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
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例: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
三是滥用食品标识。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二、什么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产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它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制度建立的原则是事先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它主要包括三项基本内容: 1、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制度:在国内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 2、强制检验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产品经检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3、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制度:检验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上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三、目前必须标注QS标志的食品有哪些? 第一批必须标注QS的食品共5类,分别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 第二批必须标注QS标志的食品共分10类,主要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及速冻米面制品。
第三批必须标注QS的食品共分13类,主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
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
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如何识别食品标签 (一)、普通食品 1、必须标注的内容: 食品标签必须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正确标注各项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及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贮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2、标签内容齐全,标签内容完整、规范和真实。 3、保质期和保存期的区别 保质期是指最佳食用期,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卫生质量和营养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内容和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卫生质量;超过此期限,在一定的时间内食品仍然可以食用的。保存期是指推荐的最终食用期,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的质量可能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
(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1、名称: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的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低钠、低蛋白食品)。
2、特别规定:除了规定一般的项目外,还必须标注该产品在保质期内所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 3、不得标注的内容包括: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延年益寿”、“返老还童”“白发变黑发”“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及名称暗示疗效、保健功能或其他类似作用。
(三)、保健食品标签 1、内容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获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明的内容包括保健功能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贮存方法、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的,则必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及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标签内容。 2、保健功能的宣传:只能在保健食品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宣传或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不得随意夸大保健功能。
3、。
2.关于食品安全的知识
1、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3、禁止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4、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5、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食品安全知识你知多少
老师指导:2020年国考行测常识中食品安全也是重要的知识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与食品健康,在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出现的几率也越来越高,本篇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的考点,做好准备。考点一:为了维护和促进健康,预防慢性病,应养成清淡饮食的习惯,膳食中要少油、少盐、少糖。
建议健康成年人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25-30g,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g,添加糖摄入量不超过50g。考点二:即使是纯粮酿造的白酒,过量饮用同样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增加患高血压、中风等疾病的风险。
考点三: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考点四: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考点五: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考点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考点七: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考点八: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好老师、好课程、好服务。
4.急
中学生食品安全常识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6.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5.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我的回答: 规范食品监管国外做法可借鉴 出台政府规章,规范食品监管,国外的经验可供借鉴。
在法国,除了每种商品都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必需内容外,法国法律还规定,凡是涉及转基因的食品 (不论是种子,还是添加剂),都须在标签上标明。此外,法国规定,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美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透明度,让公众参与监督;二是对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与之相配套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既有类似《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
一旦被查出食品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 在德国,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并被归入风险列表中。
监管部门按照风险的高低确定各企业抽样样品的数量。德国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有义务自行记录所用原料的质量,而进货渠道和销售对象等信息也都必须有记录为证。
在日本,必须定期对所有农药和兽药残留量进行抽检。在食品加工环节,规定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使用其他添加剂。
在食品流通和销售环节,实行严格的食品标注制度,明确制定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的产品标注标准。 纵观各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可以看出,都具有比较完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各部门监管职能清晰,企业自身责任明确,并有多层次立法作为保证。
大漠 不妨学学奥运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是民生领域的头等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现在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在我市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小作坊监管难度大,科技检测手段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等问题”,就说了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民众的期待还相距甚远,那么如何加强食品领域的安全监管呢?笔者认为,北京奥运的食品监管无疑值得借鉴。 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实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和食品安全“零事故”,就是因为其有一个纵横交织的监管体系。
从纵向看:北京市政府设立了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能机构是设在市工商局内的 “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而各区、县乃至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相应机构,就此从市政府到最基层,建成了一套垂直的管理体系。从横向看:各职能机构分段管理,例如农产品由农业部门管理,生产加工由质检部门管理,流通由工商部门管理,餐饮由卫生部门管理,但是整体由“食品安全办”总负责、总协调,这样既保证了各段之间的无缝连接,又防止了责任真空。
