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的常识

2022-09-13 综合 86阅读 投稿:純爺們

1. 七大被误解的医学常识

你知道吗,我们每天从电视、报纸里了解到的“科学常识”有很多都是错误的,而且这些错误一错就是几十年。

近期出版的《英国医学杂志》,刊登了由美国雷根斯特赖夫研究院助理教授阿伦?卡罗尔和印第安纳大学医学院研究人员雷切尔?维雷曼撰写的一份报告,为公众澄清了在日常生活中七大被误解的医学常识。 误区一:每天至少喝八杯水 “日饮八杯水”的说法在一直很流行,而且被公众普遍接受。

这种观点最早可追溯到1945年,当时某研究机构发布的一项报告指出:每一个成年人适当的日饮水量约为2.5升,具体的标准以食物摄入量计算(通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男性的每天卡路里的摄入量约为2500卡),即每卡路里对应1毫升水,其中食物中的含水量也应计算在内。不知何故,人们在传播这个观点时,却把后半部分给省略掉了,因此“日饮8杯水”就变成了生活常识。

另一个产生这个错误结论的原因,可能是美国著名营养学家弗雷德里克?斯特尔,他曾经在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情况下,鼓励“人们每天至少要喝6到8杯水,其中可以是咖啡、牛奶、茶、汽水甚至是啤酒等”。事实上,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显示,每日饮水的摄入量基本能在正常饮食中达到平衡。

过多饮水只能给身体造成负担,还能引发水中毒,甚至造成死亡。 误区二:只有10%的大脑被利用 这个“人类的大脑只有10%被开发出来”的说法,恐怕已经延续了一个多世纪,被广泛引用于人脑潜能开发的种种理论中。

尽管今天脑科学发展日新月异,可是这个观点依旧根深蒂固。在大量的文献记载中,只有加拿大脑科学家巴里?贝叶斯坦,曾经提供过一个关于大脑器官使用率的详细数据,但这个数据样本也不能为 “10%”的说法提供支持证据。

另一个“10%”则被传源自爱因斯坦,但是至今也没有发现一纸文书能证明爱因斯坦真正说过或者写过这个观点。 事实上,根据对大脑的研究显示,人类对大脑的使用率远远高于10%。

比如在对大脑受损病人的观测发现:任何位置的大脑受损都会对大脑产生显著的、持久的,神经性、植物性、行为性的影响。而大量的大脑扫描数据显示,大脑中没有任何区域是完全“静止”的。

大脑中的许多功能都是高度“区域自制”的,不同的人体行为会激活大脑的不同区域。此外,探针检测的脑研究已经证明并没有90%的所谓“未被开发”区域,即使在分子层面的研究上也发现,没有任何脑神经细胞是完全“不工作”的。

误区三:人死后头发和指甲会继续生长 这个观点恐怕来自人们的想象力,很可能是来自某些文学作品。记得在小说《西线无战事》中,作者雷马克就曾经描述过死去的朋友被埋葬后,指甲在墓穴里疯长成螺旋般卷起的情景。

用美国人类学家威廉姆?马普的话说:“这纯粹是无稽之谈,绝对没有发生过。”不过这种说法的产生基于一种生物现象。

就像马普和众多皮肤学家所解释的:死亡会造成皮肤脱水,干燥会让皮肤收缩,并造成头发和指甲变长的错觉。因为人们判断头发和指甲长度是按照人体为参照的,当人体脱水时其体积会变小。

而参照物缩小后,头发和指甲在视觉上自然会产生变长的错觉。事实上,头发和指甲的生长受到生命体内荷尔蒙等其他激素的控制,人死后,体内不可能维持适合头发和指甲生长的激素水平。

误区四:毛发越刮长得越黑越粗 这又是一个普遍共识。事实上,科学家早已证实了这是一条讹传。

早在1928年,一项医学实验就证明了剃须前后毛发生长的速度和粗细并没有受到影响。无论是剃须、剪发还是其他除去体毛的行为,剔除的都是一部分已经死亡的毛发,只有在皮肤下面的毛囊才是有活性的部分。

