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常识

2022-06-16 综合 86阅读 投稿:果味喵

1. 拍卖会基本常识

拍卖程序 A、参加预展,了解拍卖品的其实状况 B、参加拍卖会 1.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公司代为竞投。

若委托竞投成功,本公司立即通知委托人付款并领取拍卖品 2.能亲自出席,凭身份证或护照填写并签署登记表,交押金并领取竞投号牌 C、竞投出价以号牌显示拍卖师落槌表示投买成功 D、签署本公司“成交确认书” E、现场支付款项(落槌价+10%佣金)并领取拍卖品 一、竞叫阶梯: *有底价拍品: 金额(人民币) 竞叫阶梯(人民币) 1千元以下-100元 1千元—5千元 200元 5千元—1万元 500元 1万元—3万元 1000元 3万元—10万元 2000元 10万元—20万元 5000元 *无底价拍品: “无底价拍品”可自由开价,开价后的竞叫幅度按上述“有底价拍品”之竞叫阶梯递增;如口头叫价,其幅度须等同或高于上列阶梯数额。 (注:拍卖师有权临时改变竞叫阶梯) 二、竞投程序: 竞投人出价须以号牌显示;如投买成功,须随即签署本公司“成交确认书”,并凭此于拍卖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取货。

三、付款取货: 付款取货处设在拍卖会场内,拍卖会开始即可办理付款取货手续;拍卖会结束后办理付款取货手续。逾期未付款者,该拍卖品视为未售出,定金不作退还 委托拍卖规则-- 第一条:各有关单位、社团组织及公民等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须持有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或护照,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书。

第二条:委托人应向本公司及竞买人保证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并在该拍卖标的上没有设定任何债权。 第三条:所有拍卖标的应设有保留价(底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以人民币表示。

保留价一经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 第四条:如拍卖成交,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10%)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它各项费用。

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由本公司按约定比例计收。 第五条:如拍卖标的之竞投价因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的百分之三(3%)计算的“未能出售酬金”,并同时收取其它各项费用。

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由本公司按约定比例计收。 第六条: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予以保管,则委托人应在该标的成交后支付本公司相当于最高落槌价百分之一(1%)的保险费;如未成交,则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1%)的保险费。

第七条:如买受人已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款项,本公司应在出售日起一个月内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如期限界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全部购买款项,则本公司应在收到该款项之日起七天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八条:委托人可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撤回其拍卖标的,但撤回该拍卖标的时已列入之目(图)录或相关出版物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留价之百分之二十(20%)的款项作为补偿。如目(图)录或任何相关出版物尚未印刷,也需缴纳相当于拍卖标的保留价百分之五(5%)的款项作为补偿。

第九条:如拍卖标的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出售,委托人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费用自理。超过两个月未能取回的,委托人除须按约定另行支付保管费外,还应对发生的意外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的物品,也不得聘请他人代为竞买。本公司如对委托拍卖标的之所有权或真实性持有怀疑,则有权在实际出售前的任何时间撤消拍卖。

本规则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拍卖标的”指委托本公司在拍卖会出售的任何物品; “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广告宣传、图片说明、包装运输等的收费; “落槌价”指拍卖师下槌决定将拍卖标的售予竞买人的价格; “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它款项; “购买款项”指落槌价加任何酬金以及买受人因不履行义务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保留价(底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标的之最低售价。 竞卖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订。

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已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全责。 第二条:竞买人(或竞买代理人)应凭身份证或护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在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公司填写并签署登记表,缴付履约保证金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境外竞买者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如居民证、回乡证、护照等) 竞买专营、专买物品者须另持有该物品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竞买人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依拍卖标的而定,但最低不应少于人民币壹万元,并须于拍卖日前一天办理款项交付手续。

第四条:拍卖目(图)录是对拍卖标的位置、规格、数量、品质、估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提供说明的文字或图片资料,仅供竞买人在拍卖前对欲竞投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 竞买人应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地点索取拍卖目(图)录,并看货看样或进行实地考察,仔细。

2. 有关拍卖的知识

(一)《拍卖法》的概念

拍卖法是买卖法的一个分支,从总体上隶属于民商法。定义拍卖法应着眼于其调整的特殊关系。拍卖法是以拍卖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总和。对于拍卖法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第一,拍卖法调整的是拍卖法律关系。拍卖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由一定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构成。

