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马路安全知识
1.儿童需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性横道的,需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带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3.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4.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需有成年人带领。 5.晴天过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挡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6.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
2.交通管理知识
交通管理知识 (一)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1、交通信号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示警。 交通信号有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手势信号。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标志线的车辆可以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指示的方向通行。
(二)道路通行一般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的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机动车驾驶员 1、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的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5、驾驶两轮和三轮摩托车需带头盔。
(四)车辆行驶 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线,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 5、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6、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8、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9、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带安全头盔。 10、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时,应当继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1、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向道路伤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五)时速限制 1、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
3.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1、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
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
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
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2、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
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
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
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3、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
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
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4、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
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
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5、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十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十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
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
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
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
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
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
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
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也给人们带。
4.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
5.高速路行驶必备知识有哪些
走高速必备知识
现在时间对人们来说变得越发重要,而速度恰恰是时间的保证,所以高速公路也越来越成为人们驾车出行的首选道路。但是高速行车本身就存在着很多危险因素,如果驾驶者不能很好地掌握高速公路行车特点及驾驶操作方法,就孕育着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宝典做到“有备无患”。
首先,在上高速公路前一定要对车辆做一番细致地检查工作第一,要检查燃油量。汽车高速行驶,燃料的消耗要比预想的多。以百千米油耗10升的车为例,时速为50千米/小时时行驶100千米耗油10升,而在高速公路以100千米/小时行驶100千米将耗油16升左右。高速行车油耗明显增加,因此,高速行驶时,燃料要准备充分。
第二,要检查轮胎的气压。汽车在行驶中,轮胎将产生压缩及膨胀,即所谓的轮胎变形,特别在轮胎气压较低、车速较高时,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此时轮胎内部异常高温,将产生橡胶层与覆盖层分离,或外胎面橡胶破碎飞散等现象而引起爆胎,发生车辆事故。因此高速行驶前,轮胎的气压要比平时高一些。
第三,要检查制动效果。汽车的制动效果对行车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更要注意制动效果。出发前,应先低速行驶检查制动效果,发现有异常时,一定要进行维修,否则,极有可能引起重大事故。
另外,对机油、冷却液、风扇皮带、转向、传动、灯光、信号等一些部位的检查也不容忽视。
做完检查工作后,我们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这时,我们还要注意以下行车要诀:
第一,正确进入行车道。车辆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路,必须在加速车道提高车速,并打开左转向灯,在不影响行车道上车辆正常行驶时,从加速车道进入行车道,尔后关闭转向灯。
第二,保持安全距离。车辆高速行驶中,同一车道内的后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经验做法是,安全距离约等于车速,当车速为100千米/小时时,安全距离为100米,车速为70千米/小时时,安全距离为70米,若遇雨、雪、雾等不良天气,更需加大行车间隙,同时也要适当降低车速。
第三,谨慎超越车辆。需超车时,首先应注意观察前、后车状态,同时打开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缓慢向左转动方向盘,使车辆平顺地进入超车道,超越被超车辆后,打开右转向灯,待被超车辆全部进入后视镜后,再平滑地操作方向盘,进入右侧行车道,关闭转向灯,严禁在超车过程中急打方向。
第四,正确使用制动。高速公路上行车,使用紧急制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随着车速的提高,轮胎对路面的附着能力下降,制动跑偏、侧滑的几率增大,使汽车的方向难以控制,同时,若后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将发生多车相撞事故。行车中需制动时,首先松开加速踏板,然后小行程、多次轻踩制动踏板,这样点刹的做法,能够使制动灯快速闪亮,有利于引起后车的注意。
有了这些驾车走高速的知识,高速行车事故就会减免不少。
6.交通运输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所学主要课程:物流学、交通运输经济学、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学、物流技术、物流中心规划与设计、供应链管理、运输组织学、交通运输经济学、交通运输商务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营销学、车辆学、运筹学、管理学、发动机原理、交通运输工程、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交通运输安全学、交通运输法学等;
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运输组织、运输企业物流经营管理、物流技术与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最优化方法与系统分析、汽车贸易、汽车金融、计算机应用、机械设计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化公路运输、物流企业经营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评估与管理、物流场站、枢纽技术组织管理、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保养及美容等基本技能。
从事主要工作:毕业生能从事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物流行业管理,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与设计,运输和物流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物流机械、运输设备、自动仓储系统研究、开发与修造,运输技术经济管理咨询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工作,也能从事汽车、摩托车、机械行业的生产、运用、营销、保险、金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