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侦察与反侦察知识
首先,要先弄清什么叫反跟踪。当然这是一个最简单而又不用介释的问题。就是说,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23435与跟在后面的坏人作斗争的技术反制手段。
其次,要搞清楚或者说判明有没有跟踪。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要做到,有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察觉,没情况也不要疑神疑鬼,自己吓唬自己。
一般确定有没有跟踪的方法有:听、停、看、转、回等方法。
所谓“听”,就是听听有什么动静、有什么人讲什么话、有没有特殊的声响。
“停”即是发现有些情况异常后,采用先停下来的方法。如行路时或几个陌生人总在附近,可在安全的地方停下来,要是一般行人就走了,跟踪的人也会在附近磨蹭不走。
“看”注意观察环境和人员,包括宿舍、楼道、家门口附近有否异常。
“转”当怀疑有人跟踪时,可在安全地带转,如在路的左右侧反复交换位置,看有没有陌生人总在附近,一般跟踪的人你走在街道右侧,他也会到右侧,你迂回到左侧,他也会到左侧,总在在他的视线之内,这就证实有人跟踪无疑。
“回”发现有情况往回走,跟踪的人也会故意跟着,反复做这个动作也能确认。
三是,采取必要的手段反制跟踪。如发现并确认有人跟踪时,为了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迅速采取反制手段,摆脱危险不利的局面。具体措施手段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叫”。即是叫人、叫喊。如发现有些不对头,可以叫附近的人或大声喊叫,引起附近的人注意,坏人一般还是做贼心虚。
2、“避”。走路尽量避开不安全的地带和不安全的时段。不安全地带指犯罪高发区、夜间没路灯、两侧地形地物复杂(有树木、土堆、深坑、杂物、废墟等)。不安全时段,多为夜间或没行人的时间。此种情况,如实在避不开,最好熟人结伴而行或找家人陪同。
3、“换”。变换时间、变换服装,活动尽量不形成规律牲。如,女同志夜间可换男装、男式打扮也会减少危险。
4、“甩”。采取迂回、换装、换乘、穿堂等手段甩掉尾巴的手段。前三种手段是,迂回即兜圈;换装即是换衣物着装;换乘即是换车;穿堂即是利用商场、饭店、胡同、小区、住宅、楼房等有多门的场所和设施穿行而过,甩掉尾巴跟踪。
5、“报”。及时报警、报知家人朋友。当遇有危险要及时报警、或向就在附近的家人朋友打电话(给距离很远的家人朋友,打电话意思不大),假如怀疑、怕有危险,也可把“110”电话或亲朋电话号码提前先在手机上按出来,手拿着手机,一有情况马上按拨出,免得到时来不及拨号。
打电话时,要先报地点,再说危险。因为地点位置最重要,不然你即使报了情况,没报清楚准确地点也是白报。
6、“防”。说到防,主要是防备。要做到“三有、一要”。即,提前有准备、有措施、有手段,遇事要冷静。人常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提前在心理上有准备,有点防范措施准备点喷雾、工具什么的。练点儿防身搏击术也没有坏处。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单独开车和进出家门时的预防手段。
单独开车时要把车门锁上,遇有特殊情况要强行高速通过,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千万别停车。
进出宿舍时也要特别小心。有人说:“我们家大铁门结实着呢,砸都砸不开。”我说进出门时要小心,不是说你的防盗门不结实、不牢固。是说进出门时,容易被暗藏在门口附近的坏人顺便借机给按进去。
2.怎样学习反侦察技巧
简单的反侦察心理,
技巧:
反侦察基本常识
一、培养瞬间观察、判断能力----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速 看清并记住车牌、门牌、店铺招牌、电话号码的习惯。
二、注意培养方向、方位感,对自己所进入的地区、建筑的通道、布局结构保持清晰的方位 感。
三、外出与人交往: 不应轻易透露自己姓名、身份、家庭情况;不轻易接受他人礼物、烟酒、饮料、**食品。
四、住宿:
1、选择安全可靠、利于观察、撤离、抵抗的地点落脚休息。
2、注意睡前锁门、锁窗;武器、通信工具、贵重物品应放在随时拿得到的地方。
3、在危险复杂地区、期间,多人不应呆在同一房间且应隐蔽地进行来往,以防突然袭击被 一网打尽。
五、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前首先应注意门后是否有人,然后对房间进行巡视后方可放松;平时对自己的物品 应心中有数,对于重要物品必要时须做记号。此外,还应养成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如 多了或少了什么东西,有什么异常痕迹)并找出原因的习惯。
六、行走: 行走途中应注意在附近或周围建筑物上是否有车有人跟踪、监视。多人一道行走时不应走在 一块,也不应让人发现彼此认识(在危急情况下)行走时应尽量沿人行道走,避免有人驾车 行凶。
七、乘车乘船、驾车:
1、乘车时最好不要在人群中拥挤(这时易于被人下手行凶)上车后应注意周围人员、救生 器具及脱离途径。
2、驾车起动前应检查有关部件如刹车、油箱;车辆平时应放置在安全防范措施较完备的地 方。
八、防监听、监视:
1、防监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通过播放音乐、开大水龙头制造噪音,使窃听者听不清话音; 对于办公室或住所可将其窗户玻璃换成双层或使用毛玻璃。
2、自己应养成经常观察楼下或周围建筑物是否有可疑人员的习惯,当怀疑有人监视时,可通过化装走侧门的方式摆脱;当怀疑有人跟踪时,可在楼梯、拐弯处较自然地回头观察,确定有人跟踪后,可进入商场车 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法摆脱。
九、反追杀: 通过化装(使用假胡须、改变发型)适时改变自己的体貌特征。事前准备备用身份证明、备 用金,注意不与密切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并提醒其提高警惕,寻求保 护。
十、防绑架、劫持:
1、在平时生活中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家庭住址、车牌号码、私人移动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的 相关情况。
2、外出行踪、计划尽量保密,且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真实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在驾车行 驶途中对陌生人的各种求助、未出示有效证件的执法