我们之所以总有“新长出来的头发和胡子又黑又硬”的错觉,同样是种错觉。那些新长出来的毛发因为没有长发发尾较细的部分的作对比,所以看上去好像变粗了。

误区五:在昏暗灯光下看书有损视力 这个误解可能和生活体验有关――当人们在昏暗环境下看书时,因为眼部持续紧张很容易感到疲劳,而且昏暗环境必须让眼睛加倍聚焦,加上眨眼次数减少后,容易造成眼睛的干涩,尤其是还有可能形成斜视。但是尽管如此,这些症状并不持久,短暂休息就可恢复,因此它们还不能对眼睛的视力造成影响。

在通过对大量患者的研究后,眼科专家已经证实,在昏暗灯光下阅读,会产生显著的眼疲劳特征,但这种特征是短暂的,不会对视力功能有持久影响。甚至在对若干眼症患者的观测中也发现,昏暗阅读只会造成短暂的眼部紧张状况,停止阅读后,症状会马上消失。

其实,不难想象,早在电灯发明以前,人类一直是在烛光、煤油灯等昏暗的照明设备下阅读的,当时并没有产生大量近视眼人群。今天,近视眼人数的增加恐怕还是与人们阅读时间的长短和频繁程度有关。

误区六:吃火鸡令人昏昏欲睡 火鸡含有色氨酸,而色氨酸在科学上被认为是容易引起困倦和疲惫的物质,色氨酸也因此在医学上被用作助眠药物。所以吃火鸡令人犯困的结论由此而来。

事实上,火鸡中的色氨酸含量并不比其他食物显著。火鸡、碎牛肉中色氨酸的含量十分接近(每115克中含有350毫克),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中,比如鸡肉、奶酪等的色氨酸含量比。

2. 运用所文化知识,分析西方人误解形成的原因

就这题目还文化,问题的对象都没有,怎么误解?俺就给你讲一个误解的故事吧.二百年前的哥白尼都知道吧?他老人家就是误解死的.这家伙很聪明,他自己通过哥伦布周游世界,还有其他一些妙文趣事,整理了一部书,并发表出版.这部书其中有一个内容,引起了教会的忌讳.教会在欧洲是第一势力,没有哪个国家敢跟教会叫版.因为欧洲都是宗教国家,所谓法国大革命、推翻法国皇上,就是教会的杰作.哥白尼在书中写道:哥伦布周游世界,寻找主创造世界的奇迹,想亲眼见证这个方块世界的边沿,并体验走在世界棱角的感受.然而,当哥伦布以为来到了边沿或角落时,发现是一个大陆,他横穿了整个大陆,又跨越了一片海洋,最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哥伦布非常沮丧,因为他没有见到这个世界的边缘和棱角.哥白尼在书中写道:我以为,哥伦布没有见到世界的边缘很正常,从另一个方面看,他证实了这个世界是圆形的,而不是像教义中所说世界是方块的.这个内容被教会看到后,大发雷霆,这个世界是主所创造出来的方块世界,他却说是圆的,让主怎样面对它的子民?!快去,把他抓回来!于是,哥白尼被教会下了大狱.随后,教会宣读了哥白尼亵渎主上的罪行,以最残忍的火刑柱处死.其实,这个误解来自东方大陆的中国.很显然,在中国直到今天,民间还在流传的一个古老的、对世界的描述,天方地格.据老年人讲,这个说法很悠久了,最少也有上万年.我们可以试想一下,我们今天所使用的公元日历,是教会引伸了黄历的时间概念创立的.公元元年就是主降生的一年,而西方教会创立于六百年以前,现在是两千一十四年.那么,教会在编写日历时就把主的降生提前了一千多年.也就是说,中国的故事,在六百多年以前就已经传入了欧洲.而天方地格说,实际上是以古汉语的方式,对“天有四方,地有经纬”形容.天方,是说四个方向,人们把方向的方,引伸为物体的形态.而格,是古人在地球上设置的经纬线.方向加上经纬线,还有星际图,就是这个世界最早的定位系统.你说,哥白尼死的冤不冤?如果在今天就不用死了,美国鬼子会编出第二个故事,最新科技,以四维空间定位系统,把地球拍成了圆形?!如果说,哥白尼的故事,是第一个误解,那么对灵魂称重,就是第二个故事了.因此,所谓西方误解就是诡辩!或者是谎言。