显然,只有监管体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食品安全才能从源头上得到保障。 崔立锋 食品质检要先“利其器” 前不久,媒体曾曝光,长沙市某无证作坊在肮脏恶臭、苍蝇飞舞的环境中提炼 “下脚料炼猪油”,颇具黑色幽默的是,质检结果却显示,“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食品”!依据肉眼、按照常识就能判断出存有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问题食品,为何专业机构却检测不出来? 究其根源,食品检测标准太低,覆盖面太窄,技术含量太低。
事实上,我国很多食品卫生标准,还是上个世纪“食品短缺”时代制定的,很多标准没有与时俱进。 而如今,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孔雀石绿……新添加剂层出不穷,但科技检测手段却不能满足需求,使得食品安全检测和执法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民以食为天,当食品检测成了 “检了白检”,保障民众合法权益,让民众吃得放心,岂不就沦为空谈?技术不过硬,容易让一些问题食品成为漏网之鱼。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食品监管,除了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外,也莫忘为质检部门配备武更强大更先进的检测武器。
6.如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染色馒头、镉大米、毒生姜、吊白块腐竹、假冒伪劣药品、毒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刺痛人们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热议和担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饮食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整合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食品及酒类流通监管职能,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问题;市政府首次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政务目标考核内容,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亮剑行动”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但是,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仍较薄弱,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主要问题(一)源头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水质、土壤污染对农产品、渔牧产品以及其它食品源头的影响日益显现,滥用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等现象较为普遍,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问题突出。
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未落实,溯源困难。农民散户自产自销农产品领域处于监管盲区。
(二)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行业总量大、占比高,但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
2014年底,食品行业共有各类主体43076个,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小副食店占37%,“四小”食品卫生状况堪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加隐蔽,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涉及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个环节。
有的通过互联网、快递来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药品。乡村医疗机构和药房管理不尽规范。
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面宽量大,农村宴席的增多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三)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市级没有设置专门的投诉举报机构和食品药品安全评审认证机构。经开区未设置监管分局。
全市314个乡镇(街道)成立食品药品监管站所48个,覆盖率仅为15.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385名,到位154人,空编率达60%。
全市实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426人,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3355个,人均监管企业数125个,渠县、宣汉县达150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不深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失之于软,震慑力不够。
(四)政府投入仍显不足。食品药品机构执法车辆严重缺乏(全市核定食品药品执法车辆编制42辆,实有27辆),编制未随职能增加而增加,原配备执法车辆老旧。
快速检测设施设备缺乏,快速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各县(市、区)经费保障不平衡,仅宣汉、开江县将农村(街道、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全市48个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中,有18个无办公场地、无办公设备、无执法装备没有运行。全市310个乡镇的322台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因无运行经费而无法使用。
(五)法规标准有待完善。有些食品药品法律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未及时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法规早已过时,可操作性差。
我省尚未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四小”食品管理上无法可依。食品标准不统一、不健全,很多食品无标可循。
二、几点建议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更为关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遏制源头污染。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
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二)健全监管体系。
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建立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审认证中心。
成立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
合理设置和适当增加基层监管所,加快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管员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引进专业人才,尽快补充空编人员。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配齐监管、监测人员,提高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二是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推进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快速检验检测体系。
积极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扩大检测覆盖面,增强检测公信力。三是拓展监管载体。
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系统,逐步对学校食堂、酒店。
7.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1.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食品行业存在规模小、加工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卫生保证能力弱等问题,现行的监管模式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整。
※意义:通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管理制度,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是执法力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实现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将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
2.熟悉量化分级管理的核心理念、内容和主要特点。
核心理念: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责任分担”的食品卫生安全理念。
内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企业自律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根本措施之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在现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主要是统一监管标准,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力度,增加执法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率。强调的是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主要特点是: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确定监管重点。对监管项目进行量化,加强关键环节的重点控制。推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及信誉分级制度,并对有关卫生水平情况进行公示。
3.掌握量化分级管理中4个食品安全等级的含义
信誉度分级 食品监督量化评分结果 风险等级 监督类别
A[85,100] 良好 低度 量化监督
B[75, 85] 较好 中度 常规监督
C[60,75] 一般 高度 强化监督
D[0,60] 差 极高 行政处罚或停业整顿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时,得分为总分的 85%以上者,表示食品卫生风险度为低风险,食品卫生信誉度良好,评为A级,进行简化监督,不少于
1次/年;得分为总分的75% 以上者,表示食品卫生风险度为较低风险,食品卫生信誉度较好,评为B级,进行常规监督,不少于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