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意识保密常识

2022-12-18 综合 86阅读 投稿:栀夏

1.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三)什么是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主要有以下四类:1.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

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

4.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六)保密工作由谁负责? 保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七)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系统)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承担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3.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要管到哪里,研究部署和检查考核业务,要同时对保密问题作出安排和检查考核。 (八)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保密内容的学习;2.保密基本知识;3.保密技术、技能的培训;4.泄密案例的教育;5.保密工作经验的介绍;6.实际工作中有关保密问题的研讨;7.保密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等。

(九)保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1.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2.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3.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4.保密宣传教育;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6.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7.重大活动和项目保密工作;8.保密技术防范措施;9.泄密查处工作。

2.如何防范泄密风险,提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

公司保密制度1 总则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2.3 公司秘级的确定: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3 公司保密措施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3.9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3.11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3) 在竞争企业中兼职;4) 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5) 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6) 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3.1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

“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

3.保密法与教师有什么关系呢

《保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对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2)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规定了解密的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不清、密级混乱、密级一定终身的违反保密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现象;

(3)为完善我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

(4)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5)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得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4.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

相对而言,在加强基层单位保密工作上却显得有些滞后。

切实加强基层单位的保密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根基。那么,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提高保密工作的科学化、保密管理的法制化、保密技术的现代化和保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基层单位保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呢?笔者结合基层单位保密管理工作的实际,做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和探讨,认为,加强基层单位保密工作必须努力强化“四种意识”,解决“四个问题”。

首先,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有较强的保密观念,而且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法纪,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保密工作。

其次,要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的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保密委员会主任,要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各种不同场合,以及节假日前夕不厌其烦地强调保密工作,宣讲保密法律法规,宣讲本单位及外单位的一些鲜活的泄密案例或是正面先进典型的人与事……。

5.保密常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

6.关于保密警示语有哪些

1、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社交活动。

2、时时谨记保密之重,刻刻警惕泄密之危。

3、时时遵守保密要求,处处履行保密义务。

4、谋成于密而败于泄,三军之事莫重于密。

5、脑袋里保密的东西,连帽子也不让知道。

6、普及网络保密知识,筑牢网络保密防线。

7、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

8、加强网络保密管理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9、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落实信息上网责任。

10、牢记保密观,苦练保密功,严把保密关。

11、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终止。

12、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13、责任心是保密之魂,制度化是保密之本。

14、增强保密法制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15、增强全民保密意识 保障国家秘密安全。

16、做好保密工作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要求。

17、严格落实保密规定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18、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加强信息网络安全。

19、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加大保密执法力度。

20、严格执行保密法规,依法管理国家秘密。

21、学习贯彻新保密法,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22、学习学校保密制度 落实相关保密责任。

23、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加大保密执法力度。

24、严格执行保密法规,依法管理国际秘密。

25、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保密安全警示语精选

1.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2.保密与泄密一字之差,光荣与耻辱一念之差。

3.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4.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5.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或活动场所。

6.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7.不得利用境外通信设施进行涉密通信联络。

8.不闯保密的“红灯”,不走保密的“禁行道”。

9.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社交活动。

10.贯彻《保密法》,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1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规范地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12.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擅自提供国家秘密事项。

13.贯彻《保密法》,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

14.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5.广泛宣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

16.国家安全,众望所归;保守秘密,你我有责。

17.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

18.加强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19.积极开展保密文化建设,努力推进保密事业发展。

20.积极推进保密法制建设,维护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21.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22.认真实施《保密法》,做好本我的保密工作。

23.泄密会议、活动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

24.树立百密不疏的理念,培育良好的保密习惯。

25.深入学习宣传《保密法》,增强保密法律意识。

7.新时期如何培养保密意识

内容预览:【摘要】本文分析了新时期保密工作的形势,从“窃密与反窃密”、“密与非密界定”、“信息安全”等方面,系统阐述了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挑战,提出了应以信息安全为重点,从加强涉密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涉密人员教育、提高保密人员素质、加大保密工作投入、提高全员保密意识等方面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

【关键词】新时期保密工作当前,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以及我国成功的加入WTO,传统的保密工作正受到巨大的冲击。如何才能搞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是值得所有保密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笔者就这一问题有几点浅见。一、学习时政,认清当前保密工作的形势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种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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