3. 中国人最容易误解的文学常识有哪些

/f?kz=13376063中国作家作品 (一)春秋时代 l·《诗经》本只称《诗》后又以“诗三百”为代称。

著名篇目《关睢》、《氓》、《伐檀》、《硕鼠》、《七月》。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

收录了从周初到春秋时期的诗歌305篇,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开创我国文学现实主义传统,列为“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之一。

2·孔子,名丘,字仲尼,又称尼父、圣父,鲁国人,儒家创始人。书为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成。

主要作品为《论语》20篇,各取篇中开头二字为篇名,如《学而》、《为政》等。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代表了孔子的基本思想。

诸子哲理散文,语录体,列为“四书”(《论语》、《孟子》、《中庸》、《大学》)之一。 3·左丘明,鲁国史官。

主要作品为《左传》,《左传》全称为《春秋左氏传》,又名《左氏春秋》。“传”为解释经书的文字。

《曹刿论战》、《崤之战》、《烛之武退秦师》等选自此书。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历史散文。

记载春秋时期史实,富有文学性。 (二)战国时代 4·孟子,名轲,宇子舆,战国时儒家代表人物,世称“亚圣”。

书由其弟子编辑。主要作品为《孟子》共7篇,各取篇中开头几字为篇名,如《梁惠王》、《公孙丑》、《告子》等。

记载了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诸子哲理散文,“四书”之一。

孟子长于论辩,善用比喻,对后世议论性散文的发展影响较大。 5·列子,名御寇(圉寇),道家前辈。

主要作品为《列子》,又名《冲虚真经》,是诸子哲理散文。《愚公移山》出于此书。

6·庄子,名周,世称南华真人,道家代表人物。主要作品为《庄子》,又名《南华经》现存33篇。

哲理散文,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对后世文学有很大影响。 7·荀子,名况,尊称为卿。

避汉宣帝刘询讳,改称孙卿。主要作品为《荀子》,其中《劝学篇》、《天论》等最有代表性。

另作《赋篇》对汉赋的兴起有所影响。建立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又兼采法家和其他各家学说的思想体系。

韩非、李斯都是他法治思想的继承者。属诸子哲理散文。

李斯的代表作是论辩文《谏逐客书》。 8·韩非,法家集大成者。

主要作品为《韩非子》,全书55篇《扁鹘见蔡桓公》、《五蠹》、《南郭处士》等都出于此书。哲理散文,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

9·吕不韦,秦相,集合门客编成《吕氏春秋》。《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共160篇。

《察今》、《察传》等出于此书。收入诸子哲理散文,杂家的代表著作。

10·屈原,名平。我国第一个爱国主义、浪漫主义诗人,开创楚辞新诗体,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

主要作品为《离骚》、《九歌》包括(《山鬼》、《国殇》等11篇)《天问》、《九章》包括(《涉江》、《哀郢》、《橘颂》等9篇)。西汉刘向编成《楚辞》一书,以屈作为主。

因具有浓厚的楚国地方色彩,故称“楚辞”,后世因称这种诗体为“楚辞体”、“骚体”。开创了我国诗歌浪漫主义传统《离骚》和《诗经》中的国风并称“风骚”,成为“文学”的代名词。

