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安全常识
1 化工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
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 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4 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
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 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6 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7 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8 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9 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10 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1 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12 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
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3 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14 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
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15 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
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16 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 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18 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 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20 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2.化工厂安全知识
①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位;
③定期检查身体;
④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⑤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服时要注意;
⑥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⑦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⑧勤剪指甲,保持指甲洁净;
⑨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⑩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只要保持好个人卫生,就可不用担心化学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化工厂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急救,一方面要防止烧伤和中毒程度继续加深。另一方面要使患者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危险化学品烧伤:
对化学性皮肤烧伤,应立即移离现场,脱去受污染的衣裤、鞋袜等,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20至30分钟(强烈的化学品要更长)。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紫药水,不要用脏布包裹。对化学性眼烧伤,应使用流动的清水,冲洗时将眼皮掰开,把裹在眼皮内的化学品彻底冲洗干净。现场若无冲洗设备,可将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让眼球来回转动进行洗涤。若电石、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应当先将蘸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清水冲洗。
危险化学品中毒:
对危险化学品急性中毒,若为沾染皮肤中毒,应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要首先注意冲洗眼睛。若为吸入中毒,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方向移至空气新鲜处,同时解开患者的衣领,放松裤带,使其保持呼吸道畅通,并要注意保暖。若为口服中毒,中毒物为非腐蚀性物质时,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将毒物吐出。误服强碱、强酸等腐蚀性强的物品时,催吐反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豆浆、淀粉糊等,此时切忌洗胃,也不能服碳酸氢纳,以防胃胀气引起穿孔。现场如发现中毒者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使其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在现场进行简单的急救的同时,应及时联系将患者送往医院。护送者应向医院提供烧伤或中毒的原因、化学品的名称;如化学物质不明,则要带该物料或呕吐物的样品,以供医院检测。现场参与救护者应重视自身防护,如时间不长,对有水溶性毒物(氯、氨、硫化氢等),可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简单防护,有条件的可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