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法的具体内容
国际法虽然是法律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国际法》反映新的时代特点和要求,体现国际政治形势变化的特点以及我国当前的外交方针和政策,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准确阐述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并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有助于培养创新性人才。《国际法》共分十六章,具体内容包括国际法概述,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法上的领土,条约法,国际争端的解决,国际法律责任,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战争犯罪及其责任,国际组织法,空间法,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发展法,国际刑法等。
《国际法》适于法律专业本专科学生,国际政治、外交学等专业本科生,法律、国际关系相关从业人员及爱好者。
2. 急用
哥们,你真幽默。
弄这么两个题。1.首先看伊拉克新政府能否得到承认。
再看这新政府是否承认这笔债务。就像有些经常说的一样“上升到政治高度”或者“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你明白了吗?美国爱打谁打谁,这些一律合法吗?有的通过安理会了,就全部合法吗?不合法的怎么办?国际法庭吗?那是谁家开的呀?能凌驾于国家之上吗?法律和强权经常冲突的,那怎么办呢?你要问伊拉克新政府是否应该偿还债务,那——绝对是应该。应该之后呢?2.说“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国际社会根本没有正义可言”这句话有点片面,任何利益最终还是要回归民众的——这是衡量是否正义的标准。
民众的需求一般是正义的。所以说,国际社会还是有正义的。
不要否定全人类。说“假如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一强国,就不用遵循国际法”这是不对的,就算美国——这个世界头号强国,想打别国,还是要找个幌子-----找个理由。
你违反了国际法,全世界都反对你,恐怕你很快就会失败。
3. 请用国际法知识分析近期国际上发生的一件大事
国际法案例分析一,美国参议院通过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 1987年,美国国会的少数议员,策动参,众两院通过欢迎达赖访美的决议,并且让达赖利用国会的讲坛发表鼓吹"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同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颠倒是非,污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对于美国国会少数人的恶劣行径,我们对相比表示极大的愤慨. 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
4. 基本法律知识
楼主你好!先来说说在我国都有哪些法,法律范围很广,并且有不同的标准划分,普通公民需要掌握的和法律工作者需要掌握的范围不一样。
大的方面分为公法和私法,由每个部门法和单行条例等组成;部门法分为宪法(宪法为国家基本大法),法理,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经济法(包含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与房地产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法,大体就以上这些吧,一般来说要掌握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及一些个程序法,就足以应付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
5. 请用国际法知识分析近期国际上发生的一件大事
国际法案例分析一,美国2113参议院通过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 1987年,美国国会的少数议员,策动参,众两院通过欢迎达赖访美5261的决议,并且让达赖利用国会的讲坛发表鼓吹"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同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4102,颠倒是非,污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对于美国国会少数人的1653恶劣行径,我们对相比表示极大的愤慨. 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版内政原则权的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
6. 几个法律的基本知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包括: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基层政权:在中国内地,是指乡、镇,它是上一级地方政府(县或市)的组成部分。
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
城市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
二者不是国家机关
法律事实: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