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小常识概念

2021-09-01 综合 86阅读 投稿:血小染

1.禁毒的小知识

绝大多数青少年最初染上吸食毒品恶习主要是由于年少无知,容易成为贩毒分子猎获的对象;无正当职业,精神空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辍学、退学、失学的较多,学校不管、家长管不了、社会无人管,一旦与社会闲散、劣质人员往来,极易臭气相投,染上吸毒;残缺型家庭缺乏家庭亲和力,青少年容易产生自卑扭曲心理,步入歧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和社会上不良现象的“熏陶”所致。许多青少年是仿效影视镜头学着吸毒的,或是在歌舞厅、迪巴等娱乐场所寻刺激吸食 “摇头丸”而染上毒瘾;缺乏对摇头丸、冰毒等衍生物、软性毒品的足够认识和识别能力。

毒品对青少年的毒害不可低估,为此要从重从快加大对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堵塞毒品的地下通道,铲除毒品种植地,并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让青少年远离毒品。同时要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净化社会环境,组织专门力量净化、治理学校的周边环境,加强对歌舞厅、迪巴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有序、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作为青少年更要远离毒品。年轻岁月是人一生中最美丽可贵的,如果不善加利用,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若是轻言放弃,就更是愚不可及的,人生在世,不单只为自己活着,还应承担多种责任,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等等,说得严格一点,谁也没有任意浪费自己生命的权力!

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地成长是一种责任,那是对自己,对爱自己的人负责。你可曾想过,爱自己的人有多少?他曾为自己付出多少?他们给予自己多少?当我们不负责任地要别人去承担自己无理取闹的结果,可明白别人的痛苦?当我们不爱惜自己,自以为是解脱,可明白这束缚了多少人的快乐,牵动了多少人的心,要让多少人为自己流泪?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要远离毒品,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一时的疏忽,而踏上这样一条不归路。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同时还应该懂得吸毒违法的道理,不仅要做到自己坚决不吸毒、不沾毒,更要对一切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记住,生命是为了每一个人,任何一个生命都是恩赐别人的最好的礼物。生命,牵动着太多太多的灵魂和血肉,包涵着太多太沉重的爱。让我们在风雨中坚定信念,才能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做新时代健康的中国少年.

2.毒品小知识

编辑本段一、毒品的概念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制毒物品是指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毒品,有些是可以天然获得的,如鸦片就是通过切割未成熟的罂粟果而直接提取的一种天然制品,但绝大部分毒品只能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取得。这些加工毒品必不可少的医药和化工生产用的原料就是我们所说的制毒物品。因此,制毒物品既是医药或化工原料,又是制造毒品的配剂。

编辑本段二、毒品的分类

毒品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

3.禁毒小幽默附禁毒小知识

禁毒教育资料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司法机关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而我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以达到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我们戒毒中心制定了这个《禁毒宣教》手册,旨在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也希望能对控制吸毒这一恶习的蔓延起到一定的作用。

前一位,你答非所问。楼主什么时候说自己要吸毒了?

我至少有了小知识

4.小学生毒品小知识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制毒物品是指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毒品,有些是可以天然获得的,如鸦片就是通过切割未成熟的罂粟果而直接提取的一种天然制品,但绝大部分毒品只能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取得。这些加工毒品必不可少的医药和化工生产用的原料就是我们所说的制毒物品。因此,制毒物品既是医药或化工原料,又是制造毒品的配剂。

5.小学生禁毒知识

小学生禁毒知识 一、国际禁毒日是哪天?1987 年6月12 日至26日,联合国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别国际会议在维 也纳召开,大会将每年的6月26日规定为 “反对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简称 “国 际禁毒日” 。

二、什么是禁毒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创造“无毒世界”而为 社会和毒品滥用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三、什么是毒品?《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按 ( “冰” 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可能使人形成因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

四、什么是吸毒 吸毒,就是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在我国,过去传统使用的毒品主要是鸦片 (大烟) ,因最初吸食大烟的方式是从口鼻吸入,所以人们将这种吸毒的方式称为“吸” 。

在 民间,“吸毒”和“吸大烟”是同义词。现在“吸毒”一词的内涵已扩大:一是毒品的范围 扩大了,即凡不是以医疗为目的的滥用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都属于吸毒的范围;二是吸毒 的方式增多了,由过去单一的烟吸发展为口服、鼻吸、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五、什么是新型毒品?所谓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大麻和磕打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很成的 精神类毒品,是由国际记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 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一类药品 (毒 品) 。六、易染人群和环境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在一定环境中和条件下均有可能成为吸毒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见有些人更易染上毒瘾,被认为是易染吸毒人群。

