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1、车顶放自行车有不少喜欢自驾或者是野外游玩的车主喜欢在汽车顶上放一台自行车,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非常方便,但是车主知不知道,现在交规规定车顶行李架载货的长度,从车顶算起就不能超过0.5米,所以如果车主将自行车立着放在车顶上就会被罚款。
2、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个交规常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绿灯都能通行的,就如前方交叉路口堵车时,就得依次停在后面等候通过,并不是看到绿灯就通行。不然也是要被罚款扣分的。
3、停车的距离有些车主反映说,搞不清楚为什么在街边停车时被罚款了,觉得也没有违章,搞得莫名奇妙。现在国家为了整治街边各道路停车不规范的现象,对车身右侧至街道边缘超过30厘米的车就会做出违规停车的处罚,所以我们停车的时候需要注意这点。
4、虚线可以压线,就是可以过去,边上有倒三角“让”字,所以是减速让行路口,单根白色实线是停止线,俩根白色实线是停车让行线,俩根白色虚线是减速让行线。5、让特种车辆先行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灯闪亮、警报呼叫的车辆,这些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车抢险车等特各车辆。
特种车辆担负着特殊紧急任务。交通法规规定;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抢险车先行。
扩展资料: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规则: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在马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
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
这些标志对于安全车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警告标志“它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段、减速慢行的标志。
禁令标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指示标志:它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指路标志:它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辅助标志:它是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起辅助说明的标志。
我们应该熟悉并爱护这些标志,不能任意损坏或在上面乱涂乱画,并且自觉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安全。
2.交通安全小知识
一、步行安全知识资料。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二、乘车安全知识资料。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知识拓展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3.交通规则知识大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4.小学生交通规则知识有什么
小学生交通规则知识: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骑自行车安全知识: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
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
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
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开车的基本交通规则是什么
1、交通优先权: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2、右转弯车辆分两种情况: ① 如果在不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右转弯可以通行,但是一定要减速,也就是说,行人道上已经没有人了,尽管如此也必须减速通过。
②右转弯 在遇到行人和直行或者右转车辆时候要无条件让行,什么叫做无条件,就是说即使让直行车辆减速和行人驻足了都绝对不可以。
3、右转弯车辆在遇到前面车辆等待直行信号灯时候,或者前方车辆也想右转,但是遇到了右转弯亮红灯,要耐心停车等待,所以严重鄙视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还按笛催促前面车辆走的。
4、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没有右转弯灯的时候,这种是有些重要交通十字路口,采取了安装右转灯,这个时候右转弯车辆也要依照灯的指示,如果亮红灯不得通行。
5、右转弯车辆如果亮灯了,在转弯时还是遇到了行人,这个时候依然要减速让行。
6、右转弯车辆遇到前面车辆等待信号灯,不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转弯。
7、出了与右转弯车辆的有关的事故,右转弯要负很大责任了, 也是两种情况:①行人道此时是绿灯可以通行出事故,右转车辆负全责;
②行人闯红灯,出事故,右转弯和行人责任各半。
8、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不可以在慢车道通行。
公安部于2012年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了加强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2013年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6.求交通安全知识,简短一点
原发布者:526454467
简单交通安全知识资料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2、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证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3、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扒车、不抛物击车;4、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5、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6、遇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7、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一、行走须知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二、乘车须知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三、骑车须知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4
7.道路安全交通法知识
1、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
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
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
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2、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
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
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
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3、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
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
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4、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
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
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5、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十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十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
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
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
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
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
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
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
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
8.交通规则知识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应当遵守铁路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铁路道口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
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9.常用的交通规则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
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禁严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四)文明行路常识 行路五要: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和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道内通过; 3、通过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4、学龄前儿童上马路要有成年人带领; 5、高龄老人上街要有人搀扶陪同。 行路五不要: 1、不要图方便,走“捷径”,乱穿马路; 2、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3、不要钻越、跨越、倚坐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 4、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5、不要进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
(五)文明骑车常识 骑车十要: 1、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有效; 2、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3、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行车执照; 4、要依次行驶,不抢道,不占道; 5、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车; 6、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戴耳机、耳塞,不听录音、广播; 7、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 8、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9、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10、在遇到红灯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骑车十不准: 1、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2、不准双手离把、攀附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3、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4、不准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骑车; 5、不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骑车; 6、不准醉酒骑行、扶肩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突然猛拐;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8、不准擅自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 9、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10、不准未满十二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