11·《战国策》,33篇。《荆轲刺秦王》、《邹忌讽齐王纳谏》、《唐雎不辱使命》等都出于此书。

西汉刘向根据史料编定。国别体史书,历史散文,主要记载战国时代谋臣策士游说诸侯或相互论辩时提出的政治见解和斗争策略,以及他们的政治活动。

对后世散文和辞赋的创作有很大影响。 (三)两汉 12·贾谊,又称贾生,贾长沙,贾太傅。

主要作品为《新书》十卷58篇。《过秦论》(上中下三篇)出于此书。

另有《论积贮疏》等奏疏,《吊屈原赋》等赋,《过秦论》等开“史论”之先河。其赋上承楚辞,下启汉赋,影响很大。

13·刘安,封淮南王。主要作品为《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

“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等故事出于此。 14·司马迁·字子长,别称太史公,简称史迁。

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班固并称“班马”。

主要作品为《史记》,又名《太史公书》。全书130篇,包括12本纪、8书、10表、30世家、70列传。

《廉颇蔺相如列传》、《鸿门宴》、《毛遂自荐》、《屈原列传》、《信陵君窃符救赵》等出于此书。历史散文。

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创本纪、世家、列传、表、书五种体例,被誉为“实录、信史”。鲁迅赞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学“双璧”(《史记》、《资治通鉴》)之一,前“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之首。

作者: Komee 2005-4-12 22:33 回复此发言 --------------------------------------------------------------------------------2 [语文盘点区]文学常识大全 15·班固,字孟坚,“班马”之一。主要作品为《汉书》。

《苏武传》出于此。开创断代的纪传体史书体例,前“三史”、“四史”之一。

16·乐府,著名作品有《陌上桑》、《长歌行》、《上邪》、《十五从军征》、《孔雀东南飞》。前四者见宋代(南朝)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后者见南朝徐陵编的《玉台新咏》。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与《木。

4. 生活中有哪些常见误解

你知道吗,我们每天从电视、报纸里了解到的常识有很多都是错误的,而且这些错误一错就是几十年。下面就是日常生活中常常被误解的生活常识。

1、咖啡由豆子制成

虽然人们都认为咖啡由“咖啡豆”制成,但专家表示,“咖啡豆”实际上是咖啡树的种子,而不是一种豆子。

2、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虽然珠穆朗玛峰被官方认定为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但专家认为,从技术层面上来看,情况并不是这样。珠穆朗玛峰峰顶的海拔高度比其它任何山峰都要高,但如果从山底到山顶的距离算起,夏威夷的冒

纳基火山才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而相关书籍之所以把珠穆朗玛峰认作世界上最高的山峰,只是因为它的峰顶是地球上的最高点。

3、人类寿命的一岁相当于狗的七岁

此条对部分狗成立,但并不适用于所有种类的狗,因为具体情况要视狗的体型和品种而定。

4、地球围着太阳转

严格来说,地球、太阳和其它行星都是围着太阳系的质量中心旋转,而不仅仅是太阳。

5、维C可以有效治疗感冒

感冒的人通常会被建议增加维C摄入量,但大多数专家认为,几乎没有证据显示维C有助于治疗感冒。维C可以帮助增强免疫系统,帮助人们抵御流感病毒,而不是治愈感冒。

6、向日葵会随着太阳改变方向

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向日葵开花时,会随着太阳改变方向。向日葵齐刷刷地改变朝向,的确是植物趋光性的结果,但时间实际上是在开花前的蕾状期,而不是开花期。

7、人类的大脑只利用了百分之十

神经学家表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们实际上把大脑的每个部分都利用到了,且大脑的大部分始终处于活跃状态。

8、指甲在死后仍会继续生长

人类死亡之后,机体脱水会导致头皮和指甲边缘的皮肤收缩,给人一种头发和指甲长长了的错觉。而事实上,任何器官都需要能量才能维持其功能,一旦人体死亡,它们就不可能继续生长。

9、要等24小时才能向警方报失踪案

从来没有规定说,你要等24小时之后,才能向警方报告失踪案。在英国,失踪人口的失踪状态和个人信息会在48小时内汇报给其它警局。

10、刮腿毛反而会使它长得更快

许多人相信,刮了腿毛之后,腿毛会更快地长回来,但实际上,刮腿毛并不会改变毛发的密度、颜色或生长速度。刮面部的毛发或体毛只是会让毛发尖端变钝,看上去就像变密了一样。

