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法律常识

2021-10-16 综合 86阅读 投稿:安卿尘

1. 买房前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般购房者选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从哪下手,现在开发商的各种宣传轰炸下,置业顾问也往往夸大自己楼盘的优点,使得购房者忽略自己买房的初衷。

天津律师:网页链接 一:预售证 我们需要看的是五证是否齐全,一般有预售证,其他证基本也有,会在售楼部明显位置放置。预售许可证是一栋一栋的发的,消费者不了解这一点就被有的开发商就是钻了空子,拿别的栋预售许可证来忽悠。

当然预售许可证是可以在房地局查到的; 一些楼盘会鼓励已经购房的业主介绍客户来买房子给他们免部分管理费,但是销售不会主动说,可以问问看有没有这样的优惠。 三:定金和订金 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

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之处,简而言之定金是交了不能退的。

四:开发商的信誉 网上搜搜开发商名字,查询开发商以前开发商楼盘的名称,从论坛微博等渠道,获取开发商的信誉度如何。 五:产权 产权是50年还是70年,还是小产权。

六:挑楼层 超过30层的楼,建议16-20层(电梯一般在中间)20层的楼,建议12-15层。 七:房型 房型最好方正,南北向会比东西向贵(具体也要看楼的朝向),各屋最好有窗,包括卫生间和厨房。

八:置业顾问 多和周边的楼盘置业顾问聊聊,毕竟他们比你懂得多,作为同行业的必定会知己知彼,至少比你要了解彼此之间的优缺。 九:样板房 样板房你最多仅限看看,不要过于相信和被迷惑,样板房由于经过精心布置、家具设施占满空间,你一般看不出应看到的问题。

十:物业费用 问清楚物业的资质等级以及收费标准,与其他费用不同,购买商品房入住后需要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是一直伴随房子终身的,所以需要购房人在购买前了解清楚不同楼盘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十一: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 这里不仅包括你目前实际的收入结构,还包括你接下来三至五年内短期的工作发展潜力以及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后可能的职业安排,还包括你平时的消费习惯,包括你和你的家人的健康状况等,最后估算出一个数据,你实际上能出多少钱做首付,每个月月供多少是你和你的家庭可接受的额度。

十二:合同 任何承诺只有体现在合同上的才是一定能兑现的。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基本上只会对房子本身做出承诺。

置业顾问为了你签单会很多口头承诺,请以合同为准。

2. 买房子必备哪些法律常识

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

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

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二、收楼时应注意: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格局的方正、采光是否良好,坐在客厅会不会感到压迫感,附近周遭交通是否方便,以及最近很重要的地势是不是不会被水淹之类,还有以前这里有没有发生不祥的事情,如跳楼、凶杀、自杀,或比如附近有没有墓地,晚上回家时,当地的治安好不好,如果是住大楼,还要看管理人员好不好,有没有认真巡视以及严格把关出入人口1、大家购房所付的保险费其实是可以打八五折的,不要在售楼处买保单,外面的保险公司都可 以为你打折。2、现在高价房根本不用首付三成,但是你不要去找大银行,找像民生、浦发等小行,你完全可以办成8成贷款,四大银行每年都要被央行来查,所以他们很少违规,但小银行却可以不受限制。

3、开盘绝对没有好房子,好的房子全部被保留,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但单价升得很快,要么就是你有关系,我们才给你好的房子。4、广告没有一个是真的,千万别相信其中的外立面颜色,很多造出来比画的难看多了。

5、售楼员会用许多方法来逼你买房(业内叫SP),让你无时无刻感到紧张,这时你千万要冷静。要自己看中才买。

1/56、别以为高层中的九到十一楼不错,那你大错了,这些楼层正好是扬灰层,脏空气到这个高度就会停顿,我们是不会告诉你们的。7、别对景观抱太大希望,树和草是在交房前一个月从外地买来直接插土进去的,所以能多多存活就不错了。

8、别以为面砖的外墙是好的,其实面砖漏水比涂料漏水的几率大多了,在国外都是用的高级涂料,没人用面砖当外墙.9、别以为实测面积是对的,其实测绘局都被我们买通的,少你一个平米你也看不出来,但是国家就只承认他的测绘报告。10、得房率,绿化率,容积率大多都是与实际不相符的,千万别相信我们,我们只是听工程部随便说说的,能对八成就不错了。