第二,拍卖法中的规范主要是权利义务规范。拍卖法当然也起到一定的组织作用,如规定有关国家机构的管理职责、拍卖企业的组成规则等,但更重要的是规定拍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拍卖法中的程序规范主要体现在拍卖的实施过程中,因此可以说,拍卖法主要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兼性质。

第三,拍卖法以拍卖规则为核心。其中包括价高者得规则、保留价规则、瑕疵请求规则、禁止参与规则、落槌不反悔规则等。这些规 则涉及到每一个拍卖参与人,围绕这些规则建立起主要的"法律锁链",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连结在一起。

第四,拍卖法是相关规范的总和。仅仅将拍卖法理解为一部法规是不恰当的,事实上,任何一个法律部类都可以有相对独立的体系, 同时任何一个法律部类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为例,关于拍卖当事人的能力,就需要参照我国民法的一般规定;关于定向拍卖,就需要参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的规定;关于缔结合同,就需要参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其他如产品质量法、工商行政管理法、民事诉讼法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只有开放的体系,才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拍卖法应包含其他法律、法规中与拍卖相关的规定,是所有这些相关规范的总和。

(二)《拍卖法》的原则

拍卖法确立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三公"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反映了拍卖的开放性形式以及公众参与性,反映了拍卖是最具透明度的买卖方式;公平原则体现了拍卖当事人的平等参与性,在任意拍卖中拍卖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拍卖过程中的竞争应当是平等竞争;公正原则表现为权利义务的合理性,不允许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权利与义务应自始至终保持平等;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拍卖活动中以诚相见,不允许用欺诈、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的方式进行交易。

3. 拍卖会基本常识

拍卖程序 A、参加预展,了解拍卖品的其实状况 B、参加拍卖会 1.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公司代为竞投。

若委托竞投成功,本公司立即通知委托人付款并领取拍卖品 2.能亲自出席,凭身份证或护照填写并签署登记表,交押金并领取竞投号牌 C、竞投出价以号牌显示拍卖师落槌表示投买成功 D、签署本公司“成交确认书” E、现场支付款项(落槌价+10%佣金)并领取拍卖品 一、竞叫阶梯: *有底价拍品: 金额(人民币) 竞叫阶梯(人民币) 1千元以下-100元 1千元—5千元 200元 5千元—1万元 500元 1万元—3万元 1000元 3万元—10万元 2000元 10万元—20万元 5000元 *无底价拍品: “无底价拍品”可自由开价,开价后的竞叫幅度按上述“有底价拍品”之竞叫阶梯递增;如口头叫价,其幅度须等同或高于上列阶梯数额。 (注:拍卖师有权临时改变竞叫阶梯) 二、竞投程序: 竞投人出价须以号牌显示;如投买成功,须随即签署本公司“成交确认书”,并凭此于拍卖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取货。

三、付款取货: 付款取货处设在拍卖会场内,拍卖会开始即可办理付款取货手续;拍卖会结束后办理付款取货手续。逾期未付款者,该拍卖品视为未售出,定金不作退还 委托拍卖规则-- 第一条:各有关单位、社团组织及公民等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须持有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或护照,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书。

第二条:委托人应向本公司及竞买人保证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并在该拍卖标的上没有设定任何债权。 第三条:所有拍卖标的应设有保留价(底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以人民币表示。

保留价一经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 第四条:如拍卖成交,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10%)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它各项费用。

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由本公司按约定比例计收。 第五条:如拍卖标的之竞投价因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的百分之三(3%)计算的“未能出售酬金”,并同时收取其它各项费用。

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由本公司按约定比例计收。 第六条: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予以保管,则委托人应在该标的成交后支付本公司相当于最高落槌价百分之一(1%)的保险费;如未成交,则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百分之一(1%)的保险费。

第七条:如买受人已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款项,本公司应在出售日起一个月内以人民币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如期限界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全部购买款项,则本公司应在收到该款项之日起七天内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八条:委托人可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撤回其拍卖标的,但撤回该拍卖标的时已列入之目(图)录或相关出版物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留价之百分之二十(20%)的款项作为补偿。如目(图)录或任何相关出版物尚未印刷,也需缴纳相当于拍卖标的保留价百分之五(5%)的款项作为补偿。