5. 生活中有哪些常识被误解

很多日常生活中听说的常识竟然是错误的!比如流鼻血时抬高下巴,这只会让鼻血倒流咽喉里,甚至可能引起呕吐和窒息;吃完东西立即刷牙,会使食物中的酸侵蚀珐琅质,这样只会加强食物中的酸性对牙齿的破坏作用。

错误一:流鼻血时要抬高下巴

这种方式唯一的好处就是不会把鼻血流到地板上,但不会止鼻血,反而会让鼻血流进咽喉里,甚至可能引起呕吐和窒息。正确做法是,在流鼻血的鼻孔中塞上一团小棉球,轻压鼻翼,并将头部向前倾,或在脖子上围一条冰毛巾或湿毛巾也能止血。

错误二:刮掉腋毛,就能减少流汗

刮腋毛对于阻止汗液产生没有任何影响,反倒是刮腋毛后,腋窝因为排出的水分无法隐藏而在衣服上留下汗渍。而且,刮腋毛也容易造成毛根脓肿。正确做法是,在汗水分解之前清洗流汗的腋窝即可。

错误三:汗是臭的

汗是没有味道的。不过汗水中含有很多有机物质,这些物质对细菌而言都是有养分的,但细菌分解汗液时,才会产生难闻的排泄物。

错误四:饭后立即刷牙

吃完东西立即刷牙,会使食物中的酸侵蚀珐琅质,这样只会加强食物中的酸性对牙齿的破坏作用。正确做法是,先漱口,过半小时后再刷牙。

错误五:药物对男女效果一样

最新研究表明,药物对男女疗效绝对不一样。例如阿司匹林可以帮男性预防心肌梗塞,但对女性却效果不大。像麻醉剂这类可溶于油脂的药物,女性用的剂量要大于男性。

错误六:每天梳头100下有益健康

过分梳头会刺激头皮上的皮脂腺,尤其是油性发质的人,更该少梳头。如果是干性发质的长发,就比较适合多梳头。不过最好用天然鬃毛制成的梳子,这样更不易伤头皮。

错误七:走路比站着耗费体力

因为,站立时,双腿一直在承受身体的重量,两只脚都不能放松。而走路却是一条腿承受重量时,另一条则在放松。

错误八:血甜的人容易被蚊子叮

蚊子根本闻不到血的味道。但蚊子对热特别敏感,连0.05摄氏度的差别都能分辨出来。因此,当我们呼出二氧化碳和水蒸气时,就会招蚊子了。

错误九:厕所是很不卫生的地方

经常用水清洗的厕所比人们刻板印象中干净多了。家庭细菌研究专家发现,家中大多数细菌都躲在冰箱内壁的排水管内,抹布上的细菌量也比厕所多。

错误十:聪明的人脑袋大

大脑的大小不是决定聪明与否的关键,脑结构才最重要。人脑的功能是由神经网络决定的,而智商低的人是因为这方面的某些功能已经死亡,而与脑子大小无关。

6. 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有哪些

春秋时期的管仲不仅以其思想成为众多学者孜孜不倦研究的对象,而且他的日常言行也成为中国成语宝库中的经典,并世世代代影响着后人。

其中,“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一词别有深意。下面就了解一下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吧。

古人不敢自称“我” 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称的代词,譬如吾、余、予、我,但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真正自称为“我”、“吾”、“余”的,却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开自称“我”、“余”甚至会被大家讥为不懂礼仪。

据考证,至少从晋朝开始,各级官僚已经不习惯于用第一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了,他们热衷于自称“下官”来显示自己的谦卑。唐人虽然旷达,但在相互交往之时依然羞于自称“我”,而是用略显青涩的“小生”来指代自己。