11、漏水和外立面的材料根本没关系,你们要关心的是桩有多深,因为新房漏水大多是因为房屋沉降过大,造成外墙裂缝才漏水的。12、不要再相信任何奖项,我们公司买到的最大的一个奖是全国人居经典奖,是在人民大会堂发的奖状,你说大不大?五万一个嘛!13、开盘的时候售楼处会有许多四五十岁的人在模型边上说这个房子好,千万别信,这些人大多是公司的领导来捧场的。

14、注意,有人代理公司来代理的楼盘他们通常花样最多,比如排队买号等,但是开房商直接销售就不会搞很多花头,那是因为代理商想赚开发商更多的代理费。 15、为何所有凸窗看上去很大,但是能通风的只有很小一扇,我们说是为了安全,其实是开发商都是为了省钱而内部统一那么做的。

16、如果报纸广告上的哪个楼盘单独印了一个房型,那你千万不要去买这个房型,不是买不掉的就是位置有问题,我们叫最后冲刺,你想啊,他干嘛不印其他的呢?17、到售楼处后直接问售楼员看一样叫销控的本子,这样你才可以确切的知道哪些房子是真的没了,哪些房子还在,这本东西特别准,只有少数楼盘会做一份假的。18、一个好的施工单位关键是看他的工地是否干净,建材堆放是否。

3. 房屋买卖法律知识

1.供销社的物权一般应该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供销社应该是没有权利转让的。

2.没有产权证明的不动产,没办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发生纠纷无法对抗第三人,没有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则不动产所有权视为没有转移。

3.如果供销社有权处理这几间房屋,那么签的协议是可以有效的,不过不能对抗持有该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个人建议这样的房屋买卖要谨慎,须知,一旦发生纠纷,在法律上单凭协议最终只能让协议一方赔偿因履约不能而产生的损失而已,也就是说房子还有与房子有关的补偿金、赔偿金等等都不会归你所有,无论你采用什么手段结果都一样!因为没过户在法律上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不是你的!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自己

乙方:供销社

一、乙方以某地某房屋多大面积几间房租赁给甲方使用。(尽量写清楚房屋的地点与特征,自己适用的方式也要写清楚如写清适用于住宿或者当成门面经营等等)

二、甲乙双方就该房屋成立租赁关系,租期XX年(最长不可超过20年,双方可以商量),租金XX圆,押金XX圆(也可以不约定押金),租金采取每月(或者每季度或者每年,自己定)交付的方式,到期未缴纳的确有困难的,乙方应该给予甲方一定的准备时间(时间双方商量)。

承租期限届满时,甲方没有告知乙方要解约而继续使用该房屋,乙方也没有提出解约要求的视为依据本协议继续租赁,续租期限为XX年。租赁期限届满时一方想要解除本协议的应该提前XX天告知对方。

三、在甲方承租该房屋期间,可以将其转租与第三人。(一般转租时要告知对方)

四、该房屋在甲方承租期间出现需要维修或者修缮的情形时,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修缮,乙方没有维修或者修缮而甲方负责维修或者修缮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因维修或者修缮而支出的费用。

五、该房屋在甲方租赁期间,依据该房屋所获得的所有收益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改造或者增设他物,改造或者增设他物时要告知乙方。

七、该房屋在甲方租赁期间,发生不能归责与甲方的事由,致使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灭或者灭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减少或者退还部分租金。

八、该房屋在甲方租赁期间被征收、征用或者被依法拆除的,获得国家或者地方补偿或赔偿金的,乙方应当适度支付一部分作为对甲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补偿。

九、其他未尽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处理。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该房屋即归乙方占有和使用。

