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道德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这表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对于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能够促进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之所以能发挥如此巨大的功能,是因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不但非常全面具体,而且又十分切合社会实际。
具体而言,公民道德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为人民服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集体主义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求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起来的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五方面的内容;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包含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主要内容;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
2.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简答
1、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参考资料:http://www.zibominjian.org/jianshe/004.htm
3.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知识
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规范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规范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公民道德建设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公民道德建设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4.人公民道德建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其中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部分,包涵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三个着力点。也就是说,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民道德建设主要内容的构成部分,不再另述。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每个公民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与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5.公民道德基本知识是什么
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内涵 《纲要》在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中,以广大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将我国公民应遵守、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的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20个字,即: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这些规范是第一次系统地、集中地作为我国公民地基本道德规范被提出来,应当引起全社会地高度重视。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纲要》地过程中,需要把这20个字当作一个重点,使这些基本道德规范真正深入到每一个公民地内心,并落实在具体的道德行为上。
《纲要》提出地20个字可以再细分为这样10个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民道德这10个基本规范,在调整整个公民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与他人的关系中,各有不尽相同的功能,大致说来可以对这些功能作这样的认识和划分:“爱国”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守法”是“爱国”规范的延伸,规范的也主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即把“守法” 作为公民对国家的道德责任的“底线”;“明礼”主要是规范公共场合的公共道德行为,文明礼貌是公民在公共场合应当遵守的最基础的道德准则;“诚信”主要也是规范公共关系中的道德行为,是对“明礼”规范的进一步深化和“升华”,即古人所说的“礼于外,诚于内”;“团结”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公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强调公民之间的亲和力;“友善”与“团结”是同一层次的道德规范,功能也是相类似的,但更加注重公民个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勤俭”主要是对公民个人提出来的道德要求,勤俭的道德素质更多地在公民个人的行为中表现出来;“自强”主要也是对公民个人的道德素质提出要求,与“勤俭”是同一层次的道德准则;“敬业”主要是规范公民与职业的道德关系;“奉献”主要是规范公民与社会的道德关系,并引申出公民对待他人的道德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这样来认识和划分上述公民道德10个基本规范的功能,只是从基本的方面着眼的,在实际的公民社会的道德实践中,各个公民道德规范的功能往往是互相渗透、交叉并行的,例如,调节公民与国家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也总是调节公民个人相互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而调节公民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也具有调节公民个人与社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的功能。
因此,对公民道德规范的具体功能不应作绝对化的认识和划分,而是要在明确它们各自主要的功能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它们的其他功能进行具体分析。
6.公民道德基本知识是什么
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内涵
《纲要》在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中,以广大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将我国公民应遵守、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的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20个字,即: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规范是第一次系统地、集中地作为我国公民地基本道德规范被提出来,应当引起全社会地高度重视。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纲要》地过程中,需要把这20个字当作一个重点,使这些基本道德规范真正深入到每一个公民地内心,并落实在具体的道德行为上。
《纲要》提出地20个字可以再细分为这样10个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民道德这10个基本规范,在调整整个公民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与他人的关系中,各有不尽相同的功能,大致说来可以对这些功能作这样的认识和划分:“爱国”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守法”是“爱国”规范的延伸,规范的也主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即把“守法” 作为公民对国家的道德责任的“底线”;“明礼”主要是规范公共场合的公共道德行为,文明礼貌是公民在公共场合应当遵守的最基础的道德准则;“诚信”主要也是规范公共关系中的道德行为,是对“明礼”规范的进一步深化和“升华”,即古人所说的“礼于外,诚于内”;“团结”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公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强调公民之间的亲和力;“友善”与“团结”是同一层次的道德规范,功能也是相类似的,但更加注重公民个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勤俭”主要是对公民个人提出来的道德要求,勤俭的道德素质更多地在公民个人的行为中表现出来;“自强”主要也是对公民个人的道德素质提出要求,与“勤俭”是同一层次的道德准则;“敬业”主要是规范公民与职业的道德关系;“奉献”主要是规范公民与社会的道德关系,并引申出公民对待他人的道德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这样来认识和划分上述公民道德10个基本规范的功能,只是从基本的方面着眼的,在实际的公民社会的道德实践中,各个公民道德规范的功能往往是互相渗透、交叉并行的,例如,调节公民与国家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也总是调节公民个人相互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而调节公民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规范,也具有调节公民个人与社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的功能。因此,对公民道德规范的具体功能不应作绝对化的认识和划分,而是要在明确它们各自主要的功能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它们的其他功能进行具体分析。