3.反侦查能力是什么 怎么做到的
嫌犯的反侦察能力,是通过对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对案件的不加选择披露的细节,因为好奇等种种原因,自觉不自觉去模仿,去学习得来的。他们一般有如下表现
1、懂得消除作案现场蛛丝马迹,打扫现场,不给办案人员留一点线索。
2、懂得犯罪心理,能故意制造不慌不忙的假象。假扮初犯、不让办案人员产生案件联想,不给办案人员信心,加速破案。
3、故意留下一些痕迹,留下一些与本案破案方向相反的证据,麻痹迷糊办案人员。
4、知道躲避风头,不连续作案。消磨办案人员的注意力。
5、会声东击西,把办案人员吸引到相反方向。给自己争取时间。
6、。
4.关于 刑事侦查 的常识
你好: 刑事侦查,是国家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于认为有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侦查的行为。
从程序上给你列一下: 第二章 侦查 [参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定》第380—390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侦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0—172条 第九十条 【预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一条 【讯问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0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6条 第九十二条 【讯问地点、期间】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3—175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7、138条 第九十三条 【讯问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181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人的要求】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2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1条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185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2—144条 第九十六条 【聘请律师的时间及律师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参见] 《高法、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12、24条 《高检、司法部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31—39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5—156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5—49条、第333条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九十七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参见] 《高法、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8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8、159条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参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9、190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0、161条 第九十九条 【询问证人笔录】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条 【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一条 【勘验、检查的范围】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参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5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3条 。
5.反侦察意识是什麽意思
什么是反侦察?反侦察是指运用具有迷惑和破坏性质的手段,阻止敌人对自己的跟踪、探查,从而保证自己安全。比如在经过的地方撒上石灰等化学物质就能阻止警犬的追踪。电影里的坏蛋在打恐吓电话时,不超过一定的时间,并且不时的更换地方,也是为了防止警方侦得打电话的确切地址。
反侦察的行为很复杂,有制造假现场或转移犯罪现场,制造现场的假物证,消除一切可能暴露自己的证据,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进行反常的行为,伪装,利用在侦查人员中的熟人了解情况。总之,能保证自己安全不被抓获,与警察周旋,就表明对方的反侦察能力强,一个人的反侦察经验取决于他本人的犯罪经验经历或是本人所有的侦查经验,本人的学识和技术能力,等等。
怎样学好反侦察能力?反侦察能力是指发现别人追踪你时,你再反过来去侦查对方的一种表现能力军事人员 警察和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具备 反侦察是指自己的对自己的行踪能进行有效掩盖或消灭证据。 (本人略知一二 ,做下 参考 ,祝你心情愉快)owo
6.怎样提高反侦察能力
要提高反侦察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常识:
1. 培养瞬间观察、判断能力----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速 看清并记住车牌、门牌、店铺招牌、电话号码的习惯。
