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道德常识

2022-01-20 综合 86阅读 投稿:清新记

1.有那些关于法治的知识

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 法治与人治的分界线是: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高于法律 法治与德治:现代社会,法律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它较道德调整机制必然起主导作用;但法律有固有的局限和特点,需要由道德辅助和补充 “法治”意指依法办事 在现代法治社会,依法办事不仅要求普通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能例外,其核心是官吏依法办事,接受法律的约束。

人人依法办事是法治的要求和标志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素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质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是依法办事的前提,“执法必严”是依法办事的中心环节,“违法必究 ”是依法办事的保障 “法治”意指良好的秩序 达到某种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履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

法律秩序是法律规范实行和实现的结果,是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它表现为社会生活基本方面已经法律化制度化 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都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履行义务,积极维护权利 社会秩序在法律秩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法治是有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至少应包括以下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正当利益给予无差别的保护。

2.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3.关于法律的知识

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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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说的多人非法侵入民宅已经触犯了上面的条文,可以认定为犯罪,不过这种行为一般比较轻微的话判也不会判多久,警察会直接当做违反治安管理的事情处理的。建议您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报警,因为无论是犯罪还是违反治安,警察都有义务给予处罚。如果他们的情节严重比如有毁坏财物,恐吓等行为,您可以要求警察以犯罪处理,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4.道德小知识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和个人内心信念等力量来发挥和维持其社会作用。 道德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继承性。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 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不仅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而且是笨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职业活动代代相传形成职业道德的连续性。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每一个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遵循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要依靠从业人员的自觉努力。 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表现出层次性。

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必须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去待人接物,树立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风尚。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

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在职业生活中,要提高职工队伍的基本素质,关键在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所谓职业责任,是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个人对社会、集体和服务对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职业纪律是在特定职业活动范围内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职业纪律的三个方面:劳动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 任何人要想做好工作,总是离不开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忠于职守、热爱本职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每个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的职业差别,只是分工的不同,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忠于职守,热爱本职的基本要求:克服职业偏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反对玩忽职守的渎职行为。 正确选择职业的做法是:把社会和国家的需要、个人的实际条件和个人的理想三方面协调起来,结合好。

热忱服务、文明生产的基本要求:端正服务态度;生产要规范化;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人民排忧解难。 讲究质量是每个从业者对社会对人民所必须承担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义务,是恪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讲究质量注重信誉的基本要求: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倡诚实劳动,严把质量关;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职业技能也可称为职业能力,是人们进行职业活动完成职业责任的能力和手段。

遵纪守法指的是每个职业劳动者都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 职业纪律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职业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树立竞争意识,具有在工作中努力向上,永不自满,敢于冒尖,敢为人先,体现了积极进取,勇于竞争。 增强竞争意识,有利于个人进步。

社会主义竞争与资本主义竞争的根本区别:竞争的目的不同;竞争的基础不同;竞争中凭借的手段不同。 积极进取勇于竞争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不甘示弱,提倡敢于冒尖,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提高竞争实力;提倡公平竞争,形成相互促进,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要勇于战胜困难,有不怕挫折的心理准备。

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是指在工作中,勇于破除各种束缚,敢于创造,不断开拓的精神。 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是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培养成为开拓型的职业劳动者的需要。

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基本要求:解放思想敢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勤于探索,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不空谈,重实干,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劳动者彼此之间和写作单位之间需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这是一种在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下进行的相互促进的活动,体现了团结写作、互助友爱的重要性。

团结写作、互助友爱是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新型的人际关系。 团结写作、互助友爱的基本要求: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集体和同志们之间的团结;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热忱关心他人疾苦。

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指的是不畏艰苦,不怕困难,勤俭朴素的工作精神和生活作风。 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发展的共同精神财富。

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基本要求:树立为改变祖国和家乡的面貌而艰苦奋斗的志向;坚持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 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实践中,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借以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较高的境界。

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职业道德修养是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必由之路。

职业道德修养是个人进步和成才的重要条件。 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分为职业道德知识、情感、意志、信念和行为习惯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职业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好恶的情绪和态度。

职业道德意志是人们在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的力量和精神。 职业道德信念是指人们发自内心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真诚。

5.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文字综合等方面的内容

公务员必备历史、法律、政治、职业道德和公文常识 一、中国历史文化部分 (一)中国历史概要 朝代人物及事件 距今约有70多万年前在中国境内生活的最古老的原始人类,是“元谋猿人”,在中国云南省元谋盆地发现了几颗古人类牙齿化石。

经科学鉴定,距今约有70多万年。 约70~20万年前“北京猿人”(简称“北京人”),生活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洞穴里。

北京人已经知道使用天然火,人类第一次取得了支配一种自然力的能力。 大约18000年前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里,生活着一批被称作 “山顶洞人”的远古人类。

他们已经具有明显的黄种人的体态特征。山顶洞人不仅会人工取火,而且制造出了中国缝制工艺史上的第一枚骨针,骨针约同火柴棍般粗细,长约82毫米。

距今六七千年前中国出现了古老的彩陶文化和黑陶文化。陕西西安半坡文化的彩陶,十分精美。

人面网纹盆上各种纹饰,是原始美术、原始文字和原始艺术的结晶。山东龙山文化的黑陶,乌黑光亮,有着金属器皿一样的光泽。

长江流域的浙江省余姚市河姆渡文化,与黄河流域的半坡文化同样古老,7000年前那里的人们已经会用大型木构件建筑房屋。 大约4000多年前发生了一些部落战争。

黄帝是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因为他深得人心又聪明勇敢,取得了最后胜利。在古老的华夏族逐渐形成的过程中,黄帝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黄帝也就被后世尊为华夏族(即中华民族前身)的“人文初祖”。

