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2022-11-05 综合 86阅读 投稿:尛晴天

1.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2.小班法律知识教育教案

为了加强对中班幼儿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幼儿的法制观念,进—步巩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我们中班结合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并且针对孩子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节法制教育的课程。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幼儿知道拾到东西应该还给失主,并了解找失主的方法。

2、引导幼儿体验丢失东西和捡到东西后的着急心情,找到东西和把东西还给别人时的不同情绪情感。

活动准备:动物头饰 情景表演

活动过程:

一、引起兴趣,引出课题。

师:今天,老师要来变个魔术,你们想看吗?

二、基本部分:

(一)情景表演,让幼儿了解小猫丢了东西着急、难过的心情和小兔把东西还给它以后高兴的心情。

提问:1、小猫丢了什么?心里怎么样?(着急、难过)

2、谁捡到了帽子?(小兔)

3、小兔捡到了帽子是怎么做的?(他说了什么?)

4、集体练习:请问,这是你丢的帽子吗?

教师小结:把帽子还给了小猫,小猫可高兴了,小兔着见小猫这么高兴,他心理也很高兴,我们小朋友要向小兔学习,拾到东西要还给别人。

(二)讨论,帮助幼儿体验丢了东西、拾到东西还给别人等情况下的不同情感。

(1)小朋友有没有无过东西?丢过什么?心里怎样?

(2)你丢了东西,别人拾了还给你,你心里怎样?

(3)你有没有拾到过别人的东西?你是怎么做的?心里怎么样?

(三)情景表演,激发幼儿帮助小动物的动机,使他们体验到帮助了别人会很快乐。

师:看看又发生了什么事,小动物们为什么难过?(看见他们难过,小朋友你们心里怎么样?

(1)提问:小动物们这么难过?它们丢了东西心里怎样?看见他们难过你的心里怎样?那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帮助他们(请问,刚才你们在哪里玩的?)我们到走廊里、楼梯口、午睡室去看一看,如果发现地上有东西就怎么办?

(2)幼儿帮助小动物们找东西,(拾起来,拾起来以后怎么做呢?问问捡到东西后怎么说?请问这是你丢的东西吗?

(3)幼儿找东西。

(4)师:刚才我们帮助小动物找到了东西,还给了他们,他们一定很高兴,他们肯定会来谢谢我们的,我们小朋友把东西还给了失主做了好事,心里怎样?(做一做高兴的样子,笑一笑)

(5)提问:刚才你捡到了什么东西?是怎样还给丢东西的人的,说了什么话?

4、幼儿讨论

(1)拾到了东西为什么要还给别人?

(a)人家会难过,会着急。

(b)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2)(表扬自己)

讨论:找不到失主的东西该怎么办呢?

(四)结束:

教师总结,今天我们小朋友帮助了小动物找东西,还给了他们,心里非常高兴,以后我们捡到了东西都要想办法还给别人,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活动延伸:

在日常生活中有幼儿捡到东西后引导他自己找失主或帮助他一起找失主,并给予鼓励表扬。

3.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物权的三种类别: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另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③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3)知识产权①著作权的。

4.法制教育教案

下面是一个法制教育教案。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目的: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授课内容: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

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

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

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

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5.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600字案例分析

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

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6.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7.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①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②法和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和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物权的三种类别: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另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③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权、质权、抵押权)(3)知识。

8.法制教育教案

教学目标: 1、大致了解安全常识,尽量保护自己。

2、基本理解常用的安全知识,学会保护自己。 3、知道与生活相关的安全知识,会在不同情况下应用和保护自己。

教学重点:有关安全的一些常识 教学难点:在发生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教学过程: 一、播放歌曲《祝你平安》导入主题: 祝你平安,祝愿在场的每一个人一生都平安!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生活当中也充满了一些意外。安全第一,自己的生命健康总归是第一位的,在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二、1、 生活当中有哪些意外情况,或者在哪些方面,我们要注意安全?(个别+补充回答) 比如有:火灾、用电安全、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突发病症,遇见被偷被抢等等。 2、遇见这些紧急情况我们能不能慌张?为什么? 不要慌张,在情绪上要镇定,因为越是慌张,对事情的处理其实越不利。

三、接下来,我们逐一看遇见紧急情况如何处理。 1. 案例情景1。

隔壁邻居家着火了,烟雾很浓。而且有蔓延的趋势。

这个时候,你应该怎么办?(讨论回答)B 方法:打119火警电话。讲清楚自己的地点,附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在什么路附近。

在消防车还没有到来之前: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火势蔓延了,千万不要只顾着财物,可以拿湿毛巾捂嘴巴,千万不要坐电梯,也不要轻易跳楼等。如果火势不大,要学会一起用消防设施灭火。

但是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2. 用电用煤:情景2.用电时候不小心,触电了。

怎么办?(讨论回答) 如果还和电器接触,千万不能拿手去碰,要拿干的木头挑。然后立刻打120急救电话。

3. 案例情景3:半夜起来,忽然闻到煤气味道,怎么办?(小组讨论回答) 千万不能开灯。然后,立刻开窗通风,关掉煤气阀门。

第二天请人来检查煤气管道。 4. 案例情景4.遇见被偷被抢,你应该怎么办?(小组讨论回答) 老师提示:分事前和事后两种情况。

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保证自己安全情况下与歹徒周旋,要智勇双全。当时发现,要大声呼喊,恐吓歹徒,请求周围人的帮助,利用时间,及时拨打110报警,事后,可以去公安局报案或者拨打110求助。

