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住宅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 第49号
一九九六年一月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规定所称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附设的治安值班室。
第四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具备防撬、防踹、防攀缘、防跨越、防爬入等安全防范功能。
第五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二)符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城市容貌规定;
(三)符合当地居民习俗;
(四)因地制宜。
第六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建设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有关住宅建筑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部分。对不符合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规定的设计文件,应责成原设计单位修改。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必须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的图纸并报设计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由具体管理住宅的单位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居民住宅区的防护墙、治安值班室等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由产权人和使用人妥善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民和单位有责任保护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对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增补、修改、停工、返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的;
(二)擅自改动设计文件中安全防范设施内容的;
(三)使用未经鉴定和鉴定不合格的产品、材料、设备的;
(四)安全防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有(三)、(四)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2.如何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保安、保安,保障安全,是物业保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在物业小区内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实现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是物业保安追求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小区的保安岗位,形成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的点、线、面最佳组合,这是组成严密安全防控的基础; 二是保安员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百倍提高警惕,是做好小区安全防控的关键; 三是根据物业小区地理环境和安防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守护巡查,是做好物业小区保安护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是熟记业主姓名、相貌特征,了解业主居住的楼宇、楼层、单元、房号,做到心中有底有数,小区门卫岗加强对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严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是做好小区安全护卫工作的重点; 五是加强晚上零时以后,特别凌晨时段的保安岗位督促检查,防止保安员脱岗,打瞌睡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是防止发生入室盗窃的重要方法; 六是加强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照应,相互监督,互为联动,形成点、线、面严密的防控体系,发挥小区内安全防范整体的功能效应; 七是建立和完善小区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管理,做到百密不疏; 八是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提高业主安全意识,为搞好小区安全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3.如何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保安、保安,保障安全,是物业保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在物业小区内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实现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是物业保安追求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小区的保安岗位,形成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的点、线、面最佳组合,这是组成严密安全防控的基础;
二是保安员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百倍提高警惕,是做好小区安全防控的关键;
三是根据物业小区地理环境和安防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守护巡查,是做好物业小区保安护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是熟记业主姓名、相貌特征,了解业主居住的楼宇、楼层、单元、房号,做到心中有底有数,小区门卫岗加强对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严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是做好小区安全护卫工作的重点;
五是加强晚上零时以后,特别凌晨时段的保安岗位督促检查,防止保安员脱岗,打瞌睡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是防止发生入室盗窃的重要方法;
六是加强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照应,相互监督,互为联动,形成点、线、面严密的防控体系,发挥小区内安全防范整体的功能效应;
七是建立和完善小区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管理,做到百密不疏;
八是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防群治。提高业主安全意识,为搞好小区安全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4.《住宅小区安全治安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内容是什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需要要求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 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 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 GB/T 7401、GB 10408.1、GB 10408.4、GB 10408.5、GB 10408.6、GB 12663、GB 15209、GB 50198、GA/T 72、GA/T 269、GA/T368已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与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技术防范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关设备,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及治安事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简称技防。3.2 电视监控系统 由图像采集、传输、显示、记录及控制设备组成来监视设定区域内发生的情况并进行录像的系统。
3.3 住宅小区 又称“居住小区”,指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4 要求4.1 总则4.1.1 住宅小区应设置周界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住户防盗报警系统(紧急报警或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以下简称中心控制室)。
4.1.2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住宅的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4.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4.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适度超前、先进、可靠、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表1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 序号 项 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周界报警系统 小区的围墙或栅栏 强制 2 电视监控系统 小区出入口 强制 3 楼栋出入口或电梯厅 推荐 4 停车场(库)出入口 强制 5 主要通道、周界 推荐 6 电梯轿厢内 推荐 7 楼寓对讲(可视)系统 小区出入口、楼栋口与用户之间 强制 8 电子巡更系统 小区周界、主要设施、主要通道 强制 9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住户的客厅、卧室 强制 10 住户报警系统 住户的门、窗等部位 强制 11 安全技术防范中心控制室(值班室) 小区或大楼内 强制 12 报警信息的自动搜索与记录 中心控制室 强制 13 报警显示 强制 14 监控和录像 强制 15 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强制 16 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 强制 17 供电和接地 强制 4.2 系统设计和施工4.2.1 周界报警系统4.2.1.1 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4.2.1.2 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a) 周界报警系统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b) 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
c) 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d) 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
e) 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4.2.1.3 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宜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4.2.1.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入侵探测器的探测距离以100m以内为宜。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器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制造厂规定探测器距离的70%。
b)入侵探测器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0.3m。c)入侵探测器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最下一道光轴与围墙、栅栏顶端的间距应为150mm±10mm 。
安装在侧面时,应安装在围墙、栅栏外侧的上端,且入侵探测器与围墙、栅栏外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4.2.2 电视监控系统4.2.2.1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2.2.2 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通道、住宅楼出入口或电梯轿厢内宜安装电视监控系统。4.2.2.3 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电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4.2.2.4 中心控制室应。
5.如何搞好小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保安、保安,保障安全,是物业保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在物业小区内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实现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是物业保安追求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小区的保安岗位,形成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的点、线、面最佳组合,这是组成严密安全防控的基础;
二是保安员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百倍提高警惕,是做好小区安全防控的关键;
三是根据物业小区地理环境和安防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守护巡查,是做好物业小区保安护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是熟记业主姓名、相貌特征,了解业主居住的楼宇、楼层、单元、房号,做到心中有底有数,小区门卫岗加强对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严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是做好小区安全护卫工作的重点;
五是加强晚上零时以后,特别凌晨时段的保安岗位督促检查,防止保安员脱岗,打瞌睡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是防止发生入室盗窃的重要方法;
六是加强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照应,相互监督,互为联动,形成点、线。保安、保安,保障安全,是物业保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在物业小区内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实现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是物业保安追求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小区的保安岗位,形成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的点、线、面最佳组合,这是组成严密安全防控的基础;
二是保安员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百倍提高警惕,是做好小区安全防控的关键;
三是根据物业小区地理环境和安防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守护巡查,是做好物业小区保安护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是熟记业主姓名、相貌特征,了解业主居住的楼宇、楼层、单元、房号,做到心中有底有数,小区门卫岗加强对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严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是做好小区安全护卫工作的重点;
五是加强晚上零时以后,特别凌晨时段的保安岗位督促检查,防止保安员脱岗,打瞌睡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是防止发生入室盗窃的重要方法;
六是加强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照应,相互监督,互为联动,形成点、线、面严密的防控体系,发挥小区内安全防范整体的功能效应;
七是建立和完善小区内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管理,做到百密不疏;
八是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防群治。提高业主安全意识,为搞好小区安全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