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常识内容汇总

2021-09-18 综合 86阅读 投稿:不弃

1.发票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

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发票的种类项目: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

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

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扩展资料:发票的开票规定: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2.发票的知识

一、发票分为哪些

发票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简单点说:

1、按管辖范围可分为国税管辖发票和地税管辖发票;

2、按印制过程可分为统印发票和自印发票;

3、按填写方式可分为定额发票和非定额发票;

4、按使用特定可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通常分为统印普通发票和自印普通发票。统印普通发票包括统一销售发票和行业性发票;自印普通发票包括自印出口专用发票和套印企业名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文字分类可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维汉文版、电脑票(中文电脑版、中英文电脑版);按面额分类可分为千万元版、百万元版、十万元版、万元版、千元版、百元版(目前千万元版、百万元版、十万元版手工票已经取消);按联次分类可分为四联式和七联式。

5、我们常见的发票:

比如商业企业发票,餐饮娱乐业发票,运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二、怎么报销

这个问题有些不太明白,只要是正规的发票,只要在你们公司允许报销的范围内,走你们公司报销流程就可以了。

三、怎么交税

这又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交税首先要明确你们的业务和涉及的税种属于国税还是地税管辖。然后分别按期申报。

举几个例子: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般是每月10日前申报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每月10日前申报,明细申报宽限到1个月

土地使用税:1年申报1次

房产税:1年一次(金额大的可分两次)

增值税:每月1次

企业所得税:各企业有所不同,我们是季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现在属于地税的基本都是网上申报,自行交税的;属于国税的要到国税所申报,然后再交税。

3.发票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发票的种类及使用常识一、发票的种类国税发售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普通发票又包括:普通商品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粮食销售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和套印纳税人衔头号普通发票。 二、核定发票的领购资格(一〕普通发票的领购1。

条件按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2。

附送的资料:(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表》;(2)《领购发票申请表》(3)经办人身份证明;(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1。

条件经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申请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表》;(2)《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3)经办人身份证明;(4)税务登记证副本;(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6)一般纳税人资证及复印件;(7)申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8)已购置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申请人增加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1)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2)增购专用发票申请书;(3)最近一次购领发票的《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4)《办税员证》复印件;(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1。

相关提示税务机关对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进行审批,须经过实地核查。批准使用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一亿)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材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2。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

3。附送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加盖公章)。(3)《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申请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1。

条件(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财务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2。

报送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使用计算机发票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开具发票软件的使用说明书;(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1。 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3)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上;(4)每月发票的使用量超过50本;(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并且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统一发票的格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2。

报送条件:(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6)发票式样。三、领购发票纳税人在取得发票的领购资格后,带下列资料到征收大厅发票发售岗办理发票领购手续:(1)领购发票申请表;(2)《发票领购手折》(3)未核销的旧发票(4)《办税员证》四、发票的使用期限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六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尚未确定。

五、发票的核销根据验旧供新的原则,纳税人应在发票使用期限前,将使用完或未用的发票交发票发售岗办理核销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联次和用途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l)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2)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

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主动填写。

4.发票常识有什么呢

1、发票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2、什么是发票的分类代码? 发票的分类代码是为了便于发票的识别而按照一定规律设置的一组12位的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的第一排,发票分类代码是区分新旧版发票的重要标志。 3、什么是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是为了便于发票的管理,防止发票的造假等违法行为而在发票上按照一定规律设置的8位顺序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的右上角,排在分类代码的下方。

4、什么是"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 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5、什么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现行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为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印有"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有发票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 正楷,印色为大红色。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批准外,发票均应套印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但对国有金融、保险、邮电、铁路、民航、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由国 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可不套印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但上述单位承包或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和个人经营或采取国有民营 形式所用的专业发票,以及上述单位的其他发票均应套印发票监制章,纳入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的发票范围。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 专用发票除具有普通发票的功能与作用外,还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 ,与普通发票相比,它有以下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 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 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帐户和税额等。 (四) 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 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开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都是一样的,但开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抵扣条件的(比如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认证抵扣,购买的不 是不得抵扣的货物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开普通发票,除农产品发票、运输发票、小规模购买税控机外,购货方都不能抵扣。 )。

