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常识
火车行李托运常识 火车行李的范围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1辆(不带汽油)和其它施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档案材料和危险品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为50千克。
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火车包裹的范围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
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范围:自发刊日起5天内的市、地级以上部门的机关报和政府部门宣传用非卖品,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范围: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属四、五类品名除外)范围: 1、重要文件,图纸,资料,档案材料; 2、疫苗、血浆、医疗器械、假肢; 3、鲜或冻的鱼类、肉类、果蔬类、乳类、蛋类、秧苗、果树苗、果树接穗及活动物; 4、残疾人车 四类包裹范围:不属于一、二、三类包裹的物品: ⒈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⒉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体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办理。
包裹每件体积、重与行李相同。 不能按包裹运输的物品 ⒈尸体、尸骨、骨灰、灵柩及易于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 ⒉蛇、猛兽和每头超过20千克的活动物(警犬和运输命令指定运输的动物除外); ⒊国务院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以及承运人不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⒋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和不适于装入行李的物品。
行李包裹的托运 旅客凭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车敬意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两次。
残疾人用车不限次数。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车站时,包裹的到站必须是装运该包裹列车的经过站或终点站。
托运下列物品时,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 ⒈金银珠宝、珍贵文物、货币、证券、枪支; ⒉警犬和国家法律保护的动物; ⒊省级以上政府宣传用非卖品; 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免检物品; ⒌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 ⒍承运人认为应提供证明的其他物品。 托动物、植物时应有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检测证明。
托运放射性物品、没样箱时,应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出剂量证明书、油样箱使用证。 行李包裹的领取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3天。
超过免费保管期领取时,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因铁路责任或自然灾害延长客票有效期限的行李,延长日数免费保管 保价运输 旅客或托运人托运的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保价运输时必须声明价格。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总价格,按一批办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
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按声明价格核收保价费,行李按0。5%核收,包裹按1% 核收,不足1角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 车站承运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时,有权检查声明价格同实际价格是否相符。
如拒绝检查或对声明价格有异议时,不能按保价运输办理。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应在行李、包裹票上写明声明价格总额。
如分件声明价格时,应将每件的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写明。一批行李或包裹分件保价时,在每件货签和包装上必须写明总件数之几的字样。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发生变更运输时,保价费不补不退。 变更运输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⒈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⒉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敬意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⒊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应补收发站至到站的包裹与行李运费的差额。 办理变更运输生产生的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
如已收运费低于已产生的杂费时,则不补杂费也不退还运费。但因误售、误购客票产生的行李变更时,不收变更手续费。
填写行李票、包裹票的规定 ⒈发站和到站; ⒉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⒊行李和包裹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 ⒋运费; ⒌声明价格; ⒍承运日期、运到日期、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售票与购票 旅客购买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的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
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
2.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知识知多少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压缩液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共8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要点:1、不同类的危化品要单独存放,尤其是禁忌化学品更要严格区分存储区域。2、存储设施必须根据其危险特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比如易燃物料,需要静电接地、静电跨接、泡沫发生器等。
3、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装卸操作需要严格操作规程。
4、设备、管线、安全附件要定期检查、检测、校验,保证可靠。5、应急处置方案完备,主要针对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方案演练,不断修订。
三、存储方式: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2-1995)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有3种。第一,隔离储存;第二,隔开储存;第三,分离储存。
3.常见的危险化学品知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①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被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储存于耐压容器或特别的高强度容器内的气体。
③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如乙醇、苯等。
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己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化学作用或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其奄危及生命的物品。 ⑦放射性物品。
这类物品能自发、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察觉到的射线。 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而且,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或者其他方法使放射性物品不放出射线,而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
⑧ 腐蚀品。这类物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其主要成分是酸类和碱类。 对人体有腐蚀作用,能造成化学灼伤。
多数腐蚀品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还是剧毒品。 ⑨ 杂类。
指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包括在前8类危险品之中的磁性物品和另行规定的物品。 。
4.安全防火知识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地进行。
这一定义涵盖了三个问题。即对象、范围和目的。
安全生产的对象有人和设备等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其中人是第一位的,消除危害人身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舒适地工作,称为人身安全。消除损坏设备,产品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称之为设备安全。
安全生产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农林等各个行业。 安全生产的目的: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财产的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称之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度、教育、检查、监督、宣传、处罚等)。2、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a“安全第一”是企业生产遵循的基本原则。
b“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和前提。c“综合治理”是措施和手段。
3、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四个原则。(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
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统一。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由此可见,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
(2)、坚持安全具有否定权的原则(3)、坚持“三同时”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一切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4)、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4、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政府统一领导: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统一要求。
部门依法监管: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某个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 企业全面负责:首先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政府政策放权,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扩大的必然结果,因此,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突出强调了企业的责任。
社会监督支持:是指要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管专权的舆论氛围。5、什么是事故?(1)从广义角度讲,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有目的行为过程中由于不安全的行为、动作或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它能造成财产损失,生产中断,人员伤亡。
(2)从劳动保护角度讲,事故主要是指伤亡事故,又称伤害。6、事故的四种特性(1)因果性: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随机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是偶然的。(3)潜伏性:如有触发条件可导致事故突然发生。
(4)可预防性: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预防的。7、事故的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轻伤、重伤、死亡。
(2)按事故严重程度: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3)按事故类别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事故、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8、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分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中客观存在的,也是与安全有关的决定性因素。生产中许多问题,都是靠人操作来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比如:注意力不集中、缺乏经验、责任心不强,不懂,情绪不好等,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2)物的不安全状态生产中的产品、原料、中间体以及水、电、厂房、施工现场,都属于“物”。“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发生,比如:化学毒物(H2SO4、NH3 )能造成烧伤,爆炸事故,高温高压容器可能引起爆炸,电造成触电事故,建筑物偷工减料缺陷。
(3)管理上的缺陷任何事物不可能有完美无缺的安全构思和设计,认识能力有限工艺条件的限制,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交通事故,不可能在每一个路口,人行道或铁道路口建立自动报警,修造大桥等。9、事故金字塔事故金字塔:1个死亡重伤害事故背后,有29起轻伤害事故,29起轻伤害事故背后,有300起无伤害虚惊事件,以及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存在 。
从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