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北宋时期名臣,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 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历迁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
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新政受挫后,贬出京城,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
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扶疾上任,逝世于途中,时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一生政绩卓著,晓畅军事,文学成就突出。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著作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于世。
扩展资料
范仲淹的故事:
1、范仲淹担任邠州知州时,有一次登楼饮酒,尚未举杯,就看到几个人披麻戴孝地营造葬具。范仲淹急忙派人询问,得知是一名书生客死邠州,准备就近埋葬,但墓穴、棺材和治丧用具尚未制备。范仲淹听后非常悲伤,立即撤去酒席,并赠以钱财,使其得办丧事。
2、范仲淹治理国家崇尚忠厚,勤政爱民,深得百姓爱戴。范仲淹戍边西北时,邠州、庆州的百姓和众多的羌部族,在其生前就悬挂他的画像以祭拜。范仲淹去世后,闻知消息的人无不扼腕叹息,羌部族的数百首领,像孝子一样放声痛哭,并斋戒三日以后才离开。
3、相传范仲淹任杭州知府时,城中文武官员,大多得到过他的推荐,惟有苏麟,因在外县担任巡检,不在城里,未得提拔。于是,苏麟就向范仲淹献诗一首,其中有两句为:“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范仲淹理解他的心情,便为他写了一封推举信,后来苏麟也得到升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范仲淹
2.
高尔基:
议论文: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