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常识试题

2023-01-04 综合 86阅读 投稿:巴黎港

1.法律知识竞赛题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B )年。

A、1949年B、1954年C、1950年D、1982年 2.( 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B、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B、中国共产党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B、公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C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曰B、1991年9月4曰 C、1992年1月1曰D、1999年11月1曰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B、法律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B、抚养 9.( A)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B、学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A )颁布的。 A、1986年B、1978年 11.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B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B、国家法定节假曰外 12.禁止在( C)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B、厂矿企业C、中小学校D、商业区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A)责任。

A、直接B、间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要把青少年培养成(B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A、品德、智力、体质、美育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15.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A )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B、父母、监护人 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入对或错) 1.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3.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 4. 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 ) 7.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 10. 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 *) 11.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 12.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 ) 13.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 ) 三、填空题(请将正确的答案填入括号内) 1.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监护人的义务有(监护义务)和( 抚养义务)两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4.为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有些公共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例如(营业性舞厅)、(歌厅 )等场所。

5.每年6月26曰,是国际(禁毒)曰。

2.法律知识检测题库

学生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就必须承担责任”这一观点认识正确的是家长不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

下列不属于教育与矫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方式有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8岁的小丽随父母在外地旅游时与父母走失了,跟一个说认识她的阿姨,一起去找父母会比较危险。

江苏省的知识竞赛题为:单项选择交通:1、人行横道信号灯黄灯持续闪烁时,表示( ) 。CA、不准通行 B、可以通行 C、需注意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行2、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靠路边( ) 范围内行走。

AA、1米 B、1.5米 C、2米3、自行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侧道路边缘 ( ) 范围内通行。 AA、1.5米 B、2米 C、2.5米 4、行人在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您认为危险的做法是:( )B 。

A、无车辆驶来时尽快通过B、车辆临近时抢先通过C、注意观察车辆,确认安全后通过5、乘车人下公交车,准备横过无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您认为最安全应 ( )横穿。CA、从公交车头B、从公交车尾C、等公交车驶离,确认安全后6、乘车人在机动车道内,应当从 ( ) 上下车。

BA、机动车左侧B、机动车右侧C、只要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左右侧都可以7、如客车意外失火,车门无法打开,应( ) ,尽快逃生。BA、撬开车门B、砸碎风窗玻璃C、先行灭火,再撬开车门8、当您和亲友聚会,亲友喝完酒后要驾车回家,您应( ) 。

CA、告诉他小心驾驶B、劝他系好安全带C、坚决阻止他驾车未成年人保护法: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A)A.18 B.16 C.14 D.20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B)A.18 B.16 C.14 D.203、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下列对班主任行为的评价哪一个是正确的?( )(D)A.正常现象 B.合法行为 C.合理行为 D.违法行为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应依法( )。

(D)A.减轻处罚 B.从轻处罚 C.加重处罚 D.从重处罚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D)A.人权 B.个人志愿 C.人身自由 D.人格尊严6、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对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人学生的( )。

(D)A.隐私权 B.荣誉权 C.平等权 D.受教育权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C)A.家长 B.学校老师 C.任何组织和个人 D.同学8、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B)A.基础教育 B.义务教育 C.基础教育 D.中级教育9、根据未成年热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A.法律 B.自力救济 C.强制 D.道德10、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C)A.小学生禁止进入 B.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C.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D.儿童禁止进入1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 )?(A)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用承担责任C.承担较少的责任 D.视情况而定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c)A.发育、成长 B.生活、教育 C.安全、健康 D.认知、思想13、小明(13周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行为违反了( )。

(D)A.宪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1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B)A.自由、尊严 B.人身、财产 C.成长、健康 D.生活、教育1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A)A.中央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D.家长以及学校、社会组织16、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B)A.职业教育 B.青春期教育 C.特长教育 D.学业教育17、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机构收容教育。

(D)A.居委会 B.攻读学院 C.就近的公安局 D.儿童福利机构18、离婚双方因扶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的,应当根据( )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A)A.保障子女的权益 B.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C.有利于女方 D.有利于南方19、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 )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B)A.其班主任老师 B.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C.未成年人自己 D.其学校校长20、中。

3.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宪法知识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4、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 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 的的原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 抵触。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 的特权。

9、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10、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 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1、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12、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1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 。1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

15、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16、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 。

17、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18、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以法律规定。19、任何公民,非经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

