。最幸福的爱侣也是一对彼此分享生命中感动和兴趣爱好的朋友。
错误观点4: 学历越高的女人越难嫁出去。
事实:最新婚姻调查表明,如今,拥有大学学历的女性比没有大学学历的女性更容易找到爱情,不论她们是否年纪偏大或有过一次婚姻经历。这与过去相比是一个重大变化。
错误观点5:未结婚就长期同居能使两人更好地了解对方、适应对方,将来能够比婚前未同居过的情侣拥有更和谐美好的婚姻关系。
事实:大量调查结果证实,婚前同居者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分手的概率更高。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既然那么轻易就把自己交给对方住在一起,婚后一旦出现矛盾也会轻易提出分手。专家指出,婚前同居的夫妻遇到困难时缺乏解决问题的锐气。
错误观点6:现在的人不能像过去的人那样期望一生一世相守一段婚姻了,因为现在的人寿命长多了。
事实:现代人寿命的延长是由于婴儿死亡率的急剧下降。虽然我们比祖父祖母辈寿命相对长一些,可我们的结婚年龄也比他们晚了不少。一段不分手的婚姻的长度,几乎和50年前人们婚姻的长度是相当的。而实际上,现代的很多夫妻远未达到金婚银婚纪念日就分手了,还有很多没有熬过七年之痒。
错误观点7:结婚的女人比单身的女人面临更大的遭遇家庭暴力的风险。
事实:仍然用事实说话。足够的调查结果证明,同居时,女人更容易遭受她们男友的暴力,这个百分比要比已婚家庭中的女人高得多。结婚后,男人更多地投入到家庭和社会中,社会准则无形中纠正了他们的行为。
错误观点8 :已婚夫妇对性生活的满意度下降。
事实:婚姻调查的结果显示,结婚后男人和女人对性生活的满意度比未婚男女高,精神上和生理上都能得到满足。
错误观点9 :同居与结婚相比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没有那一纸证书而已。
事实:同居不具有婚姻给身心带来的益处,同居的伴侣缺乏已婚夫妻之间的忠诚,他们更重视自己。
错误观点10: 离婚率这么高,既然不快乐的人都已经离婚了,那么仍维持婚姻关系的就都是快乐的人了。
事实:现在的婚姻满意度比过去二三十年有所下降,因为现代人的工作压力很大,而且夫妻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太少了。
来自
8.佛告诉你 为什么你婚姻不顺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很善良,也没有做坏事,但命运总是不顺,所以他会觉得很无辜。 许多时候,人的念头,尤其是知见,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比如说…… 有的人会贫穷。贫穷是什么原因,许多人都会说:是前辈子没有布施啊。这个回答,不够原因。
贫穷的因,正确的来说,是念头不对。有的人会看不起金钱,看不起有钱人,仇富,这样子他就贫穷了——因为如果不尊重钱,就永远贫穷。 有这个念头,要好好改。要尊重有钱人,那是人家的福报,要尊重他们的福报。因为慢慢就会有钱。
那要会读书,首先要尊重知识,尊重老师,尊重读书人。也不要说,考上北大清华有什么了不起啊。不要有这个念头,这个就是不尊重知识,以后就得不到知识。 那婚姻也一样,千万不要说,天下男人女人都是不好的,结婚是很苦的。然后相亲了一个又一个,常常看不起对方,这样子以后婚姻就很难顺利。大家要去尊重家庭,尊重婚姻,尊重感情,尊重儿女,尊重对方,这样子婚姻就会顺利。
人心中要是傲慢,偏见,这个也是障碍。自己没钱,还看不起有钱人,骂人家是暴发户。这个就是大傲慢。自己没有文化,看不起读书人,也是大傲慢。遇不到好的人,就说天下没有好人,这个也是大傲慢。这个傲慢,是对命运最大的挫折。
我们念《地藏经》时,看到五戒十善,感觉自己一条都没有犯过,觉得自己是个“善男子善女人”了,但要明白,《地藏经》有深层的含义。好比说,要是犯了傲慢心,《药师经》讲到,这个傲慢,下辈子就是作牛马驼驴。你看,傲慢心、悭贪、嫉妒心,下辈子就是做畜生了。所以,有些修《地藏经》的,我都会建议,去读一读《药师经》。
《地藏经》讲的许多都是事相的,那《药师经》讲到,更多讲到了众生的习气。习气没有改的话,事相上没有犯,但一定堕落地狱。 好比说,如果吃素了,持戒也持得很好(这就是事相上修持很好),但总是看不起吃荤的、毁戒的人,这个就是傲慢习气。有这个傲慢,也会落入三恶道。
佛法讲的,要尊重一切众生,尤其是比我们,不管是世间的成就,比如当官的,有钱的,名气大的,还是出世间的成就,包括出家修道的。我们都要赞叹他,恭敬他,千万不要去轻视他,看别人哪里有不对,就全盘否定他。不要动不动说夫妻是冤家,儿女是债主,也不要说金钱是毒蛇,人心是险恶。要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一面,善良的一面。 人要是能找好处的话,就活在天堂之中,内心光明的气场就多。一心找茬的话,就活在地狱之中。
望采纳谢谢
9.有哪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
归纳如下: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10.
1、关于该不该离的问题凡是所有前来咨询我离婚的人,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尽量不要离婚。
离婚是一个严肃的问题。虽然我不认为它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作为律师,当我面对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总会这样奉劝——因为未来未知。 同样,当往昔的情义已经变成了恨仇,甚至变成了一种随时对自己或者家人的一种可怕的危险时,我总会给予一个正义的回答。
但还会告诉你,一切由你自己决定,在离与不离的选择方面律师帮不了你! 2、协议离婚及条件如果双方已经都有分手的共同意向,双方对离婚没有过多异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因为这样既高效又经济。 但事实上,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把握,协议离婚后又牵扯出其他问题,重新诉讼的今年随之增加。