2. 注意培养方向、方位感,对自己所进入的地区、建筑的通道、布局结构保持清晰的方位 感。
3. 外出与人交往: 不应轻易透露自己姓名、身份、家庭情况;不轻易接受他人礼物、烟酒、饮料、食品。
4. 住宿:选择安全可靠、利于观察、撤离、抵抗的地点落脚休息;注意睡前锁门、锁窗;武器、通信工具、贵重物品应放在随时拿得到的地方;在危险复杂地区、期间,多人不应呆在同一房间且应隐蔽地进行来往,以防突然袭击被 一网打尽。
5. 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前首先应注意门后是否有人,然后对房间进行巡视后方可放松;平时对自己的物品 应心中有数,对于重要物品必要时须做记号。此外,还应养成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如多了或少了什么东西,有什么异常痕迹)并找出原因的习惯。
6. 行走: 行走途中应注意在附近或周围建筑物上是否有车有人跟踪、监视。多人一道行走时不应走在 一块,也不应让人发现彼此认识(在危急情况下)行走时应尽量沿人行道走,避免有人驾车 行凶。
7. 乘车或船:乘车时最好不要在人群中拥挤(这时易于被人下手行凶)上车后应注意周围人员、救生 器具及脱离途径;驾车起动前应检查有关部件如刹车、油箱;车辆平时应放置在安全防范措施较完备的地 方。
8. 防监听、监视: 防监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通过播放音乐、开大水龙头制造噪音,使窃听者听不清话音; 对于办公室或住所可将其窗户玻璃换成双层或使用毛玻璃;自己应养成经常观察楼下或周围建筑物是否有可疑人员的习惯,当怀疑有人监视时,可通过化装走侧门的方式摆脱;当怀疑有人跟踪时,可在楼梯、拐弯处较自然地回头观察,确定有人跟踪后,可进入商场车 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法摆脱。
9. 反追杀: 通过化装(使用假胡须、改变发型)适时改变自己的体貌特征。事前准备备用身份证明、备 用金,注意不与密切的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并提醒其提高警惕,寻求保 护。
10. 防绑架、劫持:在平时生活中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家庭住址、车牌号码、私人移动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的 相关情况。外出行踪、计划尽量保密,且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真实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在驾车行 驶途中对陌生人的各种求助、未出示有效证件的执法 检查应保持高度警惕。
11. 另外,可以通过玩侦察游戏或者做测试来提高自己的反侦察能力。
7.学习侦察与反侦察
反侦察是电子防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电子攻击通常要以电子侦察作为辅助支持,特别是希望电子攻击能发挥最大效能的时候,更是如此。
为了对某一部雷达实行干扰,需要利用侦察接收机测定雷达的工作频率和脉冲重复周期,以及雷达所处的方位,从而控制干扰机在这个频率和方向上集中功率,取得最佳干扰效果。
所以如果雷达采取某种防护技术,例如低截获概率雷达技术,让敌方难以发现雷达的存在,那么就起到了保护自己的目的。
现代四大反侦察技术
巧妙伪装隐真示假
现代伪装技术是通过巧妙的伪装来隐真示假,蒙蔽敌方的侦察。1991年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为了制造在科威特东南部实施主攻的假象,以仿真坦克、仿真火炮与电子欺骗相结合的手段在这一地区“部署”了一支“师规模”的部队,而主力部队则向西转移了200多公里后才发起了真正的主攻。
在科索沃战争中,为了有效对抗美军的侦察,南联盟在空袭前便利用山地、丛林等有利地形将防空导弹、火炮、装甲车辆等目标藏入山谷或丛林,而将一些准备淘汰的飞机和经过精心伪装的假目标暴露在明处来吸引敌人的火力。
动静结合欺骗侦察
现代侦察手段受距离、天候等因素的影响,对移动目标的侦察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这也为实施反侦察提供了一条“捷径”。
在科索沃战争中,北约军队空袭的攻击程序一般是目标侦察、数据输入、实景对照、实施攻击,这一过程至少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因此,在抗击北空袭中,南联盟军队充分利用了这个间隙,灵活机动地将导弹、火炮、装甲车辆等便于移动的目标随时进行转移,当北约飞机或导弹抵达目标空域时,北约卫星和侦察飞机原先发现的目标已不知去向,使得不少飞机不得不携弹返回。
避实击虚主动攻击
现代战争封锁或切断敌方情报来源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对敌方侦察部队和装备实施主动攻击或干扰,以攻代防。
在科索沃战争中,为了及时侦获敌机来袭情报,又要避免己方雷达遭受远程打击兵器和反辐射导弹袭击,南联盟军队的雷达通常采用及时预警、分段接力的手法,即使用远程雷达和近程雷达对敌机目标进行分时分段接力搜索,侦获目标后立即关机。在打击火力上,南军采用地面火炮和防空导弹结合,构成了较为严密的火力配置,给敌人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真假并用促敌“分化”
战争防御一方可以主动向敌侦察系统发送大量的虚假信息和无用信息,以达到削弱敌方侦察能力的目的。此外,大量真假混杂的信息能够干扰敌方的处理进程,还有可能诱使敌人得出不一致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判断。
在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联军在作战中便发现由于情报处理环节过于繁琐、各国情报系统互不兼容等因素,使情报效益大打折扣。美国中央情报局和国防情报局甚至一度对萨达姆总统入侵科威特的真实意图和进行战争的决心都无法得出一致的意见。
同样,在科索沃战争中,北约盟军在情报处理上依然存在这方面的问题。盟军的通信情报体制和装备存在诸多差异,造成盟军内部情报交流困难;此外,由于盟军情报来源广泛、缺少统一归口,多次出现各部门提供的情报相互矛盾、无法统一的情况。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执法、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