20、禁止 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 公民的身体。21、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 公民的住宅。22、除因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的权利。24、我国妇女在 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6、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

28、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 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在我国,宪法的修改,由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0、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通过。31、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 的职务。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34、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 。3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 的 质询案。

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 。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 的决定和 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 继任主席的职位。40、审计机关在 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求《法律基础》模拟题和答案

《法律基础》模拟试题一、名词解释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的公司。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宪法:指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法治:是指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依法治理国家的制度和方略。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治其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二、填空1社会主义法实施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的(遵守),另一种是法的(适用)。

2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3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等。

4我国行政机关的宏观结构体系是以(层级制)结构为基础并与(职能制)结构相结合的。5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6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7法有两个基本职能和作用,一是(调整)职能和作用,二是(保护)职能和作用。

8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一是(适合中国国情,是我国人民革命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二是(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并且便于统一行使国家权力)。9行政行为的效力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0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1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组成的。

1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三、单选1建国之后,我国制定了(C)部宪法。

A 2 B 3 C 4 D 52 (D)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A 人民法院 B 国务院 C 公安机关 D 人民检察院3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D)为构成要素。

A 意志 B 动机 C 行为 D 意思表示4(B)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停止5 (D)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遗赠 D 代位继承6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C)A 10岁 B 16岁 C 出生 D 18岁7下列哪种权利属于身份权?(D)A 姓名权 B 名誉权 C 肖像权 D 监护权8(A)是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A犯罪客观方面 B 犯罪客体 C 犯罪主体 D 犯罪主观方面9法的效力来源,即法律的表现形式,是指(B)。

A 法律规范 B 法的渊源 C 法律解释 D 法的适用10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B)。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无民事权利能力人11(D)是特定国家表现其国家的整体和局部之间相互关系所采取的外部总体形式。

A 国体 B 政体 C 政权组织形式 D国家结构形式12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指(D)。A 犯罪构成 B 犯罪客体 C 犯罪客观方面 D犯罪主观方面四、多项选择(每一个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大陆法系又称(AD)。

A 罗马法系 B 普通法系 C 成文法系 D 法典法系E 德意志法系2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基本原则:(ABCDE)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直接选举原则D秘密投票原则E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的原则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ABCDE)A重大误解的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违反法律的行为E 显失公平的行为4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E)A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B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财产C知识产权具有双重的内容,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D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E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5下列哪些是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

5.求法律知识竞赛题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六条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九条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十一条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五条 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

6.小学生法律知识答题 答案

一、1、对 2、错 3、错 4、对 5、错 6、对 7、错 8、错 9、错 10、对

二、1.A 2.B 3.B 4.A 5.B 6.A 7.A 8.B 9.B 10.B 11.B 12.B 13.B 14.B 15.B 16.A 17.B 18.A 19. A 20.B 21.B 22.B 23.A 24.A 25.B 26.B 27.B 28.A 29.A 30.B 31.B 32.B 33.B 34.B 35.A 36.A 37.A 38.A 39.B 40.B

7.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8.一些法律常识题目,法律大神进,最好深入浅出

第一,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毁损的,抵押权人如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有要求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权等数个债权人的,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应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直接粘贴】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应当选C第二,抵押物要买卖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将主债务清偿。

在本题中,A买卖的前提是:A或者C向B清偿,或者B同意买卖,但是A需要提供其他抵押物。第三,看你的描述,AB的关系应该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一方给第三人造成的伤害损失,应当由行为人赔偿,但是雇佣者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C有权向A/B任何一方追责;如果b赔偿后,可以再向a追责。第四,能否认定正当防卫,要满足几个条件。

分别是:为保护公共或则他人利益,针对正在进行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5316435的不法侵害,进行的制止,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伤。这个不法侵害的程度,一定要暴力对等。

本案中,双方互掐,简单来看应该构成正当防卫。【以下为实务解说】但是在实践中,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你可以设想一下,掐人如果掐到一定程度后,人应该陷入昏迷了,对方应该就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了,也就是已经达到正当防卫的效果了。而父亲此时还继续对其进行掐脖子的行为,这已经是对一个失去反抗能力的人继续进行暴力,且已经致其死亡,应当定其故意杀人罪了。

第五,应当是抢劫(致人死亡)。

直接用法条解决: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看到了吧,直接定抢劫,毫无争议。

法律法规常识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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