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安全知识
1.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均向中间车道变更时发生的事故:左侧车道的机动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右侧车道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2.后车与同向行驶的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前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3.前车倒车与后车发生事故:前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后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4.在车道减少的路段,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引发的事故:未依次交替通行的一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5从路外驶入道路的机动车与路内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从路外驶入道路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路内行驶的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2. 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3. 交通小常识有哪些
1、夜间行车忌疲劳,多变远近灯光调,累时停车需休息,切勿强撑夜操劳
夜间行车特别是午夜以后行车最容易疲劳瞌睡,另外夜间行车由于不能见到道路两旁的景观,对驾驶员兴奋性刺激小,因此最易产生驾驶疲劳。可以用经常改变远近灯光的办法,一方面提高其他车辆的注意,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视觉疲劳。太疲劳时应停车休息,不要强行赶夜路。
2、横穿道路要小心,看完左边看右边,不要猛冲或迂回,确保安全稳步行
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做到走人行横道线,“绿灯行,红灯停”;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未看清路面情况,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儿童行路要引导,衣帽鲜艳不可少,警醒司机多注意,行车安全事故少
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小学生上下学时,不可多人横排行走,不要互相推搡打闹,应该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应看清指示信号,不可不看信号灯而猛跑;走路时不要埋头看书或玩玩具,以免发生意外;家长们还应注意孩子的穿着打扮,给孩子穿戴黄色或红色的帽子、衣裤、书包等,提醒司机的注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乘车系好安全带,头手不要伸窗外,公车没有座位时,握紧扶手侧向站
乘车时要自觉扎好安全带,切记不要把头、手等部位伸到车窗外面;乘坐公共汽车时,如果没有坐位,可双手握紧扶手,侧向站立,双脚自然分开。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
5、外出乘车要守序,先下后上莫拥挤,违禁物品勿上车,公共安全要当先
等乘公交车辆,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不要携带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辆,防止发生意外危害公共安全。
6、雨雪路面走直线,少动车把低速行,为防路上出意外,雨衣帽勿挡视线
在冰雪路面行驶时,要尽量走直线,少晃把,拐弯时应拐大弯,低速行驶,也可以适当给自行车放些气,以增加对路面的摩擦力,保证安全;在湿滑路面上,要在缓行的基础上随时观察前方情况,尽早作好停车的准备,防止突然拐弯摔跤;在雪、雨未停时,一定要注意穿戴的雨衣、帽对视线的遮挡,避免因此发生意外。
7、市区骑车勿带人,儿童坐车须小心,如遇通过路口处,必须下车来推行
市区道路上严禁骑自行车带成人,学龄前儿童乘坐自行车要加装坐垫,遇到路口或繁华拥挤的路段,要下车推行,确保安全。
8、自行车辆要注意,安全行驶条款多,骑车不能玩杂技,横穿4道要下车
骑车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牌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 上路;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 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骑车不做各类危险动作;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路遇巷口、拐角要仔细观察,按铃示意。
9、酒后驾车最危险,反应迟缓还大胆,心存侥幸难避事,后悔莫急恨太晚
饮酒使驾驶员冲动,从而导致车速过快;饮酒后的驾驶员反映还变得迟钝,遇到突发情况难以采取有效地避险措施,留下极大地事故隐患。
10、高速公路车九忌,遵章驾行不放松,确保安全第一位,平安出行是初衷
高速公路行驶十忌:一忌违反最高限速,超高速行车;二忌违反最低车速限制低速行车;三忌前后车相距距离过近;四忌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出故障或其他原因须停车时,不按规定驶入停车、维修区域,随意靠边停放;五忌车辆带故障在高速路上行驶;六忌通过匝道时直接出入;七忌高速公路上车辆违规装载行驶;八忌雾雪等恶劣天气下在高速路上行驶;九忌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时油箱燃料过少。
4. 安全行车常识
安全行车关键在于守规矩,现在大部分司机只知道红绿灯与右转,根本不知道其他的规矩,所以存在很多交通隐患,早晚都可能出现事故。
不如上采访普及大家都不知道而又最基础的交规,关键是最实用的,而这些又是让很多司机都忽略的东西。我列举一些:
停车方面:车要行好,必先停好。
实线停车位与虚线停车位的区别。
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哪怕是司机不下车,也要停车入位,方便了他人,也安全了自己。
车停好后,要下车确认是否影响其他车辆进出旁边的车位或通行。
行车方面:
虚线与实线的区别
提醒大家弯道、地道、桥梁和路口附近的分道线,替别是大部分多车道无隔离带的路中分道线是实线,任何时候不允许跨越实线。很多人在通过弯道、桥梁跨越实线超车,非常危险!在地道跨越实线甚至中线最无耻,会造成双向车辆顶死,堵塞地道!而在路口实线部分临时强行换道非常容易出现刮蹭、追尾的事故
优先通过问题:
不论是否路口,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有优先通过的权利。
主路与附路相交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主路有优先通过的权利,附路必须让行。
两条同级路相交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左侧必须让行。
路口为环岛时,环岛内行驶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环岛外车辆必须让行。
红灯时右转的车辆应该让行绿灯直行的车辆。
丁字路口,在没有路口一方行驶的车辆,直行时可以不等待红灯,但要让行绿灯左转车辆。
道路出现障碍时,无障碍一方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有障碍方必须让行。
行人、非机动车交规普及:
行人、非机动车逆行、闯灯,不按车道通行的想象极其严重。
我想只要做好了这两方面的交规知识普及,事故率能下降很多。
5. 行车的安全知识
摘自:驾驶员之友