XXXX年XX月XX日

4. 有关租房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

与他人以联营、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方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但取得收益的行为,视为房屋租赁。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有重大安全隐患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采取排危措施确保住用安全的; (二)属于违法建筑的; (三)不符合消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五)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三、哪些是合法的出租人? 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权利人。 四、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出租 共同共有房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需要出租时,应当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明确表示同意房屋出租,并授权具体人员代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也可以通过在租赁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行使相应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 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赁双方应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当事人可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下载市房管部门和市工商部门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参照使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消防安全责任;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10)转租的约定;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房管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公有住宅出租并执行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租金的,视为非市场租赁行为,不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其他房屋、房管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公有非住宅和转租上述公有住宅,实行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协议租金的,应当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七、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类: (一)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及有人居住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规定资料到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关信息。 区房管部门接到管理服务站移交的登记备案材料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当事人可直接到管理服务站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至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持规定资料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区房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向区房管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缴纳哪些费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鄂价房服(2002)77号文件规定如下: 1、住宅 (1)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 50元 (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 80元 (3)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2、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 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 300元 九、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

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 (五)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十、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

5. 租房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多了去!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6、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6. 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精通哪些法律知识

若想做一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不仅要通晓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及谈判技巧,才能在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买家和卖家中间搭起桥梁,才能在中介行业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房地产专业知识(包括房地信息)。所谓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居间,通俗地说就是作中间人。居间是一手牵两家:上家和下家,并在两者之间起一种沟通、促进和平稳的作用。对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说,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是他从事好这项业务的先决条件。这些住处应该包括: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信息、购买对象变化信息等。在很大大程度上来说,经纪人就是利用信息制造利润,信息就是他们最主要的资本。如果说居间侧重的是信息的话,那么代理就非得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行。代理是代表某一方去寻找另一方,是买卖和租赁的全过程代理,贯穿于房地产生产各个环节,因此要求经纪人在熟悉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例的基础上通晓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学、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专业知识。具体地说,一要掌握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与之相关的市场研究、开发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资金融通、市场推广。二要熟悉建筑基础知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三要熟悉转让、抵押和租赁的条件、程序及具体规定,以及产权产籍的一些基本知识。四要掌握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理论和实务。

市场营销知识。房地产开发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早就不是几年前的单一产品竞争了。对于房地产商来说,他们所需要的也不是单纯的中介服务,而是能够提供开拓市场的完善营销计划和高超的市场策划方案的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生产与消费的分离特征,决定了房地产营销的重要性。房地产在时间、数量、类型、房型、楼层所有权、信息、估价的分离,非得靠市场营销来弥补。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市场预测和调研方法,乃至产品策略、定价策略、分销和促销策略都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心必不可少的东西。要掌握市场营销知识,就必须掌握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产品开发、产品定价、渠道选择、产品促销、售后服务等知识技能。

法律知识。房地产经纪人虽然不是律师,也不一定要达到专业水平,但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是非掌握不可的。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得益于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完善,也就是说房地产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法律和具体的法规。房地产的三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据此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几乎涵盖了整个房地产事务。作为经纪人不但要掌握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方针和精神,而且还要熟悉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签合同,就要牵涉到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代理租赁要熟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件》等,懂得什么房可以租、什么房不能出租、租赁合同以什么方式生效等。代理买卖,就得熟悉《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已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转让的条件、交易程序、产权产籍知识及办证程序。如果代理发展商,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就更多了。近年来时兴的房地产律师见证业务足以说明法律知识的重要。房地产经纪人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用法律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知识。房地产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房地产金融是房地产与金融联姻的产物。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金融业作为后盾,金融业要拓展,房地产业是首选。特别是房改新制度实施、取消实物分房后居民到市场购买住房,经纪人的金融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作开发商的全过程代理还是抵押贷款,甚至房地产咨询业务,都少不了金融知识。一般来说,经纪人应该熟悉国际金融惯例、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融资形式、银行利率、利息计算、贷款种类及手续、还款方法以及住房分积金等知识。

谈判技巧。谈判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和科学。它通过谈判各方观点、感情沟通,达成一个双方都能基本满意的协议。房地产经纪人的谈判也不例外,通过谈判完成委托方交给的任务、本身获得佣金的同时,也使市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在谈判中常见的策略如时机运用策略、利益让步策略、以诚取胜策略都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借鉴的。具体到居间或代理业务上至少要提出上策、中策、下策三种甚至更多方案。对房地产经纪人来说,还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双方成交,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还可以运用一些智谋、技巧和方法,促使对方早下决心成交。但不能使用欺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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