5. 案例情景5.:自己突然感到不舒服,仿佛要晕倒,或者周围有同学突发一些突发疾病。(讨论回答,补充回答) 首先要暗示自己,要镇定,不要惊慌,尽量让自己坐下来,向周围人求助。

如果是其他人,要及时拨打120求助,在救护车没有到来之前,也要因地制宜进行抢救,向附近人求助。 6. 过马路和骑车时候我们要注意什么? 红灯停,绿灯行。

要走人行道。骑车要慢一些,不要飞跑,不要和机动车比赛,不要骑到机动车道上,不要一边骑车一边听音乐,不要三五成群一起走。

三、请同学复述发生以上情况怎么办,请同学讲讲自己有没有这个方面的经验和经历,或者听到的,看到的,都可以。 四、活动总结: 生命可贵,希望大家记得以上各点,以防万一,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9.求 人教版 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总结(重点结合,详

一.珍惜生命 (理解)[ 1.人的生命具有独特性 人的生命独特性突出表现在,人类的生命最具有智慧。

人的生命独特性更多地表现在,人的个性品质、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个性,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独特闪光的成才之路,展示自己的风采,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

2.珍爱我们的生命 (1)永不放弃生的希望。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都不要轻易放弃生的希望。

(2)肯定生命,尊重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

实现人生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要脚踏实地,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每个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都有价值。

在肯定自己的价值,珍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善待他人的生命。 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不要轻言放弃,不丧失生的希望;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的时,尽自己所能伸出援助之手。

(3)延伸生命的价值。 我们要珍爱生命,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并为之不懈努力,不断延伸生命的价值。

二.认识新自我 (识记)[七?上P46-53] 1.自我认识的必要性 人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我们需要不断更新、不断完善对自己的认识,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好和更完美。 2.自我认识的内容 全面认识自己,既要认识自己的外在的形象,如外貌、衣着、举止、风度、谈吐等,又要认识自己的内在素质,如学识、心理、道德、能力等;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又要看到自己的缺点。

每个人都是变化发展的,自身的优点、缺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用发展的目光看待自己,通过不断改正缺点来完善自己。

3.认识自我的途径 ①通过自我观察认识自己。 ②通过他人了解自己。

要重视他人的态度与评价,冷静地分析。既不能盲从,也不能忽视。

③通过集体了解自己。一个人在集体中能否与他人友好相处,能否很好地担当自己的责任,会对了解一个人有一定的帮助。

集体往往对一个人的评价更全面、更客观。 4.如何发掘自己的潜能 ①经常给予自己积极的暗示,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信心和勇气,能帮助我们发掘潜能。

②在心中想象出一个比自己更好的“自我”形象,能够激励自己的斗志,有利于释放自己的潜能。 ③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激发潜能。

要培养有利于激发潜能的习惯,从小事情做起。 三.学会调控情绪 (理解?识记)[七?上P60--67] 1.做情绪的主人 (1)人的情绪是丰富多样的。

人的情绪是复杂多样的,最常见的是把情绪分成四大类:喜、怒、哀、惧。在这四种情绪的基础上,又可以组合成很多复杂的情绪。

丰富多样的情绪构成了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 (2)情绪对人的影响。

情绪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一方面,情绪可以充实人的体力和精力,提高个人的活动效率和能力,促使我们健康成长。

这是情绪对人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情绪也会使人感到难受,抑制人的活动能力,降低人的自控能力和活动效率,使人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甚至违法的事情。

这是情绪对人的消极影响。 (3)学会调控情绪。

(理解) 情绪是可以调控的,情绪与个人的态度是紧密相连的。在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态度来控制自己的情绪。

青少年阶段经历着丰富的情绪变化。情绪会带给我们勇气、信心和力量,也会使我们冲动、消极、无所事事,甚至做出一些违背道德和法律规范的事情。

所以,情绪需要调控,对任何人都一样,对我们情绪多变的青少年来说,则更应如此。 2.排解(或调节)不良情绪的方法 (1)注意转移法: 有意识地转移注意力,把注意力从引起不良情绪反应的刺激情绪中转移到其他事物或活动上去。

改变注意焦点,分散注意力。 做自己平时最感兴趣的事情。

改变环境,如到风景秀丽的野外去散步等。 (2)合理发泄法: 遇到不良情绪时,通过简单的“宣泄”痛痛快快地表达出来,或将不良情绪通过别的途径与方式宣泄出来。

在适当的场合哭一场。 向他人倾诉。

进行剧烈的运动。 放声高唱或大声喊叫。

(3)理智控制法: 在陷入不良情绪时,主动调动理智这道“闸门”的力量,控制不良情绪,并尽力使自己愉悦起来。 自我解嘲,自我安慰。

自我暗示,自己提醒自己,遏制不良情绪的产生。 在困难和逆境的面前,有效地进行自我激励,以从不良情绪中摆脱出来。

心理换位,与对方交换一个位置,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 学会升华,将消极的情绪与头脑中的一些闪光点联系起来,将不良情绪转化为积极而有益的行动。

以上方法,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个人的特点灵活地加以运用。 四.学会拒绝不良的诱惑(运用)[七?上P82--89] 1.正确对待金钱的诱惑 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要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和正当途径来获得。

决不能沾染法律禁止的“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不良行为习惯,更不能触犯刑法。 2.正确对待游戏机的诱惑 电子游戏是一种新型的娱乐方式,集多种技术和众多学科知识于一体,它对于开发人的智力,锻炼“眼、耳、手、脑”并用的能力有一定的好处。

适当的、有节制的的娱乐并不是坏事。由于电子游戏的画面变幻莫测,内容惊险刺激,使人一旦置身其中就得全力以赴地进入“角色。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声明:沿途百知所有(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