第九条:如拍卖标的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出售,委托人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费用自理。超过两个月未能取回的,委托人除须按约定另行支付保管费外,还应对发生的意外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的物品,也不得聘请他人代为竞买。本公司如对委托拍卖标的之所有权或真实性持有怀疑,则有权在实际出售前的任何时间撤消拍卖。

本规则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拍卖标的”指委托本公司在拍卖会出售的任何物品; “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广告宣传、图片说明、包装运输等的收费; “落槌价”指拍卖师下槌决定将拍卖标的售予竞买人的价格; “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它款项; “购买款项”指落槌价加任何酬金以及买受人因不履行义务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保留价(底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标的之最低售价。 竞卖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订。

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已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全责。 第二条:竞买人(或竞买代理人)应凭身份证或护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在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公司填写并签署登记表,缴付履约保证金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境外竞买者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如居民证、回乡证、护照等) 竞买专营、专买物品者须另持有该物品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竞买人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依拍卖标的而定,但最低不应少于人民币壹万元,并须于拍卖日前一天办理款项交付手续。

第四条:拍卖目(图)录是对拍卖标的位置、规格、数量、品质、估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提供说明的文字或图片资料,仅供竞买人在拍卖前对欲竞投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 竞买人应在本公司公告的时间、地点索取拍卖目(图)录,并看货看样或进行实地考察,仔。

4. 拍卖知识

一、关于拍卖拍卖的方式:1、英格兰式拍卖英格兰式拍卖亦称增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增价拍卖是最古老并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拍卖种类,在我国的拍卖活动中较为广泛采用。 2、荷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3、有底价拍卖有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4、无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

5、密封递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

6、速胜式拍卖速胜式拍卖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7、定向拍卖定向拍卖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8、反向拍卖为满足会员个性化需求而设计的拍卖方式。

注册会员可以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注册会员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拍卖的标的物(即拍卖品):是指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各种财产,包括:公物拍卖、无形资产拍卖、不动产拍卖、企业资产(产权)拍卖、艺术品及文物拍卖。

二、拍卖特点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够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三、拍卖常识1、如何参加拍卖会 1)首先参阅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标的。 2)及时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实地看样(根据惯例拍卖标的均以展出时实样为准),详细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如质量状况、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标的如是房地产、汽车,还应了解其现有权证、牌照情况,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过户的手续及费用,便于测算竞买成本,确定合适的竞拍心理价位。

3)按照拍卖公告宣布的日期、地点,提前进入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向拍卖公司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竞买人如系法人企业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竞买人为有限公司法人企业的在参拍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类等标的时,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交纳参加竞拍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在拍卖会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对该次拍卖会所作的具体规定及须知,遇有疑虑可当场向拍卖公司询问了解,以免因理解有误引起纠纷,导致承担责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应集中精力,把握机会,参加竞买,应价、加价时保持头脑清晰,牢记自己的心理价位,举牌果断。

5)一旦竞买成功,当场与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确立自己的买受人资格。 6)按照拍卖会规定的期限,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

7)买受人凭已结算完毕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拍卖公司提取成交标的。 8)涉及权证、牌照过户的标的,在提取后,按拍卖会上约定的责任、义务,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惯例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公司协助)。

2、如何代理竞买 1)代理人必须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表明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代理的内容及权限。被代理人如系法人企业,则必须取得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法人委托书。

2)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将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系法人企业的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明,提交给拍卖公司审核。如被代理人为有限公司法人企业时,在参拍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类等标的时,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经拍卖公司审核同意后,由代理人填写竞买登记表格,在竞买人栏内填写被代理人的名称,在竞投人栏内填写代理人的名称。在交纳参拍保证金后,领取竞拍号牌,进入拍卖会场,才能有权代理竞买。

4)代理人在拍卖会上的竞拍行为超出被代理人的授权委。

5. 拍卖常识

1、委托人:是指通过合同(协议)委托我公司拍卖其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完全处置权的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是指获得竞买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买受人:是指出价最高,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4、.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我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或转让的物品。 5、应计费用:是指我公司对保险、制作网页、包装运输、评估等酌情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费用。