宋朝则再进一步,那时的官僚喜欢自称“卑职”,普通人则更愿意自称“晚生”。 不耻下问向谁问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一遇到问题就去请教别人,开口就是“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只好不耻下问来了”。

明明是不懂,还要搬出来这个词,用错了也不知道。一个人有不懂的问题向别人请教,既然自己的学问比不上别人,又何谈“不耻下问”呢?在交往中,千万注意别犯这种错误。

“淑女”“美女”大不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所以称为君子的好配偶,当然是要符合“君子”的审美标准。

在古代,人们评价女子,讲究“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所以“窈窕淑女”不仅仅指的是貌美,更重要的是心美。

只有内外兼修,达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才能成为君子的好配偶。社会发展了,美女多了,可是淑女少了。

美女变成一种大众资源,淑女倒成了濒危物种,实在可叹! “美轮美奂”房屋好 “美轮美奂”这一成语出于《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轮,盘旋屈曲而上,引申为高大貌;奂,鲜明,盛,多。

美:赞美;郑玄注:“轮,言高大。奂,言众多。”

美轮美奂,形容房屋高大华美,多用于赞美新屋。不能任意扩大范围,运用到非建筑类的事物中去。

“丰碑”自古不是碑 碑本来指的是没有文字的坚石或桩,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于宫庙前以观日影、辨时刻。二是竖于宫庙大门内拴牲口。

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圆孔,施轳辘以绳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和现在工地上上楼板所用的叼板机的工作原理很相似)。

古时往往用大木来引棺入墓,这大木的特定称呼就是“丰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制的,汉代以后才改用石头。

切勿乱抛“橄榄枝” 有关“橄榄枝”的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的第八章。为了摸清洪水泛滥的情况,诺亚放出鸽子去试探。

当时世界上一片汪洋,鸽子无法落地,便又飞回方舟。七天以后,诺亚再次放飞了鸽子。

等到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片橄榄叶,诺亚由此获知地上的洪水已退。后来,人们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

双方交战,一方求和,便可说“伸出橄榄枝” 。 “七月流火”非天热 “七月流火”语出《诗经·国风·豳风》:“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诗中,七月并非公历七月,而是指农历。如果换算为公历,那就是相当于八九月份。

“火”是指大火星,大火星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火星。火星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而大火星则是恒星。

它是天蝎座里最亮的一颗星,中国古代称之为心宿二。它是一颗着名的红巨星,放出火红色的光亮。

“流”指的是西沉,就是向西边落下。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观察到,每年的夏末秋初,这颗红色的巨星就会落向夜空的西边,也就是把这种天象变化当作天气将逐渐转凉的征兆。

所以,“七月流火”不是指七月份的天气热得像流火,而是指天气日渐转凉。 问鼎没有拿第一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等特殊意义。

问鼎”的典故出《左传·宣公三年》,说的是楚庄王率军来到洛阳,在周天子眼皮底下检阅军队。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去慰劳,楚庄王借机询问周鼎的大小轻重,遭到王孙满的斥责。

王孙满说:“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国君无道,鼎大也轻。周王朝定鼎中原,权力天赐。

鼎的轻重不当询问。”楚庄王问鼎,大有欲取周王朝而代之的意思。

“衣冠禽兽”原是褒义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

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

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

“倒”的只能是“楣” 很多人误把“倒楣”作“倒霉”. 倒楣一词约于明末出现,当时科举成为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虽然明朝已有相对完善的。

7. 那些容易被误解的法律常识,你知道多少

父债子偿

法律上,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换句话说,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情况,父债子要还。那就是,父亲负债而亡,留有遗产,子女继承后,这时子女要为父亲还钱,但是仅以遗产范围为限。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免除还款的义务。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这也是一个流传颇广的错误认识。其实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双方同意。

非法同居

这是一个被误解很深的说法。目前,对于未婚男女,即使双方都没有配偶,未婚而同居的还会被习惯性的称为“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第3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由于《婚姻法》及其它法律中,没有规定无配偶男女不能在一起同居生活的规定,而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都是可行的。所以将这种同居行为指责为“非法”,没有法律依据,这种指责本身就是“非法”的。但是,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则又当别论。