黄帝之后,中华民族先后又出现了几位杰出的人物:尧、舜、禹。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

尧、舜、禹的时代,洪水泛滥成灾。大禹奉命治水,终于治服了洪水。

夏朝(约公元前22世纪~公元前17世纪)禹的儿子启继承了王位,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开始有了历法,所以人们都把中国古老的传统历法叫夏历。

夏历是按月亮的运行周期制订的,又叫阴历。由于历法中有节气变化和农事安排,所以又称农历。

夏朝最后一个统治者桀,暴虐无道。东方的商部落,在汤的领导下强大起来,打败了夏建立商朝。

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初~公元前11世纪)商朝的青铜器制造业有很大的发展。商朝后期制造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大的出土青铜器。

商代的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一种古代文字,已经是相当成熟的文字了。商代末期,在黄土高原上,一个叫“周”的部落强盛起来,到周文王时,周国成了西方诸侯的新盟主。

商朝最后的统治者纣王好酒淫乐。周武王时,周联合其他部落讨伐商朝,经过牧野之战,推翻了商朝,建立了周朝。

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年)周平王将都城东迁,名为“东周”。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

周朝建立后,分封了大大小小71个小国,有鲁、齐、魏、晋、宋、燕等。这些小国的国君叫诸侯。

西周前期180多年,中原一带产生了许多大型乐舞。祭祀山川时用的是表现大禹治水的《大夏》舞,纪念武王伐纣功绩的武舞是《大武》舞。

春秋时期,100多个诸侯国林立,互相争夺,胜者成为霸主,出现了“春秋五霸”,一般的说法是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公元前606年,楚庄王“问鼎大小轻重”。

鼎是王权象征,传说大禹铸了九个鼎,代表九州。楚庄王问鼎,表明他有做天子的野心。

约2500年前,中国出了位伟大的思想家——老子。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道德经》又名《老子》,书里写着:祸有时会成为福的因由,福中有时藏伏着祸。因此要注意“物极必反”,还要注意“道”、“德”相长。

生活于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的孔子是一位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最早在中国兴办私学,他有弟子三千人,贤者七十二人。

孔子为中国古代文化发展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他整理编订了《易》、《诗》、《礼》、《乐》、《尚书》、《春秋》等“六经”。孔子的学生们追忆孔子日常教诲和生活行为,整理成一部语录体书,称作《论语》,这部书成为儒家的经典,对后世有很大影响。

孙武,是春秋末期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传世有著名的兵书《孙子兵法》十三篇。

《孙子兵法》提出了著名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等许多战争原则。《孙子兵法》的根本宗旨在于:精通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

《孙子兵法》因此被称为“兵学圣典”,并被广泛应用于政治、外交、商战、体育等领域。 《孙膑兵法》是另一位杰出的军事家、战国时期的孙膑所著,孙膑是孙武的后代。

战国时期开始后,各个诸侯国都和周王一样,自称为王,其中的七个强国号称“战国七雄”,他们展开了“兼天下”、“一宇内”的战争。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盛行“钟鼓之乐”。

中国古代第一个享有盛誉的名医,是春秋战国后期的民间医生扁鹊。扁鹊精通各种医术,又总结前人方法,创造了望、闻、问、切的四诊法,几千年来一直为中国传统医学所采用。

“百家争鸣”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场激烈的思想交锋,战国争雄激烈之时,也是百家争鸣鼎盛之际。 自从实行了商鞅变法后,国势蒸蒸日上,很快成为战国七雄中的强国。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

6.青少年法律知识有哪些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有一下几点: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总之,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7.学习法律知识

基础法律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理学的内容。

法理学是每一个法律学习者入门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法律有很多种类,学每一门最开始,都会学习做基本的例如概念,原则,渊源一类的,如果法理学掌握了,那么就是说你可以偷下下懒,直接将法理学的内容套过来 就好。

对于非法律学习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很多的时候都是可以知道你的日常生活的。这个知道不像什么什么主义一类的思想教育,法理学给你的知道是十分的有用的。

社会如果是要进行法律扫盲活动,主要宣传的就是法理学的一些内容。当然法理学不能完全等于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主要是学术上的一些内容。

8.小学生必知法律小知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9.法律知识伴我成长

在人的一生中,我们要经历漫长的人生岁月,要遇到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善恶丑美,我们要学会分辩是非,抑恶扬善,那就要做一个有知识,有道德,懂法律的好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哪有方圆,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使自已的人生坦坦荡荡。

在现在我们所处的纷繁社会,所面对的事情五光十色,在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在指导着我们,约束我们,比如说《森林保护法》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妇女儿童保护法》保障我们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都约束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要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学生,那要怎么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呢? 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护自爱的能力,做一名守法,懂法,用法的小公民。 要知道想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难,难指的不是做好事难,而是一辈子都不能干坏事,一辈子都要遵纪守法。

别看遵纪守法说得容易,其实做得难,比如,像闯经灯,有时候你正在等红灯,,你看见一个人闯了红灯了,你就想:他闯了红灯都没事,那我闯也没事,于是你就会动了闯红灯的念头,不知不觉你已经违返了交通法。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们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法规来对照,衡量自己的行为,要维护社会的秩序,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美好社会。

法律道德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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