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仲永的文学常识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字介 王安石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王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
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
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
(《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
《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
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
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
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变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
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
2.伤仲永 文学常识词语解释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
3.《伤仲永 》文体知识
一、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于是)就近借来交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后署上名字,他的诗以奉养父母、是同宗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为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用对待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符合以前的传闻了。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殆尽,已成为普通人。
泯然:消失的样子。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然:……的样子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译:他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很多。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啊。
9.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二、词解 1.伤:哀伤,惋惜 2.民:老百姓 3.世:世世代代 4.隶:属于 5.世隶耕:世代以耕田为业 6.未尝:不曾 7.求:索要 8.异:对……感到奇怪 9.借旁近:借附近的。这里指邻居。
10.与:给 11.书:写 12.为:题写 13.以……为意:把……作为诗内容 14.观:欣赏 15.自是:从此 16.是:这 17.立就:立刻完成 18.者:。
的人 19.稍稍:渐渐地 20.或:有的人 21.宾客:用对待宾客的礼节来款待(名词作动词 ) 22.邑人:同县的人,乡里人 23.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题诗 24.利其然:认为那样有利 25.扳: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26.环谒:四处拜访 27.使:让,此解允许 28.从:随着 29.称:符合 30.闻:听说;知道 31.泯然:消失的样子。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32.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4.通悟:通达聪慧 35.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6.固:本来。
37.文理:文采和道理。 38.利:认为。
有利可图。
39.可:值得。 40.秀才:这里指读书的人。
41.谒:拜访 42.书具:书写工具,这里指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43.异焉:对此感到惊异。异,感到惊异 44.彼其:他 45.贤:胜过、超过 46.材人:有才能的人 47.自:从 48.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9.尝:曾经 50.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自,自己,为,题上 51.先人:指作者死去的父亲 52.受之天:指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53.异:感到诧异 54.于:比(出自“贤于材人远矣”) 55.于:被(出自“受于人者不至也”) 56.前时之闻:以前的传闻 57.养父母:奉养父母 58.收族: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 59.父利其然也:利-以为……是有利的 其-与“然”连用,无其他意思 然-这样 60.(复到舅家问)焉:指代仲永 61.(父异)焉:代词,之(与之)兼词 62.年:岁 通假字 【扳】: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材】:通“才”,才能,有用的。
【视】:通“是”,确定,肯定四、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五、文章理解题目理解 “伤”,是“为。
感到哀伤”的意思。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文章的道理 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六、作者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
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4.帮忙整理一下《伤仲永》的复习重点
伤仲永》复习重点1、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经历的几个阶段及特点:①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
“书诗为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等。②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青年时期,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泯然众人矣”。2、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⑴“即书诗四句”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⑵“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⑶“邑人奇之”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⑷“稍稍宾客其父”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⑸“父利其然也”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3、理解下列句式⑴“不使学”省略句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⑵“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从扬州回家。⑶“受之天也”省略句即“受之(于)天”:从上天那里得到或上天赋予的4、文学常识及翻译句子【模拟试题】一、选择题(14分)5、依次填入横线处恰当的一组关联词语是( )天啊,( )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从头到尾说出来,声音响亮,口齿清楚,( )没有一点错误,( )任何代价我都愿意拿出来。
A、如果 而且 那么 B、如果 或者 那么C、虽然 或者 但是 D、虽然 而且 但是6、选出下列句中说法有误的一项( A、《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B、《爸爸的花儿落了》一文将现实与往事交替着写,将爸爸爱花和“我”的毕业典礼两线交替着写,突出了爸爸既严厉又充满了关爱的性格。
C、《最后一课》是短篇小说,作者以韩麦尔为主人公,表现了阿尔萨斯人民由衷的悲痛和对侵略者无声的抗议,表现出他们对祖国的恋恋深情。D、《伤仲永》一文意在说明,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毫无关系,完全取决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
7、下列文学常识搭配有误的一项是( )A、《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野草》B、《爸爸的花儿落了》——林海音——《城南旧事》C、《伤仲永》——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D、《最后一课》——都德——法国作家 三、阅读下面文言选段,完成后面各题(10分)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1、下面加点字解释不正确的一项( )(2分)A. 伤仲永(哀伤、叹惜) 世隶耕(奴隶) 未尝识书具(曾经)B. 作诗立就(完成) 稍稍宾客其父(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 邑人奇之(以……为奇)C. 父利其然也(认为……有利可图) 环谒(四处拜访) 日扳仲永(通“攀”,牵,引)D. 泯然众人矣(完全) 或以钱币乞之(有的人) 稍稍宾客其父(渐渐)。
5.<伤仲永>的归纳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