法院一定会支持弱势方

这是一种道德与法律的混淆,与道德依靠舆论和信念解决问题相比,法律解决问题是依靠的是实体法规定和程序法规定,相关的诉讼请求一定要有相关法律和证据支持,而证据有特殊规定,必须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证据的形式和效力也都有特殊规定。

杀人偿命

文明社会发展到今天,很多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废除死刑,而根据我们现行《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杀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偿命,而是要考虑杀人的动机、手段、社会影响以及具有属于正当防卫、自首情节等确定是否适用死刑,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

8. 生活中被严重误解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父债子还 这是一个常在耳边听到的话。

可是,这个说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

换句话说,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情况,父债子要还。那就是,父亲负债而亡,留有遗产,子女继承后,这时子女要为父亲还钱,但是仅以遗产范围为限。

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免除还款的义务。 二、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这也是一个流传颇广的错误认识。

其实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双方同意。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的一种情形。

因此,如果真的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但是,绝对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

换句话说,即使分居10年,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离婚的情况下,两人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同时,分居的原因需要是“感情不和的原因”,如果是工作、出国或其他非感情不和的原因导致分居两年的,也不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而且分居状态要处于连续状态。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

因而,在单方面做出分居决定时,应注意做好分居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书信来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当然,如果对方自己承认分居的事实,则可以免于举证。

9. 误解或被误解意义一样嘛

某文化中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误解与被误解的频率标志着一个人的思想。因为误解别人,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在自己;而被别人误解,也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在自己。一般,误解别人有多种情况。

关联误解:说的是东,领会成西;敲的是鼓,以为是锣;画的是月亮,误当做飞碟……由于对关联物的混淆导致领会错误。这是第一种。

缺省误解:别人传递的要素有七个,自己只领悟了五个,要素不全,于是一偏再偏;别人说了三句话,自己只听到了半句,于是断章取义。这是第二种。

错位误解:自己丢了一个元宝,对方手里恰巧也有一个,便判定此元宝是彼元宝;甲家门前被人倒了一桶垃圾,乙恰好提着空桶经过,便断定此垃圾是乙所为。不调查研究,不寻根究底,不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跳高一层想问题。这是第三种。

对称误解:心中有若干个模子,只要眼前事物的前三个要素与自己心中储存的某一个模子吻合,便推知后三个要素也与此模子完全相同。这是第四种。

偏执误解:自己是对的,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就一定是错的,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忘记辩证法,缺乏弹性思维,不能“一分为三”。这是第五种。

归因误解:有人剃光头,便以为要当和尚;有人避开自己打电话,便以为一定是说自己的坏话;有人指出自己的错误,便以为那是泄私愤图报复……虽然存在其他的可能,还是抱定一种错误的归因,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这是第六种。

讹谣误解:听信谣言,不辨讹传,受人挑拨,横生枝节,隔人隔心如隔山。这是第七种。

被别人误解也有多种情况。以上的“误解因式”均可转化出对应的“被误解因式”,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

怒火效应:把对一个人的怨气撒到另一个人身上,把对一件事的怒火烧到另一件事上,把对私人的恩怨转到公共事业上,让人莫名其妙。

半语效应:信息传递不完整,有头无尾,有左无右,有正无负,有喜无忧,让人片面解读。

先例效应:见尧思尧、见桀思桀是人之常情,一个人如果做桀的时候多了,那么,当他偶尔做尧的时候,别人依然会解码为桀。

不管是误解别人,还是被别人所误解,实际上与一个人的整体面貌息息相关。误解与被误解的背后,有当前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是知识、感情、道德、性格综合作用的结果。一个思想深入的人,会将滋生信息偏差的干扰因素控制到最低;相反,一个思想浅薄的人,则会被干扰因素反复卷入是非不明的漩涡。因此,误解别人和被别人误解的频率,标志着一个人的思想。

声明:沿途百知所有(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