较之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会更经济和便捷,但也有它很多的不足之处: A、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1。1认识问题:部分人误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就意味着协议的内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而事实上,必须是双方持离婚协议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1。
2 违反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无效; 条款的约定很重要,并非白字黑字写清楚了就一定稳妥。有些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内容无效,譬如:约定不得再婚,不得再育,限定再育后孩子的继承权问题等。
1。3 离婚协议经民政部门备案,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注意的是:它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B、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2。1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亦不存在反悔之问题。
(但它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作证据使用。) 2。
2 办理离婚登记后,何种情况下可以反悔: 2。 2。
1 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采取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另一方可以诉请重新分割财产; 2。2。
2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未分割的婚内财产,或发现有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到的婚内财产,可诉请对新发现的这部分婚内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注意: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3、诉讼离婚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3。1、诉讼离婚的准备准备诉讼之前,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方,需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及数额、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等相关证据,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
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庭审技能来完成?充分预测双方争执的焦点是什么?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帮助? 3。 2、诉讼离婚,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判离? 法律条文的规定很明确,但很多情况下你也无法取得证据证明,况且它还涉及到一个司法人员认识问题。
我就自己办理离婚案件的中最常见的问题有: 3。2。
1 分居满两年,是否自动离婚? 离婚,从来不存在自动一说,必须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去民政局办理,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3。
2。2 结婚摆酒,没领证,并有了小孩子,怎么离婚? 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没领结婚证的,不属于事实婚姻。
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作出约定,或者经法院判决。 3。
3、什么样的情况一定判离? 除了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形以外,其他的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4、关于离婚赔偿问题。
男、女单(双)方都有权利要求离婚(包括诉讼离婚),谁先提出离婚,并不代表就需要赔偿对方。涉及到赔偿的只有几种情形: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实践中,很多女性或部分男性,在对方要求离婚的时候,会认为自己是付出比较多的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名目有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这都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但如果对方自愿,可以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5、房子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关键问题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之规定,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存在转化,但如果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的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原则上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