5.开发票基本知识有哪些

关于开发票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

(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 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 发票要通过使用才能对经济业务活动发生作用,未经收款开具的发票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凭证,是不会成为合法的财务收支凭证的。空白发票只有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内容,真实、合法、正确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才能成为合法的收支凭证。

一张开具无误的发票。不但能反映商品购销或劳务供受中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而且便利税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财会人员进行收支审核把关,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6.与发票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列支 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二、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处理 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三、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

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

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六、公司班车运费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的则不可抵扣。 七、由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企业员工出国考察,由旅行社代为安排相关住宿等,由旅行社开具相关发票,可以凭该发票税前列支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

7.正确开具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 1、开具发票的时间 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发票的使用期限 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3、发票的抵扣期限 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4、发票丢失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6、发生退货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在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7、发票的保管期限 一般纳税人必须将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入账务处理,不得擅自退还给销售方,并按规定将税款抵扣联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之后销毁。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上缴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8.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发票清单有哪些

由发票开具方开具发票时提供的清单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需使用“新系统”。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须同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

例1:文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A商场购进多种文具、纸张和墨盒等办公用品,由于商品种类较多,超过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允许的最大开具行数,为此,A商场汇总金额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所附清单不是从新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而是A商场自制的多栏式销售商品明细表。那么,文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新系统”“自制”两者皆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销售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鉴于现行税收规定中,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是使用新系统开具清单,因此,销售方既可以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也可以开具自制的清单。

例2:文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B商场购买多种办公用品,取得B商场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以及注明各种办公用品名称、数量、金额的销售小票两张;委托C广告公司制作多样广告宣传制品,取得C广告公司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以及以公司信函纸打印的广告产品清单一张。文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的上述两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均系符合规定的发票。

3.运输服务项目多,需另附清单。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例3:文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D物流公司运送销售的药品,在月底结账时,D物流公司开来一份当月运费汇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涉及的药品运输次数及收货地区及车辆太多,只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写明运费,单位及数量为一批,备注栏注明:多次药品运输,也未附清单。那么,文浩制药有限公司取得的该份发票即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4.特定运输收据可作发票清单。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关于上述4类发票清单还应注意:通过新系统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清单,原名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已于2017年12月更名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系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套的清单,应取得清单一式两份,与发票联和抵扣联配套使用。

清单应填写购买方、销售方的名称、货物(劳务)及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税率、税额,清单的汇总金额应与增值税发票的“合计金额”一致。上述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应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特别提示从2018年开始,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全面升级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应根据销售情况正确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会自动显示和打印该编码对应的简称。在使用新系统汇总开具发票及清单时,应使用其自带的销售清单开具功能,填写清单内容时如同正常开票程序。

同样,也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清单的“货物(劳务)名称”栏也将自动显示和打印该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和所销售的品名。鉴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现阶段,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票面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仍可以正常使用。

清单是依附于开具的发票产生,因此清单开具也如此,但是,对于自制清单和小票作为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清单使用问题,应密切关注税务机关对此问题的后续规定。由发票取得方出具的特殊形式的清单保险、证券等企业向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代其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企业应将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此项清单与平时说的发票清单有所不同,平时说到的发票清单均是由发票开具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一并开具清单,但是保险、证券等企业涉及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佣金发票的清单却有很大不同。

保险、证券等企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时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

9.增值税发票的这几个常识对纳税人的重要性

1.增值税专用发票VS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税款抵扣。

2.发票不可随便开,三个方面要注意

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要注意开具流程

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例如不能以“钢材”代替同类产品,应一一对应品名。如果货物种类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进行开具,但必须要附清单,否则也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要注意千万不可虚开发票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发票常识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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