6、拍卖底价:是指我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共同商定并在委托书上标明的最底出售价格。 7、佣金:是指我公司根据有关法律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成交后的服务费用。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如因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起任何争议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3条 本规则之规定构成本公司以拍卖人身份与委托人及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相应条款。第4条 名词解释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拍卖人”即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竞买人”是指在本公司签订了竞投书并登记办理了必要手续(交付押金、领取竞投牌号等),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购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

(3)“买受人”(买家)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出价购得某件拍卖标的的竞买人。(4)“委托人”(卖家)是指提供拍卖标的并与本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5)“拍卖标的”(拍卖品)是指委托人(卖家)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6)“保留价”(底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在委托合同中书面确定的拍卖标的的最低售价。

(7)“参考价”(估价)指在拍卖品图录或其它介绍说明文字中标明的拍卖品估计售价。估价在拍卖日前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仅供竞买人参考。

(8)“成交价”(落槌价)指拍卖师在拍卖现场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9)“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佣金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它款项后的余额。

(10)购买价款:是指买受人因竞买拍卖品而应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它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12)佣金:是指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后各自按成交价的10%向本公司支付的酬金;如拍卖标的未成交,委托人则按保留价的3%向本公司支付的未成交佣金。(13)押金:是指竟买人领取竟投号牌时所应交付的费用,用以约束竟买人的竟买行为。

竟买人竟买成功后,押金自动转化为部分定金,在结清购买价款前不予退还。(14)定金:是指竟买人竟买成功后,如因当场支付购买价款有困难,应先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的30%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清购买价款前不予退还。

(15)“竟投牌”(竟投号牌):是指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合同后领取的代表竟买人身份的号牌。竟投号牌是代表竟买人身份及其竞买出价的标志,每场拍卖会中竞投牌的号码具有唯一性。

(16)“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日期与实际日期不一致,以实际开始之日为准。(17)拍卖师:是指本公司聘请的具有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并在拍卖会中落槌敲定成交价予买受人的主持人,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并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5条 特别声明:本公司对所有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以及拍卖品所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卖家)的规定委托手续第6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一旦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第7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拍卖标的必须同时交付本公司保管,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取走。

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非经本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提出撤回或取消委托。第8条 所有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以人民币表示。

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保留价一经双方确定,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并对保留价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如需变更保留价格,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如果所委托的拍卖标的低于保留价成交的,委托人只享有按保留价计算落槌价的权利,但不免除委托人按规。

6. 拍卖常识:拍卖房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

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7. 有哪位大神能告诉我关于拍卖的一些知识

你可以多看一些拍卖会的规则,或者参加几次拍卖会,就会明白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一般情况下,为保证参拍者履约,参拍者须提交一定的保证金,违反拍卖规则,保证金扣除,拍卖有多种方式:

1、按照起拍价格来分,有无底价拍卖和有底价拍卖两种,有底价即拍品有一个最低起拍的价格,叫价时按照竞价规则从这个价格向上叫价。

2、成交规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保留价拍卖,一种是无保留价拍卖,两者都是最高出价者胜出,无保留价,则最高价成交,有保留价,则最高价高于保留价才成交,否则流拍。

3、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人出价,流拍。

4、加价幅度,一般规定最小加价幅度,在加价时,有时会规定,加价幅度必须是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数。

5、加价幅度的变化,在竞价到一定价位时,有时会规定加价幅度也随之加大。如某拍品,规定在拍卖中最小加价幅度为100元,当竞价至10000元以上时,加价幅度为200元等等。

等等。

8. 关于拍卖知识提问

1被拍的房屋主要有法院委托的,也有其他单位和个人委托的,基本上是二手房.你可以去拍卖会去买房子.2购买任何房子都有风险,以任何方式购买也都有风险.你最好在拍卖会前仔细察看标的.法律规定在拍卖会前有一段时间给竞买人察看标的.拍卖的房屋未必便宜,有时候会远低于,也有时候会远高于市场价.3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法律禁止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竞买.4携带自己身份证和公告规定的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拍卖细则或特别约定,在指定时间参加拍卖会并举牌.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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