当行人在横过马路时,都知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过街地道)比较安全。假如马路上没有人行横道时,人们又要如何行走会更安全些呢?对于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行人在横过车行道时,应做到:不准斜穿或猛跑,要直行通过,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以及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马路。因为斜行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增加人、车混行时间,人、车冲突危险增加;猛跑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且猛跑者也会由于惯性运动作用,在该停下来的时间而停不下来,容易与来往车辆发生碰撞。其次是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是人让车,否则不幸发生事故时,行人首先应负有不避让来往车辆的法律责任。再次,因为车辆在不同速度下有不同制动距离,行人若在车辆临近时(也就是在车辆制动距离内)突然横过马路,事故往往是无法避免的,这在法学上叫做“不可抗拒的原因”,行人将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此时,行人被撞了也是白撞。
在道路上划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一般都是交通主干道。不管有人行横道或没有人行横道,自行车和三轮车通过时,都必须下车推行。如骑车通过,则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织冲突、合流冲突、分流冲突等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不利于互相发现和采取措施。骑非机动车的人在横过机动车道时提前采取下车推行的措施,主要是避免险情的发生。因为下车推行,在车速上自然减弱,有时间左顾右盼,注意避让来往车辆;骑车人还可以根据来车远近,自如地决定是行是停,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安全。
有时候开车出门想买点东西,但一时之间找不到停车场,很多驾驶员就把车子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车,并离开车辆花三、五分钟去购物。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道路是供人、车通行的,不是停车场。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段,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临时”是不作具体长短数量规定,只要驾驶员不离开车辆,即为临时停车。但当维护交通秩序人员或驾驶员本人认为妨碍交通时,必须迅速驶离,以免妨碍他人的通行。如驾驶员已离开车辆,执勤民警则有权对此车辆的驾驶员作“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处罚。
机动车遇有高于或低于最高时速规定的限速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就按限速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的时速行驶。交通法规上写的限定时速,是在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持交通安全的原则前提下,准许行驶的最高时速。人们驾驶车辆时可以低于限定时速,但不准超过限定时速。这样的规定是从交通安全和畅通两个方面考虑。超速行驶,使驾驶员视力下降,判断情况不佳,会延长了车辆制动距离,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也会加大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有高于或低于时速规定的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的道路,是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路段的交通环境、交通量、交通流的实际状况,在确保安全与畅通的前提下所作的规定。所以驾驶员应按所示时速行驶,不能按车型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一般较快。实际上,由于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原因,车流的速度并不是保持不变的。要想在高速公路上自如地安全行驶,则必须对高速公路的车流速度变化做出正确判断,在保持一定的速度行车之余,还必须在前后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一般正常的情况下,时速多少,则间距需有多少米。如车辆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应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若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并增加行车间距。这样,驾驶员才可以从容地利用加速踏板控制车速,当前车遇有紧急情况急速制动时,后车才有足够的安全制动刹车距离,以避免发生后车碰撞前车的事故。
若机动车之间不幸发生事故,驾驶员则应尽快报警,抢救伤员,并维持事故现场,等待警方到场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方双方均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私下协议不成再向公安机关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当负同等责任。因为那时已经时过境迁,没有现场和物证,难以验证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缺少做出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所以只能按照规定,借助“推定”的方法定责(推定”的前提是无法认定)。另一方面,当事人双方为机动车,基本处于同等强度,所以推定各负同等责任。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物证、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可确认是真实的,仍然须依法定责,不适用“推定”方法。如遇上述情况,则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推定为同等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则推定机动车方为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方为次要责任。
6. 交通安全常识有哪些
交通安全常识如下: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马路上和机动车道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上放学时,三人以上,要结队通行。
9、学龄儿童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10、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下车推车而行,禁止闯红灯。
11、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横过马路时,要下车左右辽望,在确认安全下,推车而过。
12、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辽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13、骑车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行车或者行车时手中持物。