而另一些人,尽管各种条件相同,而吸 毒的可能性小,被认为是不染吸毒人群。当然,所以易染人群是相对的,还必须在一定的环 境和毒品存在的情况下易感性强。

常见的易染人群有以下几种( 一) 从小有人格行为不良者 人格不良者有如下表现:不遵守社会习俗,缺乏自尊心、抑郁体验,易受到外部环境的 控制,经不起挫折,社会效益差,缺乏耐心和学习欲望;与家庭关系疏远,精神痛苦,无视 规章制度,寻求感觉刺激;早年就有饮酒、吸烟习惯,逃学和撒谎,寻求独立和自由,对成 绩和目标缺乏兴趣,对社会持批评态度,有越轨行为,与同伴的关系较父母更为密切。行为 问题为伙伴强化。

( 二) 青少年 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较易受骗上当,尤其是那些家庭教育不良、人生观 腐朽、虚荣心强、爱讲排场、情绪不稳定、顽固易怒、逞强好胜等而又对吸毒的危害性缺乏 认识的青少年更易为诱因所驱使而进入吸毒的行业。七、青少年为什么要进行毒品预防教育? 据受毒品侵害较严重的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因不知毒品危害而吸毒的占吸 毒总人数的82% 。

每个吸毒者每年耗资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如果普及了禁 毒预防教育,使人人都了解毒品的危害性,懂得禁毒的法律法规知识,全国每年就可少损失 上千亿元。

由此可见禁毒预防教育的重要性,禁毒预防教育是既治标又治本的重要措施之一。

6.常见毒品的基础知识

毒品 新修订的《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这里列举的六种毒品仅是国际上常见的,大量泛滥的毒品,但毒品却不仅限于这六种。 1996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37种,其中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

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的概念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制毒物品是指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

毒品,有些是可以天然获得的,如鸦片就是通过切割未成熟的罂粟果而直接提取的一种天然制品,但绝大部分毒品只能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取得。这些加工毒品必不可少的医药和化工生产用的原料就是我们所说的制毒物品。

因此,制毒物品既是医药或化工原料,又是制造毒品的配剂。 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

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身体依赖性 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

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

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3):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 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

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

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

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

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 据联合国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的范围已扩展到五大洲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全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人数已高达2亿多,其中17~35周岁的青壮年占78%!这么多惊人的数字展现在你的眼前,你是否也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呢? 毒品已成现今困扰社会生活最大的祸患,多少人因这个仅次于军火而高于石油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工作的能力,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弃了家人与朋友,甚至失去了活在世上的意义,更为严重的是有人就因这小小的药丸献上了年轻且无价的生命!请人们仔细地想想,你觉得这样值吗?有很多因吸毒或贩卖毒品的人们,就用他们一个又一个的曲折而惨痛的经历告诉我们,毒品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 其实毒品并非是“毒性药品”的简称。

它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而反复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即成瘾性)的药品。从自然属性来讲,这类物质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也就是说,在正常使用下,它并非毒品,而是药品。

不过,从社会属性来讲,如果为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从而这类物质失去了药品的本性,这时的药品就成为了毒品。因此毒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当然也有些物质成瘾性大,早已淘汰出药。

7.禁毒相关知识及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九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第九条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列为国家重点警戒目标。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或者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等警戒区域的,由警戒人员责令其立即离开;拒不离开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第二十三条 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8.一些有关毒品的知识,谢谢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身体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

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

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3):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

据联合国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的范围已扩展到五大洲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全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人数已高达2亿多,其中17~35周岁的青壮年占78%!毒品已成现今困扰社会生活最大的祸患,多少人因这个仅次于军火而高于石油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工作的能力,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弃了家人与朋友,甚至失去了活在世上的意义,更为严重的是有人就因这小小的药丸献上了年轻且无价的生命!请人们仔细地想想,你觉得这样值吗?有很多因吸毒或贩卖毒品的人们,就用他们一个又一个的曲折而惨痛的经历告诉我们,毒品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 其实毒品并非是“毒性药品”的简称。它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而反复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即成瘾性)的药品。

从自然属性来讲,这类物质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也就是说,在正常使用下,它并非毒品,而是药品。不过,从社会属性来讲,如果为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从而这类物质失去了药品的本性,这时的药品就成为了毒品。

因此毒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然也有些物质成瘾性大,早已淘汰出药品范围,只视为毒品,例如海洛因。

吸毒——这一丑恶现象乘着我国改革开放之机,肆无忌惮闯了进来,带来的危害真是数也数不清!主要对人体与身心的危害在于毒品作用于人体,使其体能产生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戒断反应,使人感到痛苦万分。

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病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所以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

也有很多人忍受不了这种强烈的痛苦而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而毒品进入人体后又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出现精神依赖性,并导致幻觉和思维障碍等一系列的精神障碍。

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不少的伤痛。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

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并且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的破坏性,还扰乱社会治安,带给人们巨大的威胁,毒品活动造成环境恶化,并逐年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毒品带给人类的只会是毁灭。

旧中国,我们曾受鸦片的泛滥,而被称为“东亚病夫”,使民穷财尽、国势险危。难道中国人都忘了吗?吸毒于国、于民、于己有百害而无一利!毒品摧毁的不但是人的肉体,也是人的意志!我希望人们要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珍爱生命,终身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对每一个人而言,这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有些路,永远不能走;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

禁毒小常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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