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北宋时期名臣,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 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历迁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
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新政受挫后,贬出京城,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
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扶疾上任,逝世于途中,时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一生政绩卓著,晓畅军事,文学成就突出。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著作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于世。
扩展资料
范仲淹的故事:
1、范仲淹担任邠州知州时,有一次登楼饮酒,尚未举杯,就看到几个人披麻戴孝地营造葬具。范仲淹急忙派人询问,得知是一名书生客死邠州,准备就近埋葬,但墓穴、棺材和治丧用具尚未制备。范仲淹听后非常悲伤,立即撤去酒席,并赠以钱财,使其得办丧事。
2、范仲淹治理国家崇尚忠厚,勤政爱民,深得百姓爱戴。范仲淹戍边西北时,邠州、庆州的百姓和众多的羌部族,在其生前就悬挂他的画像以祭拜。范仲淹去世后,闻知消息的人无不扼腕叹息,羌部族的数百首领,像孝子一样放声痛哭,并斋戒三日以后才离开。
3、相传范仲淹任杭州知府时,城中文武官员,大多得到过他的推荐,惟有苏麟,因在外县担任巡检,不在城里,未得提拔。于是,苏麟就向范仲淹献诗一首,其中有两句为:“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范仲淹理解他的心情,便为他写了一封推举信,后来苏麟也得到升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范仲淹
2.文学常识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3.求莫泊桑的文学常识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诃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1880年完成了《羊脂球》的创作,轰动了法国文坛.以后离职从事专门的文学创作,并拜福楼拜为师.10年间他写了300多个短篇和6个长篇.其中许多作品流传深广,尤其是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一代短篇小说巨匠.长篇有《她的一生》《漂亮朋友》(《俊友》)等;中短篇有《菲菲小姐》《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等.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地讽刺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尤其是在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下的人们精神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