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常识

2022-11-25 综合 86阅读 投稿:半兽人

1.新婚姻法中的实事婚姻怎么离婚知识专题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要求离婚应当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关于离婚的常识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上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很显然 你坚持不离婚的话 你们是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那么女方执意离婚 就会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法院会先进行调解 调查证实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不适宜继续维持的才会判决离婚而离婚的条件包括一方有过错(如 重婚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赌博吸毒等),还有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所以 你如果不想离婚的话 就要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 将你的想法告诉法官 我想照你说的原因来说是很难证明你们夫妻感情不和的 被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很小……作为男人就要大度一些 多迁就一下妻子 多从自己身上找一下原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女方会执意离婚的……婚姻是两个人的事 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错 在说对方不足的时候最好先看清自己的缺点。

祝你好运……。

3.离婚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通过 2001年4月28日九届人大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同日公布施行)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复婚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付出义务补偿权】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义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 2001年12月25日公布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4.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

婚姻法规定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他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只要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裁判离婚.

证明有以下几种情况,调解无效法院也会裁判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目前阶段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

5.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本条规定:男方打女方属于实施家庭暴力,符合以上情形,依法应准予离婚。

6.离婚法律知识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道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专)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属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7.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

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婚姻法离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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