14、不得扶身并行,拉横排骑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15、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二人以上骑的自行车,不准载人。
扩展资料:
乘车的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汽车,排队上车时先下后上,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没有座位时要扶好扶手,不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在车厢里乱跑。
2、乘坐出租车,不能冲到马路当中去拦车,下车时要注意后面的车辆和行人,并从右边下车,下车前要带好自己的东西,如果下车要穿过马路,要走从出租车后面通过。
3、乘坐私家车,不要打扰驾驶员开车,不要去开车门,不坐副驾驶位置,要在后排乘坐儿童安全座椅,不乱动车内方向盘、排档杆。
信号灯注意事项: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过。
2、黄灯亮时,准许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进入人行道的行人通过。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过。
4、当有箭头指示灯时,车辆按箭头所指示驾驶。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交通安全 (交通术语)
7. 交通安全知识
一、临危逃生的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①“119”火警电话。②“110”报警电话。
③“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④“120”急救电话。
打电话不要慌张、语无伦次,必须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 二、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三、火灾中的逃生与自救 火灾中如何自救与逃生是师生学习消防知识的一个重点,尤其是在房间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房间,回忆房子和房间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房间,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房门口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房门口冲出;如果房门口火势太猛,要从窗口逃生,并保证双脚落地,不出现意外。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四、游泳安全 1、基本要求: 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下水前不做准备活动不游泳。 2、发生事故要求: 出现事故,要立即呼救,儿童少年不冒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五、饮食卫生 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野生蘑菇、不明野菜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六、安全用电 不靠近有电线断落地周围20米内,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电器;不用尖锐物品扎、刺电线;不在雷鸣电闪时使用电器;不用金属体去试探插座、灯口的内部,更不能用指头戳插座孔、灯口;不用湿手接触开关、插座。 七、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八、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九、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
8. 交通安全常识 百度知道
1. 指挥灯信号: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过,但拐变的车辆要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 人通过;
(2) 黄灯亮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通停车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 人可以继续通行,但要服从警察的手势,确保安全;
(3)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 人行横道信号灯:
(1)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穿越马路,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遵守信号的规定。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2) 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天桥或地道;
(3)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渐、猛跑;
(4) 不准跨越、倚坐路边护栏;
(5)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交通规则:
(1) 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先下后上;
(2) 不准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粗汽车;
(3)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
(4) 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站立、手伸出车外和跳车,手应抓牢车上固定的物体或安全带。
5.乘水上交通工具和火车时,应遵守船舶和火车的交通安全规定。
9. 交通安全小知识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
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
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
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
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
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
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 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
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
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5、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
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旅游,除了步行 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电)车,路程更远的,要乘火车、乘船。
所以,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 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 、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